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民教育序列 |
释义 | 定义国民教育序列指纳入国家教育计划的教育序列,其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其中国民教育系列中高等教育序列是指普通高等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远程教育毕业生等。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 注明普通高等教育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这五大类学历教育是国家教育部最为正规且用人单位最为认可的学历教育,学历代码也是按照上述学历层次所编。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代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博士学历证书代码(01) 、硕士学历证书代码(02)、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代码(05)、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代码(06) 普通高等教育证书编号注明: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的学历证书前六位数字为各个大学的名称代码,第八位和第九位为(01),(01)代表就是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第十位到第十三位的数字代表毕业年份,第十四位到第十五位为学历层次代码,最后六位数字为学校毕业顺序编号。 我国的高等教育学历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五个层次。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 (结业)证书包括网络教育、专升本、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结业)证书。 学历说明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党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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