词条 | 河北物资储备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是国家战略物资在河北储备的管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物资储备局垂直领导,同时受省委省政府领导,为正厅级行政单位。 主要职责1.落实国家物资储备政策、制度、规划和任务,制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受地方政府委托制订行业规章制度,发布标准; 2.检查、指导、监督本地区资源储备、应急储备、用户储备,建立健全系统内下辖仓库管理机制; 3.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保管、出库等工作,全面完成国家储备任务; 4.检查、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现代仓储物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检查、指导、监督本系统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的储运管理; 6.协调地方政府和国家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工作,做好国家或本地区发生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工作。 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物资管理处,财务处,仓库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劳动人事处,保卫处,经营指导处,监察与审计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直属一三二处(满城县)、一三三处(鹿泉市)、一三四处(邯郸)、一三五处(石家庄)、九三四处(秦皇岛市)、四五七处(平泉县)、二十七处(秦皇岛市)、一五零处(井陉县)、九七四处(邢台)、八七零处(邢台)、七七三处(邯郸)、五三七处(邯郸)等。 领导班子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任晓鸣。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机关党委书记:焦瑞生。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纪检组长:郭忠民。 河北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巡视员:侯景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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