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哈尔滨市教育“十一五”规划 |
释义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强调:“发展科技教育和壮大人才队伍,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而教育是发展科技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必须以教育优先发展为前提。为推动全市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哈尔滨市教育“十一五”规划。 第一部分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及“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果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各级各类教育有了长足发展 1、义务教育成效显著。全市4个区县(市)通过第一批省“双高”普九验收。全市小学生辍学率城区始终低于0.5%,农村低于1%;初中生辍学率城市、农村分别控制在2%和3%以内。小学实现了六周岁入学,从三年级起开设外语课。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5%。全市实现了城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农村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2、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以经营城市的理念办教育,着力扩大优质高中资源,在城区易地新建5所高中,改扩建10所,新增建筑面积29.4万平方米,比前50年省市重点高中实有面积总和还多5万平方米,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跃;全市10所高中被评为省级示范高中,6所高中通过了省级示范高中研评,十一县(市)50%的高中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建设了13所省部级重点中职学校,其中7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0%。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训,5年间培养各级各类实用型技术人才7万余名。 3、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2002年,对7所成人职业院校进行了调整联合,组建了哈尔滨市职业技术学院,提高了高职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市属三所学校培养本专科以上毕业生达5万人。 4、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蓬勃发展。市、县、乡三级农村成人教育培训网络基本形成,在城镇实施农村劳动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了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水平。社区教育取得新发展,建立了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基地1个,省级实验基地2个。 (二)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 1、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和农村“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对12所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7所技工学校分别归口教育、劳动部门统一管理。 2、办学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全市民办中小学校112所,在校生8.7万人,占全市该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由2000年的4%提高到目前的7.7%,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1003所,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完成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市公办中小学校2837名校长、80192名教职工竞聘上岗,实现了中小学教师由终身制向聘用制的转变,优化了教师队伍,激发了内部活力。 4、招生考试改革不断深化。扎实推进中招考试改革,实行3+综合改革,完善试题库、命题人员库,调整了加分政策,提高了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性,充分发挥了考试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我市被确定为省中考实验区。 5、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推进“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结合,积极开展“大用式”学校创建活动,全市农村“大用式”中学已达113所,较好地发挥了为上级学校输送优秀人才和为当地农村经济培养实用型人才的双重功能。我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呼兰区成为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先进典型。 (三)素质教育取得新的进展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广泛开展了以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教育活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5个、青少年教育基地11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个。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全面启动。全市八区十一县(市)和直属中小学已全部实施新课程改革,全市中小学生使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促进了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的更新。 3、职业教育坚持以能力为培养中心、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了注册制招生和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了与市场的对接,提高了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 4、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体育运动技能、卫生保健技能和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2004年我市承办首届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并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四)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1、教师继续教育深入开展。通过实施“教师综合素质培训”、“新课程师资培训”、“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加强了教师继续教育,5年来对73870名教师进行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提高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城乡师资差距逐步减小。通过城乡对口支援、教师轮换制度,选派了1万余名骨干教师和新毕业大学生到农村任教,对5000余名农村贫困地区教师进行了免费培训,带动了农村师资水平快速提高。 3、校长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在全国率先选派392名校长分期分批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进行高层次研修,培养了一批专家型校长。5年共对590名校长进行任职培训,对3000余名校长进行了提高培训。 (五)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1、加快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坚持“建网就是建学校”的理念,集中力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建立了覆盖8区11县(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的开放式的教育信息网络,全市城区100%、农村75%的学校实现了“校校通”,有250余所学校建立了校园网。 2、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活动,加强了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促进了管理方式、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教育部两次在我市召开现场会,肯定了我市的做法和经验。 (六)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共投资22.9亿元,新建、扩建校舍共41.5万平方米。另外,通过实施行业规划,投入近亿元,对50所薄弱学校进行彻底改造。投资2亿元,对505所D级危房进行了改造,改造面积34万平方米。新建扩建优质高中29.4万平方米。加快了教职工住宅建设,使教师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0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广大教师生活条件。在哈尔滨市市区所有中小学校建设了水冲式厕所,消灭了中小学旱厕,使10余万名中小学生受益。 二、教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尽管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广大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尚有差距。 一是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尽管我市教育经费逐年增长,2002、2003、2004、2005年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分别为31.6亿元、34.8亿元、36.1亿元、35.6亿元,分别占GDP的2.8%、2.5%、2.1%、1.9%,但距全国教育事业“十五”计划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教育经费不足始终是困扰教育发展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农村表现更为突出。据统计,2004年我市农村教育生均经费初中为263.4元、小学233.8元,低于省规定的初中354元、小学305元的标准,在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加之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使本来经费紧张的农村教育更难以维持,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发展。 二是教育结构、布局不尽合理。一方面普职比例失调,根据《200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4年,我市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在校生比例为大体为3:1,而同期全国为1.58:1,距教育部提出的普职比例大体达到1:1的目标差距更大。教育结构调整的任务很重。另一方面,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足,成为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特别是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足,尽管几年来我们坚持以经营的理念办教育,在城区新建扩建了10余所优质高中,但农村步伐还不够快,全市省市重点高中在校学生数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总人数的30%,满足不了广大群众的需求。同时,学校布局还不尽合理,农村不足百人的中小学校占45%左右;中等职业学校也存在办学分散、专业重复设置的问题,造成了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三是城乡间教育水平差异过大。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是个全国性的问题,尽管几年来我们连续抓教育均衡发展,但农村教育仍然比较薄弱,城乡间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完成国家两轮危房改造任务后,农村还有新增D级危房193所,并有一大批B、C级危房由于经费问题不能及时维修,D级危房数还在增加。再加上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上低于城市教师,影响了农村教育质量。由此可见我市农村基础教育发展任重道远。 四是教师队伍素质、数量、结构上还不能完全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尽管我们在教师继续教育方面下了很大力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教师培训新模式、加强了对农村贫困地区免费培训、实行城乡对口支援等,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历史原因及农村教师比重过大等现实情况的存在,仍有部分教师素质偏低,很难适应新课程改革后教育教学要求,目前尚有小学2%、初中10%、高中20%的教师学历不达标。