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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哈永村
释义

村情概况

哈永村隶属于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洛孟行政村,属于山区。位于阿扎河乡南边,距离洛孟村委会0.10公里,距离乡政府驻地14.00公里。国土面积有17.10平方公里,海拔1600米,年平均气温22.75 ℃,年降水量1500毫米,适宜种植稻谷、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155.40亩,其中水田107.86 亩,旱地47.54亩,人均耕地0.47亩;有林地99.20 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57户,有乡村人口325人,以彝族为主,其中男性170人,女性155 人。到2009年底,全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287人,参合率89.68%;享受低保29人。其中农业人口325人,劳动力219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66人。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县内。2009年 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23.49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28.61 %。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6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44.3 元。该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和务工为主。

农村经济

该村有耕地总面积155.40亩(其中:水田107.86 亩,旱地47.54亩),人均耕地0.47 亩,主要种植稻谷、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99.20亩;荒山荒地18.40 亩。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县内。2009年 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23.49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28.61%。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63.6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0.94万元,占总收入的28.61%;畜牧业收入23.19万元,占总收入的22.24%(其中,年内出栏肉猪67头,肉牛9头);渔业收入0.47万元,占总收入的0.51%;林业收入4.04万元,占总收入的7.66%;第二、三产业收入7.58万元,占总收入的24.75%;工资性收入7.38万元,占总收入的14.76%。农民人均纯收入1844.30 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务工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7.38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0人(占劳动力的16%),在省内务工40人。 该村目前正在发展棕榈特色产业。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09年底,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无路灯。全村有56户通自来水。有56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40 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71.42%);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5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42户(分别占总数的89.28%和75%)。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7.1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0.10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1 辆,摩托车3 辆。全村装有太阳能农户1户。该村到2009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0 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24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3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该村小学生就读到洛孟小学,中学生就读到阿扎河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0.1公里,距离中学17.10公里。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距离乡卫生院17.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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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