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军衙门 |
释义 | 海军衙门 : hǎi jūn yá mén 1885年10月13日,清政府设立海军衙门。“海军衙门”是“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的简称,是清政府管理全国海军的机构。清朝原有旧式水师,而无近代化海军。两次鸦片战争外敌均从海上打来。所以从60年代起,编练海军和筹建海防,就成为洋务运动的又一重要内容。1875年6月,由两江总督沈葆祯、直隶总督李鸿章等倡议,经总理衙门批准,调拨粤海关、江海关等税银,江浙等省厘金,每年400万两分别解往南洋、北洋,筹办海军,到1884年,清政府建立起北洋水师(有军舰15艘)、南洋水师(有舰17艘)和福建水师(有舰11艘)。三者各归节制,互不统辖。10月13日,清政府以“水师不如人”为辞,开脱马尾海战失败的罪责,宣布“以大治水师为主”,成立海军衙门,统一海军指挥权,总管海军、海防事宜。以醇亲王为总理,李鸿章等为会办。但实权操于李氏手中。以后花了数以千万两计的巨款,采购外国军舰、大炮,建设旅顺、威海卫军港,聘请外国教官。1888年,建成北洋舰队。李鸿章吹嘘北洋舰队“就渤海门口户而论,已有深固不摇之势”。但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覆没,宣告了30多年的洋务运动的破产,而海军衙门也于1895年3月裁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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