个别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影响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从教师专业结构上看,体音美计算机教师数量不足,很难保证课程计划的落实,实施素质教育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我市教育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大战略部署,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科技教育发展”作为“十一五”时期改革开放的六大任务之一,对教育赋予了更光荣、更艰巨的历史使命。 今后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省委做出了推动哈尔滨市“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战略部署,市委确定了“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的工作主题和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行动的实施等,为我市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历史性的机遇,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必将对劳动者素质和人才结构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而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奠基工程,既担负着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的职责,又担负着为国家培养、输送各类优秀人才的历史重任。这也要求我市教育在培养实用型人才、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部分 “十一五”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十一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关于教育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全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促进公平,推动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发挥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的原则; 二要坚持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原则; 三要坚持促进教育自身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研为先导,坚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加快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快创新,逐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全体市民素质,为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服务。要突出抓住四个战略重点,力争实现三个突破,形成一个协调均衡发展的局面。 1、四个战略重点: ----以发展农村教育为重点,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以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重点,不断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 ----以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三个突破: ----力争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突破,使学校培养的人才更好地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 ----力争实现办学体制改革的突破,促进民办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力争实现教育管理改革突破,建立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 3、一个协调均衡发展局面: ----努力形成城乡教育之间、区域教育之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之间,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之间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的人民群众基本满意的良好局面。 (二)“十一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 1、全市基本普及12年教育。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学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7%以上;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其中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77%。幼儿教育基本满足社会需求,城市和农村分别普及三年教育和基本普及两年教育;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学校在校生达到10万人。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健全成人教育市、县、乡三级培训网络,形成较为完善的适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成人教育体系。 3、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全市同类学校在校生比例达到10%。 4、集中力量办好市属高等教育。确保哈尔滨学院、哈尔滨电大、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十一五”期间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本专科以上毕业生达到10万人。 三、“十一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1、推进实施“教育科研先导工程”,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规划和管理,施行课题拉动策略,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确立一批具有前瞻性、突破性和实用性的科研课题,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加强教育科研的基础建设,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强科研骨干队伍建设,培养培训省市级科研骨干教师500人,培养培训区县级科研骨干教师4000人。 2、以发展农村教育为重点,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进一步突出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地位,积极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大薄弱初中学校改造力度,改造薄弱学校100所,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对农村教育在财力、物力和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深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级政府对本地教育发展的责任。加快农村中小学网点调整,争取消灭农村百人以下中小学校;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消灭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加快对B、C级危房的改造,确保不出现新增危房;在条件较薄弱的乡镇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寄宿制或有寄宿制条件的中学100所,小学20所。 进一步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各县(市)重点建设一所示范性幼儿园,创建一批优质初中,大县建设两所、小县建设1所以上市级示范性高中。每县办好一所职教中心,重点加强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农村力争基本普及学前二年教育。 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使农村学校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继续实施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使农村每一所学校都与城市学校结成对子,以城市带动农村,尽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3、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继续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以优质高中为依托,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到201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达60%。在11县(市)新建设13所市级以上示范性高中,接受优质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数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0%以上。加强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联系协作,加大改造和兼并薄弱高中的力度,实现高中教育资源的重组优化。 4、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加大全市中职学校资源整合力度,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全市现有的96所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60所左右,同时,在每个区新增1?D2所具有一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使我市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增加一倍。 要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力度。要逐步完善中职学校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加强城、乡中职学校联合办学工作,加强对普通高中计划招生工作管理,2007年,我市中职学校招生人数要达到3万人,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在校生要突破10万人,力争使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结构比例大体相当。 要加大职业教育改革力度。要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改变传统的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做法,努力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和企、校联合的途径和办法,加大就业工作指导力度,全市中职学校学生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强实习、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围绕我市几大基地和骨干产业发展现状,每个区要建设一所实习实训基地,市本级要建设2?D3个实习实训基地。切实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逐步形成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5、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整合学校、社区、企业、机关、街道、村社等国家和民间的教育资源,建立一批社区教育中心,在社区范围内为职工在岗、转岗、下岗再就业等开展多样化、开放性、分散式的技术咨询和技能培训。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创建乡村基层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动的基地。充分发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高等成人学校、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机构的作用,满足社会成员接受教育和培训的需求。 (二)推进教育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1、完善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统筹,区县、行业为主、教育行政主管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现代学校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努力实现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2、推进办学体制改革。要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外向型资本等以多种形式兴办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学校和机构。