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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家法定假日
释义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同时,由于3日出现法定假重叠情况,将中秋节假调至6日,因此6日应当视同为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3倍计算。

一、元旦节: 1月1日~1月3日放3天假。1月1日(星期六、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一);

二、春节: 2月2日~2月8日放7天假。2月2日(星期三、农历除夕)、2月3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5日(星期六)、2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7日(星期一)、2月8日(星期二),1月29日、1月30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4月5日放3天假。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5月3日放3天假。5月1日(星期日、 “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4月30日上班;

五、端午节: 6月4日~6月6日放3天假。6月6日(星期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六、中秋节: 9月10日~9月12日放3天假。9月12日(星期一、农历中秋当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七、国庆节: 10月1日~10月7日放7天假。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法定国庆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10月9日上班。

节日调整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二、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

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三、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节日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10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五、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六),1月3日(星期天)为公休日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共7天。其中,2月13至2月15 三天为法定假日,2月13日(星期六),2月14(星期天)为公休日,调休到2月16日,2月17日。2月20日,2月21日为公休日调休到2月18日,2月19日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为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照为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5月3日(星期一)照常公休

五、端午节:6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共1天

六、中秋节:9月22日法定节假日,共1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五)、10月2日(星期六)、10月3日(星期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一)。原10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10月3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0月5日(星期二),10月6日(星期三)。10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四)。9月25日(星期六)、10月10日(星期日)休息。10月11日(星期一)之后恢复正常。

区别:国家法定假日 vS.企业福利假期

除了国家法定假期以外,港澳部分优秀企业也会有内部的福利假期:例如公司的成立日、周年庆、甚至是工龄达到一定程度的无条件“带薪假期”。也就是享受假日的同时,还享有正常薪水待遇。公司福利假期一般没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数,由员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近年来,也有少数港澳企业将福利假期引入其在中国的分公司,如澳门元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福利假期,除了工龄带薪假期外,还有男性产假、旅游假等。由于福利带薪假期不同于国家法定假日,如果员工放弃福利假期,将不会得到加倍工资的补偿。

历史记载

1995年5月, 中国开始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1999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增加公众定休假日。春节、“五一”和 “十一” 法定休假3天,再加上调整的前后两个双休日,就形成了每年2次连续7天的长假, 使中国人每年的法定休息日达到了114天。 而每个长假掀起的旅游消费热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生活的新亮点,被人们称为黄金周。

2004 年,国家旅游局表示,短期内不改变黄金周长假制度。

2004 年2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建议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取消黄金周,强化春节长假。

2005年6月,中央部门发布文件详细说明增设除夕、元宵、清明、端午和中秋节的重要性。

2007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到人民大学听取增加中国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的意见。

2007年2月,调整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法定节假日调整呼之欲出,新华社发表长文深度分析黄金周调整的政策背景。

2007年11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的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

调整背景

1999年,中国根据当时情况对节假日进行了调整,将全体公民放假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3天,共10天。其中,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全年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了3天,使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有利于方便广大群众安排出行活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中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法定节假日安排出现诸多弊端。

节日过于集中

在10天的法定节假日中,有9天集中安排在春节、“五一”、“十一”三个假期。一般来讲,如果一个国家一年中安排多个全民统一放假的长假,容易对其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产生较大的影响和波动。由于黄金周的假日时间过于集中,使得交通运输压力加大,景区超负荷接待,旅游业服务质量下降,不利于旅游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缺乏传统文化

中国拥有几千年文明的历史文化,长期的历史积淀已经形成了一批世代相传、有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传统节日,但法定节假日中只有春节一个传统节日,清明、端午、中秋、除夕、元宵等传统节日都没有列入法定假日。这些传统节日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纪念意义,即使不能法定休假,民间也会自发组织一系列活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居民生活与工作的矛盾。

供求矛盾

居民个人的出行包括休假、旅游、探亲等活动,本来应该通过各种不同长度的假期来安排。由于我国带薪休假制度没有全面落实,大多数群众只能集中选择在公共假期出行,供求关系的矛盾也就凸显了出来。

