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
释义 | 联合国系统专门向发展中成员国提供粮食和农业发展贷款的金融机构。英文缩写IFAD。根据1975年世界粮食会议于1976年筹建,1978年正式开始业务活动。有成员国 142个。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其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成员国发放农业贷款,扶持农业发展,消除贫困与营养不良,促进农业范围内南北合作与南南合作。 简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International Fund for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 IFAD) 为联合国专门机构,1977年11月30日成立,1978年1月1日开始工作。总部设在罗马。其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向发展中成员国发放农业贷款,扶持农业发展,消除贫困与营养不良,促进农业范围内南北合作与南南合作。 该组织的行政首长为总裁,由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局在管理大会闭幕期间主持日常工作,主席由总裁兼任。 成员国分为三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的发达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发展中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资金来源主要靠第一、二类国家按比例认捐,第三类成员自愿认捐。截止1997年2月,有成员161个。第一类国家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第二类国家为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阿尔及利亚、加蓬、印度尼西亚、伊朗、科威特、利比亚、尼日利亚、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委内瑞拉。第三类国家是其他发展中国家。 中国于1980年1月加入该机构。 历史沿革七十年代初,世界不少地区农业欠收,出现“粮食危机”。在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推动下,联合国于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粮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农发基金”),以便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开发,尤其是粮食生产提供资金。联合国《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协定》于1977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农发基金于1977年12月成立,并从1978年1月1日起开始其业务活动,现已发展成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的三大机构之一。 农发基金现有162个成员国,这些国家共分为三个类别,即I类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共21个;II类国家-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共12个国家;III类国家-发展中国家,共129个国家。 农发基金的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提供给发展中的成员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逐步消除农村贫困现象”。农发基金是为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和农业开发提供资金服务的一个国际金融机构。在增加粮食生产方面,有短期项目、长期项目和政策支持项目。①短期项目主要是通过改良土地、改进排灌、改良品种、改进农作制度和管理水平来提高作物产量。②长期项目主要是通过兴修水利、垦荒和移民等手段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③政策支持项目主要是协助政府解决在土地、物价、信贷、市场、补贴等农业政策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 在消除贫困方面,农发基金主要强调贷款项目要直接用于经济条件差的个体农户和乡村妇女,而不能用于国营企业或为私人资本赢利。 组织机构农发基金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大会;执行局;秘书处(总裁及其工作人员)。 1. 管理大会(管理理事会)农发基金的管理大会由全体成员国组成,为农发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各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候补理事;理事有投票权,候补理事只有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管理大会每年召开一届年会,审议上年度的工作报告、下年度的工作计划和预算、资金补充认捐、选举新总裁、修订贷款政策和贷款条件等。中国政府一直派较高级别的代表团出席其历届管理大会。 