逐步建立“自筹资金、自我发展、自主办学、政府监管”的社会力量办学运行机制,有效拓展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要按《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对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在土地征用、教师聘用、基础设施建设、招生管理等方面给予公办校同等待遇,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招生考试等方面的自主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规范和管理,提高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的管理水平和办学层次,不断增强民办学校办学实力,逐步构建起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公办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3、深化教学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逐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力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发德育资源,建设德育基地,建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模式、新方法,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加强校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坚持多元化的培训格局,对全市城市和农村在岗中小学校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培训,通过培训使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名优(专家、学者型)校长。在全市范围内培训4000名合格校长,1000名骨干校长,100名专家型校长,进一步完成校长队伍梯队建设。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完善校长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够适应新世纪发展需求的教师队伍。实施科研教研培训一体化,大力开展新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贫困地区教师免费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偏远地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深入实施教师轮换制度,定期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面向社会选聘优秀人才,进一步扩大教师资源储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哈尔滨教育网、区县教育区域网、校园网及边远地区数字卫星收视站(点)、数字电视教学收视系统以及光盘教学系统建设。开发教育信息资源,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农村教育水平。通过教育信息化,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六)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优势,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推进知识创新,提高职成教育为经济服务的能力。抓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根据当地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专业,培养产业发展和农村急需的中等专门人才,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坚持以服务“三农”为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大力推进“燎原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中专校、技工校、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咨询和技能培训,尤其是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加强中小学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农村初中继续推行“毕业证书”和“绿色证书”制度,使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后,掌握一定的农村实用技术。 第三部分 “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一)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各级政府要坚持教育的公共服务属性,树立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第一资源,全面开发人才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目标的战略思想,从抓教育就是抓经济,就是抓人才、抓发展、抓未来的战略高度,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教育发展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把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确保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二)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把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切实担负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责任。强化政策调控,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把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市对区县政府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实施。 (三)完善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各级政府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教育工作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每年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教育投入和发展情况。市政府督查部门要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县教育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并予以综合通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每年年底应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市)教育投入及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发放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一)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市、区县(市)财政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到2007年实现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市、区县(市)财政要逐年提高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区县政府要将教职工工资、预算内公用经费、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训及仪器设备等专项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并足额落实。 (二)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方法、收费标准。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由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企事业单位应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的经费,用于职工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政府安排的扶贫资金,应安排一部分用于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建设工程要减免有关费用,教育用地、教育资源转让所得要全额返还,用于学校建设。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的各项教育收费要确保金额用于教育,税务部门不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财政部门不得收取统筹金。利用金融、保险、信托等方式,开展教育融资活动。大力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教育经费公告制度、统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按照“收支规范、事财统一、监督到位、方便学校”的原则和中小学杂费实行“校收、县管、校用”的办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结算管理,合理安排使用教育资金,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财政部门?D教育行政部门?D学校”的县级教育转移支付“封闭运行”模式。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入。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 (四)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的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完善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教育地方性立法。制定与教育法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哈尔滨市中小学用地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实施素质教育规定》、《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助学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处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加快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制度,及时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申诉案件。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领导体制和民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教代会、团组织等积极作用。完善学校法人制度,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继续推进国家和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 四、落实部门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为教育事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充分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能,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编制、干部人事、教育经费、学校布局和教育教学等管理职能。强化教育行政机关服务意识,把行政管理转到主要为学校服务、为学校创造良好发展条件上来,充分调动学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激发各级各类学校的改革、创新、发展活力。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二)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职责。财政、发展与改革、人事(编制)、规划、建设、国土、物价、公安、环保、卫生、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支持和发展教育作为份内职责,努力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支教制度,落实支教责任,努力为教育办好事办实事。简化教育办事程序,落实教育优惠政策,为教育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保护机制,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三)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各新闻媒体要处理好舆论导向与监督的关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思路和重大部署,大力宣传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大力宣传教育系统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的优秀品格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引导,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广泛动员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共同促进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使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成为全民的广泛共识及全社会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师以从教为乐”的良好风气,共同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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