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郭红梅 |
释义 | 全国人大代表郭红梅人物档案姓名:郭红梅 性别:女 民族:汉族 籍贯:四川通江 出生年月:1973年02月 毕业院校:四川师范大学 所学专业:英语专业 学历:大学本科 人物简介郭红梅,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通江县民政局长郭红梅。郭红梅,女,汉族,1973年2月生,四川通江人,2010年4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师范大学外语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通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民政局局长。 1992.09—1995.08 四川师范大学外语专业学习; 1995.08—1996.07 麻石中学任教; 1996.07—1997.03 诺水河临时管理委员会工作; 1997.03—2003.06 县文体旅游局工作(其间:1998.09—1999.09下派任诺水镇镇长助理); 2003.06—2007.01 县招商局副局长,2006.06兼任驻蓉办事处副主任; 2007.01—2008.03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驻蓉办事处副主任(其间:2006.03—2007.05上派省发改委交通处上挂锻炼,2005.09—2007.12四川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本科学习); 2008.03—2011.11 县民政局局长; 2011.11.08— 在通江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建言献策郭红梅希望一般受灾县应享受同等重建政策,将一般受灾县纳入国家整个震后规划的“大盘子”,享受同极重灾区一样的重建政策支持。四川需要重建的地震受灾县达142个,包括国家确定的39个受灾极重县、12个重灾县、88个一般受灾县,以及“8??30”攀枝花-会理地震中的三个受灾县。一些相邻的乡镇,受灾程度相似,因为分属不同的县区,给予的重建政策大不相同。 一般受灾县很多是贫困山区,通江是国家贫困县,还是革命老区,自身“造血”功能很有限,“以通江为例,家里如果六个人的话,农房重建补助最高为26000元,肯定修不起,大部分人只能靠贷款或借钱,可以后怎么还呢?” 曹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郭红梅人物简介郭红梅,女39岁,汉族,中共党员,曹县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人物事迹郭红梅,一个85年招干到曹县法院工作的女法官,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20年如一日,以一个女法官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审结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申诉,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法官时刻经受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郭红梅时刻把“公生明,廉生威”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以“法官是刀尖上的舞者,手执的是双刃剑,一面指向犯罪分子,一面指向自己”作为警钟,时刻提醒自己 “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如在审理李芳等人诉某卫生院医疗纠纷一案中,原告为了多获得些赔偿款,悄悄将100元的人民币塞进她的上衣口袋里,被她发现后,立即退回。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20年来,郭红梅不计名利,无怨无悔,把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何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有时亲属、朋友不理解,说:你整天忙啥啊,力没少出,待遇不比人家高。其淡然一笑,解释说:干好工作,对得起法官的称号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郭红梅,一名普通的女法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公平与正义的使者。党和人民也给予她应有的荣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市中级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市中级法院和市妇联联合授予“优秀女法官”和“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法官,被县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被县委、政府授予“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多次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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