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语的八大方言 |
释义 | 一、北方方言 以北京话为代表。包括长江以北,镇江以上九江以下的沿江地带,四川、云南 、贵州和湖北、湖南两省的西北部,广西西部、北部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70 %以上。 二、吴方言 以上海话为代表。包括江苏省长江以南、镇江以东部份(镇江不在内)及长江以北靖江(除西南角新桥、东兴等乡)、通州(县城金沙镇及周围乡村)、海门(北部包场等12乡)、启东,浙江省大部份。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8.4%左右。 三、湘方言 以长沙话为代表。分布在湖南省大部份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5%左 右。 四、赣方言 以南昌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江西省(东部沿江地带和南部除外)和湖北省东 南一带。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2.4%左右。 五、客家方言 以梅县话为代表。主要分布在广东省东部、南部和北部,广西省东南部,福建 省西部,江西省南部,及湖南、四川的少数地区。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4%左右。 六、闽北方言 以福州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省北部和台湾省的一部份,南洋华侨也有一部份 人说闽北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1.2%左右。 七、闽南方言 以厦门话为代表。分布在福建省南部,广东省东部和海南岛的一部份,以及台湾省的大部份。南洋华侨也有不少人说闽南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3%左右。 八、粤方言 以广州话为代表。分布在广东省大部份地区和广西省东南部。南洋及其他一些 国家的华侨,大多数都说粤方言。使用人口占汉族总人数的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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