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哈伦·菲斯克·斯通 |
释义 | 中文名:哈伦·菲斯克·斯通 外文名:Harlan Fiske Stone 国籍:美国 出生地:新罕布夏州赤夏郡 出生日期:1872年10月11日 逝世日期:1946年4月22日 职业:政治家,律师 毕业院校:哥伦比亚大学 主要成就:第12任美国首席大法官第52任美国司法部长 简介哈伦·菲斯克·斯通(Harlan Fiske Stone,1872年10月11日-1946年4月22日),于美国新罕布夏州切斯特菲尔德出生,1946年4月22日逝世于华盛顿,美国律师、政治家,美国共和党成员。曾任美国司法部长、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和美国首席大法官。 生平毕业于哥伦比亚法学院,后担任该校校长(1910~1923),同时兼当律师。1924年卡尔文·柯立芝总统任命他为美国司法部长,任期内他重组了因蒂波特山油田丑闻及其他丑闻而名誉大损的联邦调查局。1925年柯立芝总统任命他为最高法院大法官。1941年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提升他为首席大法官,他一直担任此职到去世。他写了六百多条意见,很多是关于重要的宪法问题,人们常把他和路易斯·布兰代斯及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相提并论。 前任: 前任: 前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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