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 |
释义 | 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成立于1990年7月,正县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市政府投资主体及投融资平台,主要承担全市大中型基建项目的管理、签约和担保,负责重点项目的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重点项目的开发等任务。公司注册资金12.3亿元,参控股企业有:菏泽发电厂、国电菏泽发电有限公司、菏泽恒达热力有限公司、菏泽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单县丰源实业公司、鲁能菏泽煤电开发公司、山东华泽精密模塑有限公司、南华大酒店、南华牡丹大酒店、南华百味鲜食品有限公司、南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康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菏泽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等。 “十一五”以来,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益,按照菏政字【2006】73号及菏政办发【2009】5号文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政府融资平台职能,高质量完成开发性金融信贷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力推进菏泽市“五大基地一大产业”建设,努力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十二五”期间,菏泽市投资开发公司将继续按《公司法》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继续完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狠抓管理、转变作风,积极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优化配置,重点推进电源项目、煤炭综合开发项目,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题,牢牢把握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上水平主线,以提升出资人和广大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灵活的经营手段,实行先进的科学管理,确保公司平稳较快发展,员工安居乐业,力争谋取十二五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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