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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际核事件分级
释义

分级简介

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核安全事件共分为7级,其中1级至3级为事件;4级至7级为事故。0级为偏差。安全上无重要意义。

一 1级——异常

一名公众成员受到过量照射,超过法定限值。安全部件发生少量问题,但纵深防御仍然有效。低放放射源、装置或运输货包丢失或被盗。可能由于设备故障、人为差错或规程有问题引起。

二 2级——一般事件

安全措施明显失效,但无实际后果。发现高活度密封无监管源、器件或运输货包,但安全措施保持完好。高活度密封源包装不适当。

三 3级——重大事件

核电厂接近发生事故,安全措施全部失效,高活度密封源丢失或被盗。高活度密封源错误交付,并且没有准备好适当的辐射程序来进行处理。

四 4级——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

燃料熔化或损坏造成堆芯放射性总量释放超过0.1%。放射性物质在设施范围内明显释放,公众受到明显照射的概率高。

五 5级——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

反应堆堆芯受到严重损坏,放射性物质在设施范围内大量释放,公众受到明显照射的概率高,其发生原因可能是重大临界事故或火灾。

六 6级——重大事故

放射性物质明显释放,可能要求实施计划的应对措施,以限制严重的健康影响。

七 7级——特大事故

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具有大范围健康和环境影响(指一个国家或以上),要求实施计划的和长期的应对措施。

不同版本的分级表

一 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分级表(INES)

官方来源: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事件分级表(INES)

分级表的基本结构和实例

级别/名称 厂外影响 厂内影晌 对纵深防御的影响 实例

7 特大事故 放射性大量释放,大范围的居民健康和环境受到影响     1986年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厂(现属乌克兰)事故

6 重大事故 放射性明显释放,可能需要全面执行应急预案     1957年苏联基斯迪姆后处理厂(现属俄罗斯)事故

5 有厂外风险的事故 放射性有限释放,可能要求执行应急预案的部分措施 反应堆堆芯和放射性屏蔽受到严重损坏   1957年英国温茨凯尔军用反应堆事故,1979年美国三里岛核电厂事故,1987年巴西戈亚尼亚铯-137放射源污染事故

4 无明显厂外风险的事故 放射性少量释放,公众受到相当于规定限值的照射 反应堆堆芯和放射性屏蔽明显损坏,有工作人员受到致死剂量的照射   1973年英国温茨凯尔后处理厂事故,1980年法国圣洛朗核电厂事故,1983年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临界装置事故

3 重大事件 放射性极少量释放,公众受到远低于规定限值的照射 污染严重扩散,有工作人员发生急性健康效应 安全屏障几乎全部失效 1989年西班牙范德略斯核电厂事件

2 事件   污染明显扩散,有工作人员受到过量照射 安全措施明显失效

1 异常     出现超出规定运行范围的异常情况

0 偏差 
 从安全角度无需考虑

二 国际核事件分级制的基本架构准则

香港官方来源:香港天文台网站

国际核事件分级制的基本架构准则

准则或安全特性

级别 场外影响 场内影响 纵深防御降级

7 特大事故 放射性物质大量释放:可能有严重的健康影响及环境后果

6 重大事故 放射性物质显著释放:可能需要全面实施应急计划的防护措施

5 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 放射性物质有限释放:可能需要局部实施应急计划中的防护措施 核反应堆堆芯及辐射屏障有严重损坏

4 场外无显著风险的事故 放射性物质小量释放:公众受到相当于规定限值的照射 核反应堆堆芯及辐射屏障有显著损坏/有工作人员受到致命的辐射

3 严重事件 放射性物质极小量释放:公众所受的照射只达到规定限值的小部份 污染严重扩散/有工作人员健康受严重影响 接近事故--没有剩余的安全保护层

2 事件   污染显著扩散/有工作人员受到过量辐射 安全设备显著失效的事件

1 异常     超出许可运行范围的异常事件

0 低于本表级别的偏差现象   在安全上无重要意义

级制以外的事件   和安全无关

三 国际核事故分级表

非官方来源:科学松鼠会网站

国际核事故分级表

事故分类 事故等级 人和环境 辐射屏障和控制 纵深安全防护

事故 特大事故(7)(例:切尔诺贝利核事故) ●大量的放射性元素被释放到环境中,不断恶化的健康和环境问题需要履行既定或因应对策。

事故 重大事故(6) ●较多的放射性元素泄漏,可能需要履行既定对策。

事故 具有场外风险的事故(5)(例:三里岛核事故) ●有限的放射性元素泄漏,可能需要履行某种既定对策。●发生数起由辐射导致的死亡。 ●核反应堆堆芯严重受损。●装置内泄漏大量放射性元素,公众有可能受到大剂量辐照。可能由重大临界事故或者火灾导致。

事故 场外无显著风险的事故(4) ●少量放射性元素泄漏,不需要当地食品控制之外的对策。●至少一个由辐射导致的死亡。 ●核燃料融化或者损伤,导致多于堆芯燃料总量0.1%的泄漏。●装置内有显著的放射性物质泄漏,公众有可能受到显著的辐照伤害。

事件 严重事件(3) ●暴露在超过核电站工人法定年最大辐射剂量十倍环境下。●辐射导致的非致命伤害(如烧伤)。 ●工作区有超过每小时1Sv的辐射。●在非预定区域内有致命的污染,公众受到显著辐照伤害的可能性很小。 ●核电站几乎发生事故,纵深防护体系所剩无几。●高放射性物质丢失或者失窃。●高放射性物质被错误地运送到没有充分准备接收的地方。

事件 事件(2) ●公众暴露在辐射剂量超过10mSv的环境下。●工人超过法定年最大辐射剂量(50mSv)。 ●工作区的辐照强度超过每小时50mSv。●核电站内非设定区域内有显著的放射性污染。 ●安全系统出现显著的失误,但是没有严重后果。●发现安全标签完好的、高放射性的无主放射源、装置或者运输包。●高放射性物质没有充分包裹。

事件 异常(1)     ●公众中任何个人有超过法定年最大辐射剂量。●安全部件有微小问题,纵深防护体系基本工作正常。

现象 偏差现象(0) 低于本表级别,安全上没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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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5: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