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
释义 |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最早成立于2002年12月13日,2005年10月由东西两校区青年志愿者合并组建而成,是由本校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与社会保障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组成的全校公益性团体,隶属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接受共青团贵阳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总概况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推动学院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各同学、也为学院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贡献力量。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机关为青年志愿者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部、网络信息部、外联部、组织部、学习宣传部、支教服务队、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服务队、绿丝带服务队。其中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团支部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两名,其他各部∕队设部∕队长一名,副队长一至二名 。协会从成立至今先后于04年被评为贵阳学院“优秀社团”、“精品社团”,05-06 获得“贵州省优秀社团”,2008年被评为贵阳学院“优秀社团”,“贵阳市杰出青年志愿者集体” 的美誉,并在校内得到了广大学生和老师的认同,在校外受到有关单位的好评。面向未来,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将把握机遇,奋发进取用爱心、知识服务奉献社会,让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这面旗帜高高飘扬在中国的林城。 助残服务站的成立贵州省庆祝第12次国际残疾人日暨青年志愿者残疾人服务站成立大会在贵阳学院隆重举行。贵州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郭万泉,贵阳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陈光勇,贵阳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晓昕,党委副书记章合祥,副校长王正维,团委书记时军等以及六十余名残疾人朋友出席本次大会。 会上,省残联郭万泉理事长为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站授牌。贵阳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晓昕作了发言,他认为: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站的成立,是我校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我校志愿者担负起又一光荣使命的一个契机。同时饱含着省市残联领导的支持和信任。省、市残联、贵阳师专领导还向贫困残疾人发放了慰问品,十名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向残疾人朋友赠送“爱心卡”,以方便日后的一帮一上门服务。志愿者们举行的文艺演出,博得到场人士的一致好评。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一直致力于帮残助残活动,此次“助残服务站”的正式成立,将推动这一爱心薪火的继续燃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青协)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立足校园,面向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青年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 本协会在法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 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第五条 本章程所称全体委员会由指导老师、理事长、团支部书记、副团支部书记、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各队队长、副队长组成。 第六条 本章程所称常务委员会由指导老师、理事长、团支部书记、副团支部书记、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各部部长、各队队长及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理事长组成。 第七条 本章程所称理事会由理事长、团支部书记、副团支部书记、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 第二章 细则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协会的基本任务 (一) 讲文明树新风,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 (二) 培养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机会。 (三) 适应社会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改善社会风气,建立和谐、互助、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 提倡志愿者服务精神,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五) 为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及贫困地区提供志愿服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公民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六) 为社区服务、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科教兴国及社会大型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九条 青协会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条 青协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义。 (二)自觉履行会员服务的职责,完成协会交给的工作。 (三)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五)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六)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权限 第十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为全体委员会。全体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开学及期末各一次),必要时经全体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各部门负责人; (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在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本协会全体委员会主持本协会会务。 全体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全体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全体会员代表大会。 (三) 讨论和决定本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和任务。 (四) 决定本协会机构设置。 (五) 管理和监督本协会的收支状况。 (六)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指导老师、理事长、团支部书记、常务副理事长、副团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设置:团支部书记、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团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秘书部、网络信息部、外联部、组织部、学宣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服务队、绿丝带服务队及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 第十五条 青协主要人员设置:团支部书记一名、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及副书记一名、副理事长两名, 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秘书部、网络信息部、外联部、组织部、学宣部部长各一名,副部长1-2名以及干事若干名,支教服务队、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队、绿丝带服务队各一名,副队长1-2名以及队员若干名,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理事长15名。 第十六条 团支部书记、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书记及副理事长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理事会工作会议和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并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或决议,研究安排理事会工作,制订学校理事会的工作计划 2、积极贯彻落实校党支部及院团委组织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全身心地投入共青团的工作。 3、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积极开展有教育性的活动及文体活动。 4、协助院团委书记和团总支书记开展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并对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负责,接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及所有院学生干部的监督。 5、搞好理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6、与团总支和各支部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社联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7、负责检查理事会工作的落实情况,按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本校党组织汇报工作。 