因此,2001年以来,人们对中国现行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调整的呼声越来越高,建议对法定节假日安排进行调整,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分散法定节假日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它的任何变动和调整,都必须十分慎重,需要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经过2007年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论证比较,形成了目前(截止2009年8月)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

内容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从2007年11月9日起,公开在网上征集对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的意见。根据这一方案,2007年12月,国务院将国家法定节假日由10天增加为11天,三个黄金周保留两个,取消一个,同时将除夕、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四个民族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新方案调整后,只剩下春节和“十一”两大黄金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除夕等民族传统节日各休一天,加上周末的两天休假,则成了3天的中短假期。这样,每年将出现2个集中休假高峰——春节(7天)、国庆(7天)以及5个集中休假小高峰——元旦(3天)、清明(3天)、五一(3天)、端午(3天)、中秋(3天),出现了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3天的小长假、黄金周和个人带薪休假并存的新局面。

特征

时间上分布更均匀

调整前的节假日,由于集中出游,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许多人不仅不能得到很好的休息,反而增添了不少疲惫。从长远看,不利于社会和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也不利于旅游业持续发展。调整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将3个黄金周变成了两个黄金周和5个3天的小长假,使集中的出游人群得到分流,有效淡化了旅游旺季和淡季之间的界限,对部分景区、时段供需矛盾起到了很好的缓解作用。同时,调整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时间上增加了1天,也体现了政府对老百姓的关心。人们可以更从容地和个性化地安排自己的假日,有助于人们的休假方式更丰富多彩和人性化。

注重民族传统节日,顺应人们的情感需求

将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充分地发挥其巨大的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让这些传统节日的精神内涵在人们的时代生活中延续和发扬光大。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承,增强中华儿女的情感认同、民族认同,顺应了人们的情感需求。同时,将传统节日定为法定节假日,将推动中华民族文化繁荣,使得中国文化和旅游与世界有更多的交流。

工资与年休假

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对加班人员是一种尊重

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例: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带薪休假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影响

旅游业

法定节假日对旅游经济是一种促进

法定节假日调整后,对旅游者的消费需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小长假的增加势必使长线游、短线游的比例发生新的变化,人们将更加倾向于选择短线就近出游。在新的节假日方案中,中秋节、清明节这些传统节日使人们旅行出游时将更倾向于选择与这些传统节日相关联的线路。由于“五一”黄金周的取消,长线旅游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调整后的法定节假日,对旅游产品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中国有许多地区还保持着一些长达百年以上的重大节日民俗文化传统,如清明假日,不少地方就结合清明扫墓踏青的风俗,推出了有特色的系列民俗活动,如放风筝、荡秋千、寻根祭祖等。随着高速公路网的建设、健全以及家用汽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大大提高了人们短程、短期旅行的便利程度,周末(小黄金周)出游、城郊游等短途旅行将更为便捷、更为频繁。对旅行社而言,最明显的就是其长短线产品结构的调整,大城市1000公里以内的郊区游、农家游、周边游等国内游将大规模上升。

传统文化

传统节日能够铸造民族的灵魂,不是通过说教,而是让人在参与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中感受、体悟、养成。对青少年来说,是潜移默化的影响。对成人乃至老年人是儿时的记忆,历久不衰,成为个人乃至民族的“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保护传统节日是利于建设和谐社会的。但是,传统文化的保护不能仅靠节假日制度,因为放假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建议和呼吁开展一些传统节日的民俗活动。尤其是要保存传统节日文化中仪式文化的那部分,他们承载了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

意义

法定节假日调整后充分体现了科学性、统筹性的特点。对旅游和社会经济的真实拉动效应,以及新的节假日方案对于旅游及社会经济的综合影响等,进行了深入的数理分析,形成科学决策的数理依据。此外,方案最大的特色是统筹性,它统筹兼顾了旧的节假日制度的优点及新的社会需要;统筹兼顾了不同社会力量的意见和需要。更重要的是,它还统筹兼顾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传统文化习俗之间的关系,将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定为法定假日,这一点对于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将会产生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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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4: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