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民中学 |
释义 | 教育体系台湾国民教育的最高主管单位为教育部国民教育司,负责管理全台湾国民小学、国民中学、学前教育和失学民众的教育事宜。国民中学作为国民教育的一环,在12岁至15岁的少年少女自国民小学毕业后继续提供3年的教育]。民国五十七年(1968年),政府颁布《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确定国民教育应实施9年,前6年为国民小学教育,后3年为国民中学教育,并将原本的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均改制为“国民中学”。目前在台湾,国民中学大多为公立的独立学校,但完全中学、综合高中和私立学校也可附设国中部,实施国中教育。 台湾的专设国民中学均为地方属学校,只有国立完全中学附设国中部为国立学校。行政上,地方属国民中学和国立学校分受地方政府教育局处和教育部管辖,其教师在《刑法》上为公务员,但不在《公务员服务法》第24条定义的范围内,因为教师有自己的任用和薪俸制度]。国民中学的教师依法可组织教师工会或同业公会,维护职业尊严,并代表会员向各级机关争取自身权益。同样地,家长和学校校长也可以组成利益或职业团体,和教师团体三方合作或制衡,在教育议题上发声。 国中生在学校修业完毕后,可自由选择投入职场或继续升学。职场上,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禁止雇主雇用未满15岁的儿童或少年,但已经国中毕业者不在此限,自国中毕业起至16岁止的劳工是《劳动基准法》所定义的童工,受法令保护不能超时或从事特定危险工作。在升学方面,国中生取得基测成绩后可依自由意愿决定要就读高中、高职或五专,除高中是中等教育外,其余皆属于技职教育]。 国民中学简介在台湾,初级中学(初中)又叫国民中学(简称国中)(旧称“初级中学”,但因九年国民教育的实施而改名),共三年。虽然和国小分开,但在教改以后效仿美式学程的作法,将国中视为国小课程的延续,不再称呼国一~国三,而改称七年级~九年级(但大多数的学校仍然维持旧制),之后可升学至高级职业学校、高级中学、五专或军校。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是中等教育的阶段之一,许多国家的教育部门将普通中学划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其中,初级中学是学生在小学结束后所进行的教育,而在初级中学这一个阶段结束之后,下一阶段将会是高级中学。 不同地区的国民中学大陆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由小学六年级升入。小学升入初中的政策由区县级教育委员会划定,主要有考试政策以及电脑派位政策。初级中学分重点校与普通校,而各校也有重点班(也称实验班)和普通班。初中共有三年,即七、八、九年级(原初一至初三),不分文科及理科。一般情况下前两年学习新知识,而第三年主要是准备中考,之后升入普通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科或职业高中。 香港沿袭英国的中学制度,初中共有三年(中一至中三)的学制,通常未曾分科,课程以广博为主:不少学科只会在初中教授,如音乐、美术(只有极少数学生会报读高中音乐、美术课程)、综合科学(高中理科会拆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另外大部份学校都会教授木工/金工及家政以锻链身心(同样地只有极少数学生会报这些科目的高中课程);工业学校的初中课程则会减少地理、西方历史等科目,改为教授设计与工艺、工业绘图。之后一般都会升读两年制的高中(中四至中五),经过香港中学会考后,可升读两年制的预科,并参加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以升读大学。不过自2009年9月起,香港高中课程会改行三年制,高中学生最终将会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现有的两个公开考试分别会于2011及2013年举办最后一次考试后正式停办。 澳门没有固定的学制标准,由各学校自定。一般是小学之后的首三年的中学教育便是为初中。入网的学校享有免学费,免杂费的政府资助。非入网学校则会由政府发放津贴。 北美中间学校(Middle school或Intermediate school)是西方国家学制中,一种范围涵盖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学校,提供学生两种教育阶段间的桥梁。其修业年限在不同州有不同的规定,有时可以互通。例如在一些政府或法令规定中,“中间学校”被称为“初级中学”(junior high school),有些则代表着不同于传统的学制。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