8、负责团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 9、支部书记职责对副书记亦有义务。 10、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政治,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改实验,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教育教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11、指导、帮助、督促青协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二)理事长职责: 1、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青协常务委员会、青协全体委员会等。 2、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青协会员思想动态。 3、与社联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社联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4、对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负责,接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及所有院学生干部的监督。 5、指导 、帮助、督促青协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三)常务副理事长职责: 1、协助理事长做好青协各项工作,并对理事长负责。 2、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好并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向理事长和全体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汇报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理事长不在时,受理事长委托代行理事长职权。 4、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副团支部书记职责: 1、积极贯彻落实校党支部及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全身心地投入共青团的工作。 2、协助书记开展团的各项日常工作。 4、指导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5、负责“四进社区”和“三大工程”及“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活动的全面开展。 6、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副理事长职责: 1、带领各个部认真开展活动。 2、协助理事长做好青协及各分会各项工作,并对理事长负责。 3、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各部及各队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一)秘书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以协调各部门工作,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为宗旨。 2、配合理事长做好有关会议记录及工作布置。制定和完善青协的各项规章制度,致力于青协的内部建设; 3、处理青协日常事务,负责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简报,对会议时间及时通知,对青协文件、信件、档案及各种资料进行收集和保管。 4、负责青协大型会议会务和会议记录整理及活动总结。 5、负责对青协成员的工作进行记录,并将其作为年终工作成绩的参考。 6、负责通知的上传下达,并和兄弟部门保持工作联系; 7、负责财产的维护、保管。 8、协助其它各部门做好工作。 (二)网络信息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负责青协网页的信息采集、整理、上传。 2、负责网页的日常维护。 3、记录好平时遇到的网络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记录 ,至学期末进行整理,编制成册。 4、适当开展与网络相关的活动。 5、做好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为活动的展开与推广做好充分的宣传,使活动更具影响。 6、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协会各项宣传材料的起草、书写、张贴工作; 7、协助其它各部门做好工作。 (三)外联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负责协会的整体形象设计和大型公益活动的外联,做好协会内外的公关活动,加强社区服务公关,扩展志愿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开辟新的战场,及时向院报、院广播电台等媒体通报活动信息。 2、负责沟通协调青协与重要公众的关系,处理公众咨询和会员申诉。 3、负责组织会员参与学校、政府、公共机构组织的相关社会活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组织活动前的策划案。 5、协助其它各部门做好工作。 (四)组织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负责青协成员的注册及成员档案管理工作。 2、对各部及各队成员的组织生活和团队活动进行指导和评估。 3、负责对每次会议的考勤工作。 4、对青协成员的考核工作及会员申诉工作。 5、协助理事长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的准备工作及组织工作。 6、认真调查掌握成员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全体委员会及学院有关部门。 7、负责每次会议教室的申请工作。 8、组织会员学习国家的相关文路线、政策、方针。 9、协助其它各部门做好工作。 (五)学宣部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为大学生提供一些健康咨询及心理咨询。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大学生的文化生活,展现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学习科普宣传科普相关知识。 3、协助其它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六)生态建设服务队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关注环保事业,了解环保动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组织、开展环保活动,深入贯彻实施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号召。 3、协助其它各部门搞好有关组织等工作。 (七)绿丝带服务队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发扬奉献精神,传播爱心,为社区孤寡老人及残疾儿童提供服务。 2、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活动,尽己所能,帮助他人。 3、协助其它各部门搞好有关工作。 (八)支教服务队工作管理条例及权限 1、培训、组织、监督校内志愿者为贵阳学院周边社区中的贫困家庭及其他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家教辅导。 2、为贵阳学院周边的民工学校提供义务支教。 3、协助其它各部搞好有关组织等工作。 第三节 各部门注意事项 1、各部门只能在本部门权利范围开展工作,并听从委员会会议的决策。 2、理事会决定活动的承办部门后,该部门应按指定的时间完成交办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应向全体委员会陈述理由,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 奖惩制度第十八条 任职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青协干部,在评优、推优活动中获优提名,表现突出的可以向党组织推荐入党。 第十九条 每学期评选若干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干部及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 第二十条 一学期开会无故旷1次迟到2次(迟到15分钟以缺旷论处)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违反校纪校规,受通报批评。 2、一学期开会无故缺旷2次,迟到3次者。(迟到15分钟以缺旷论处) 3、在工作中以权谋私,不顾大局,重小团体利益者。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主动向全体委员会递交辞呈,不交者,全体委员会将免去其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院行政处分者。 2、一学期开会无故缺旷3次,迟到4次者。 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涉事宜由全体委员会负责补充、修改。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全体委员会所有。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00八年三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委员会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支部全称为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它是在共青团贵阳学院委员会领导下,贵阳学院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直接指导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教育武装团员、和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开展团支部的各项活动的团体。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团员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注意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学生一同进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现阶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导精神,团支部班子健全。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推进院风、学风和校园文化建设,为促进本院、本社团精神文明建设及学风建设,作出显著成绩。 