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哈尔滨理工大学保卫处 |
释义 | 哈尔滨理工大学保卫处是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机构,在主管校长和公安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东区保卫科,西区保卫科,南区保卫科防火科,户政科,监控中心,办公室。 工作职责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督促校内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严密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员工和内外宾的安全。 二、教育学校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三、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预防和侦破刑事案件,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他危害治安秩序行为作斗争。 四、依靠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协助公安机关和安全机关查破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 五、建立健全政保信息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同盗窃、出卖党和国家机密的行为作斗争。 六、领导学校政保组织和安全保卫队伍。负责对治安人员进行社情、法制教育和政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校园秩序中的作用。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失足者的挽救工作,减少和消除犯罪因素。会同调解组织及时做好师生员工的调解疏导工作,避免激化内部矛盾和发生意外。 八、主管学校消防和安技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消防方案、经费使用申报、设备保管、维护,指导、训练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防火和生产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九、负责管理集体户口、保卫档案、资料和统计报表。 十、监督、考察教职工中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十一、完成学校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章制度保卫处(部)处务会制度1、处务会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各项法令、法规、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批示、指令,研究制定保卫处(部)重要工作会议。 2、处务会由处长主持,研究布置全处治安、防火、政保等各项工作计划并落实,决定处内人事安排。 3、处务会每月召开例会1次。在特殊情况下,可紧急召开处务会研究布置工作。 4、处长公出期间,处务会由部长或副处长负责主持。 5、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整理及决定文件起草等工作,并协助处领导督办、落实。 保卫科科长岗位责任制一、保卫科长在处长领导下主持科内日常工作。 二、拟定本科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处长汇报工作,当好处长的参谋。 三、具体落实保卫科岗位责任制,做好治安、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工作。 四、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处理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组织本区治安检查及隐患整改。 六、组织全科人员参加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人员工作考核。 七、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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