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汗德尕特乡 |
释义 | 地理汗德尕特乡是阿勒泰市唯一的蒙古民族乡,位于市境东部,地处中蒙边界,地形呈盆地状,距阿勒泰市区32公里,南北长约62公里,东西宽约26公里。东南两面与福海县交界,西与切尔克齐乡毗邻,北抵乌希里山南麓,以山地为主。全乡总面积90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000亩,草场9000亩。以喇嘛庙、五指泉等独特的旅游景点和盛产铁矿、宝石而远近闻名。全乡辖8个行政村,其中6个农业村,2个牧业村,总人口4093人,居住着蒙、哈、汉等6个民族,其中蒙古族1268人,占总人口的31%;哈萨克族1760人,占43%;汉族982人,占24%;其他民族占2%。 经济近几年,汗德尕特蒙古族乡按照“调优农业,壮大畜牧业,搞活乡镇企业,做精旅游业”的发展思路,结合本乡实际,不断优化“五区”建设布局(东面矿业区,西面工业区,南面农牧开发区,北面旅游区,中间种植养殖区)。提出了“重牧强农,资源兴企,旅游活商,科技兴乡”的发展方针,并弘扬 “立足边陲、奋发图强、抢抓机遇、再创辉煌”的汗德尕特精神,全乡人民团结一致,克服各种困难,使这个昔日的贫困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曾多次受到自治区、地区、阿勒泰市的表彰,获得自治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民族团结先进乡”以及地区级、市级“双文明建设先进乡”等多项殊荣,2002年又一举夺得阿勒泰市“双文明建设先进乡镇第一名”的“金牌”,成为阿勒泰市的一颗璀璨之星。 主要职责根据《中共阿勒泰市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阿市党发[2002]26号)精神,汗德尕特乡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乡党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私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乡纪检委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乡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市、乡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定。 2、负责检查和处理村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的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3、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 4、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理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5、严格党内监督,落实党内五项制度及其实施办法,加强权力监督,重点对贯彻报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6、承办县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乡人大主席团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主持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筹备并召集、主持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3、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或者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4、听取、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进行评议,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对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与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的决定或命令,提出撤销的意见,或者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6、对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7、督促、检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方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并向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办理结果。 8、联系本级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对代表和选民的意见、要求,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答复。 9、组织、指导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0、接待、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11、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12、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和委托的工作。 13、承担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人民武装部主要职责 1、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预备役、民兵管理体制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本乡民兵、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动员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后勤保障、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 3、负责年度整组、预备役登记和调整工作。 4、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5、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优抚工作。 7、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承担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六)乡妇联、共青团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 2、负责本乡团员、青年和妇女的学习、教育和培养工作,围绕本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活动,为促进本乡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妇联要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章程,代表妇女的具体利益,深入妇女群众,反映妇女的愿望和要求,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不断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地位。 4、团委要认真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实施对本乡基层团组织和团员的领导,加强乡“五支骨干队伍”的培养,发挥共青团在服务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认真落实团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创建各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活动。 5、积极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以上职责,汗德尕特乡设立2个行政综合办事机构。 1.党政办公室 负责组织、人事、编制、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纪检、信访、文秘、保密、档案、统战、民族宗教、翻译、青年、妇联、统计,负责教育、党员电教、打字等工作,负责人大、纪委、武装部及机关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全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科技、土地、村镇规划、环保、民政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资金和经济合同管理;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人员编制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名,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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