2.执行局农发基金执行局由18个董事成员国组成,在管理大会年会上选出,任期三年,每年改选三分之一。执行局经管理大会授权,主持农发基金的日常业务活动。执行局主席由农发基金总裁兼任,但无表决权。执行局一般在每年的4月、9月、12月份召开会议审批贷款和赠款项目及有关政策事项。 3.秘书处秘书处由总裁和下设的资源策略部、项目管理部、管理和人事服务部等组成。总裁是农发基金的法定代表和行政首长,任期4年,只可连任一届。总裁任命一名副总裁和三名助理总裁,并领导全体工作人员,主持日常事务。农发基金现任总裁为瑞典人鲍格(LennartBage)。前三任总裁分别为科威特人阿尔苏丹(FawziAl-Sultan),沙特阿拉伯人阿尔苏德里(AbdelMuhsinAl-Sudeary)和阿尔及利亚人雅泽利(IdrissJazairy)。农发基金共有265名工作人员,其中专业人员111人,来自49个成员国。中国有2人在农发基金秘书处工作。为避免机构庞大和占用过多的资金,农发基金注重利用其它联合国机构(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项目服务办公室、粮农组织、联合国发展支持与管理服务部、世界银行等)为其项目提供技术服务,进行项目准备和监测评价、贷款管理等事宜。 资金来源农发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①创始基金;②成员国补充捐款;③非成员国和来自其他方面的特别捐款;④农发基金的投资收益。农发基金资金的筹措由三个类别的国家协商提出认捐总额。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捐助国;III类成员国是农发基金的主要受援对象,但也根据自愿的原则捐助部分资金。农发基金每3-5年进行一次资金补充,到目前为止,共进行了五次补充资金认捐,累计总额达41亿个特别提款权(包括创始基金)。 资金使用赠款用于技术援助,不超过年度工作计划的7.5%。贷款分为三类,即∶ 高度优惠贷款,每年收取0.75%的服务费(1994年以前收取1%),贷款期40年(1994年以前为50年),含宽限期10年。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超过805美元的国家均可使用此类贷款; 中度优惠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50%(现为3.54%),贷款期20年,含宽限期5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806-1305美元之间的国家适用此类贷款; 普通贷款,年利率相当于其它国际金融机构浮动利率的100%(现为7.07%),贷款期15-18年,含宽限期3年,适用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306美元以上的发展中国家。 贷款项目涉及农业开发、乡村发展、信贷、灌溉、畜牧、渔业、移民定居、农产品储存、加工和销售、科研推广培训等九个领域,近来又强调对农村贫困妇女进行扶持。 援华原则1989年10月27日,农发基金确定的对华贷款策略包括以下八点: 1.边陲贫困集中地区应予优先考虑,2.强调帮助贫困农户进行集体开发活动, 3.特别注意加强农户组织和其它形式组织的参与, 4.鼓励使用新型适用技术, 5.鼓励机构创新以帮助边远贫困农户获得生产投入物、信贷和支持服务, 6.支持市场销售以提高贫困农户的现金收入, 7.向由受益对象自己管理的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提供资助, 8.强调经营多样化,以纠正过去只侧重粮食生产的做法。 根据农发基金在世界各地执行项目的经验和教训,又增加如下八点∶ 9.确定受益对象方法的可行性, 10.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11.重视粮食安全和温饱问题, 12.根据项目活动规定贷款限额, 13.借贷机构和村委会应得到加强,以帮助贷款的发放和有效运用, 14.在连片种植试验能更好地利用土地和水资源的基础上,鼓励连片开发, 15.支持推广、技能培训和当地机构的发展, 16.项目区应适当缩小,以便更有效地确定受益对象和利于项目实施。 与中国合作1979年7月,中国代表团利用在罗马参加《世界农村改革和乡村发展大会》的机会,与农发基金官员进行接触,开始了双方的合作往来。1979年冬季,中国代表团在参加粮农组织大会的同时,与农发基金官员协商入会事宜,后于1980年正式加入农发基金,并承诺认捐。1980年下半年,中国提出“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的申请,与农发基金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 随着业务的发展,双方的高层官员互访也日趋频繁。农发基金的前三任总裁:阿尔苏丹、苏德里、雅泽利都曾先后访华,并会见了中国领导人;中国家领导人访问意大利时,也都会见了当时在任的总裁等高层官员,为促进双方的友好合作做了大量工作。 中国自1980年加入农发基金以来,已累计向农发基金认捐3033.85万美元,其中:初始认捐60万美元和60万元人民币;第一期补充资金认捐130万美元;第二期补充资金认捐180万美元;第三期补充资金认捐800万美元;第四期补充资金认捐850万美元;第五期补充资金认捐1000万美元。 作为第III类成员国,中国在与农发基金合作早期时间内曾交替使用过高度优惠贷款和中度优惠贷款。自1987年以后,农发基金一直向中国提供高度优惠贷款。到1990为止,农发基金共向中国提供了16笔优惠贷款,协议贷款额4亿美元。农发基金贷款项目覆盖了中国的17个省(市、自治区)的150个贫困县(市),约有900万贫困农民直接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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