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 |
释义 | 1982年3月11日成立的“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ICC),最初由脑瘫国际运动与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后改为ISMWSF)和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组成,1986年又增加了国际聋人体育委员会(CISS)和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INAS-FMH)。这是一个松散的协议性组织,由加入的6个组织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席,6个月为一轮换周期。在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IFSD)的积极支持下,1989年,上述6个组织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现有161个会员协会。 语言拼写汉字: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 汉语拼音:Guoji Canjiren Aolinpike Weiyuanhui 英语: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法语:Comité International Paralympique 德语:Internationalen Paralympischen Komitees 西班牙语:Comité Paralímpico Internacional 葡萄牙语:Comitê Paraolímpico Internacional 俄语:Международного Паралимпийского Комитета 希腊语:Διεθνούς Παραολυμπιακής Επιτροπής 阿拉伯语:اللجنة الدولية 日语:国际パラリンピック委员会 朝鲜语:국제 장애인 올림픽위원회 简介奥运会模式的残疾人运动会于1960年首次出现在罗马,参加者仅仅是身体残疾者,特别是脊椎伤残者。1976年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第5届残疾人运动会时,盲人和截肢者也开始加入进来。人们感到有必要成立一个残疾人的国际体育组织。脑瘫国际运动与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后改为ISMWSF)、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国际聋人体育委员会(CISS)和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INAS-FMH)于1989年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现有161个会员协会。 宗旨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任务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助并监督将残疾人奥运会理事会所承认的项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区比赛,协调残疾人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 组织结构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一个会员协会可派6名代表与会,其表决票数取决于该协会残疾人组别的多少,最多为6票。6个创始组织各有6票表决权。执委会由官员(主席、两名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医务官、技术官员、3名委员)、6名地区代表、1名运动员代表、6个创始组织各1名代表组成。 该组织设有运动技术部、运动科学与医学部、财务与营销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现任主席是菲利普·克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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