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合同异 |
释义 | hé tóng yì 先秦名家思想的两大流派之一,与之对立的思想是离坚白。 战国惠施学派的基本观点。认为一切事物的差别﹑对立是相对的,强调差异之中有同一,并以"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命题来进行论证,对古代逻辑思想的发展有一定贡献,但夸大了概念的同一性,忽视了个体的差别,因而导致相对主义的错误。 中国先秦名家惠施学派的基本观点。他们认为:“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天与地高,山与泽平”,“天地一体”,万物毕同于“一”,一切都包容在至大无外的“大一”之中,一切又都由至小无内的“小一”构成。一切被常人当作相异的事物,在他们看来,都是相同的。他们着重指出差异中的同一,合异于同,所以被称为合同异派。合同异派强调从联系和发展中看世界,因而能看出一切现实差异的相对性,冲击了孤立、静止地对待事物的形而上学观点,对人类认识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一观点夸大了一切差异的相对性,无视差异相对性中存在的绝对性,从而走向了相对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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