第三条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在不团总支具体帮助指导下,针对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团员、青年学生的呼声,关心团员、青年学生的成长。 第二章 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及各支委的职责 第四条 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新时期尤其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好邓小平理论,组织团员、青年学生上好思想教育课、形势任务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活,使团员、青年学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2、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3、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 5、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如读书、 演讲、歌咏、舞蹈、跑步、打球、联欢晚会、音乐欣赏、电影、电视、书法、美术等等),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如摄影、文学、无线电、书画、外语、文艺、科技等等),丰富团员、青年学生的课外活动,陶冶情操,增进同学间的友谊。 6、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团员定期思想动态分析等。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第五条 团支部成员的职责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团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集理事会工作会议和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并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或决议,研究安排理事会工作,制订学校理事会的工作计划。 (2)、积极贯彻落实校党支部及院团委组织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全身心地投入共青团的工作。 (3)、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积极开展有教育性的活动及文体活动。 (4)、协助院团委书记和团总支书记开展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并对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负责,接受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及所有院学生干部的监督。 (5)、搞好理事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6)、与团总支和各支部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社联及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7)、负责检查理事会工作的落实情况,按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经常向上级团组织和本校党组织汇报工作。 (8)、负责团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 (9)、支部书记职责对副书记亦有义务。 (10)、指导、帮助、督促青协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2、副团支部书记职责: (1)、团支部副书记是团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2)、负责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3)、积极贯彻落实校党支部及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全身心地投入共青团的工作。 (4)、指导团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5)、负责“四进社区”和“三大工程”及“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品牌活动的全面开展。 (6)、并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支部组织。 (7)、协助书记开展各项工作。 3、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副书记组织好支部委员和团员大会,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3)、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4)、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管理团员的奖惩工作、注意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学习、参加团活的表现 (5)、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6)、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7)、搞好团员统计,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8)、负责管理团员的奖罚工作,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团的各种评优工作,对违纪团员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政治,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改实验,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教育教学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团支部活动宣传工作。 (2)、针对团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动员、宣传发动和通讯报道工作。 (3)、根据团组织的决议,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在团员青年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团课学习、办好墙报、板报,管好团的活动阵地。 (6)、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拟定和提出支部学习计划和建议,提出宣传工作意见。 (7)、协助副书记规划组织好学党章、团章、学理论等学习工作,做好活动记录。 (8)、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的思想汇报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团组织回报。 (9)、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 第六条 对团干部的要求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骨干,因此,团的干部要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思想积极、进步,靠近党的组织,模范地履行团员义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坚定,学习刻苦,工作上勤奋,作风上扎实,思想上高尚。对工作失职,模范作用差和任意提出辞职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四章 团的会议 第七条 召开团小组会和团支部大会 1)团小组会 定期召开团小组委会,团小组委会委的内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团小组委会成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工作的改进措施。 2)支部大会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其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目的在于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团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支部生活,对支部工作民主地发表意见,批评缺点,提出建议,监督团干部和上级机关工作,有利于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凡是涉及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 第八条 定期召开团小组委会委会,每两周一次。团小组委会的内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团小组委会成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工作的改进措施。团小组在支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讨论团小组的工作,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团员、青年学生意见和要求。 第八条、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至少每学期一次,凡是涉及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和关系全体团员的重要事情,都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来决定。 第九条 换届选举的程序 1、申请。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起草关于召开团员大会的请示,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含差额),报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同意,确定正式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可多于应选人1—3人)。 2、选举前的准备。拟定选举办法(必须差额选举),并准备好选票。 3、认真总结团支部的工作。 4、召开团支部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有: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到会团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团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2) 宣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应选人数和候选人初步名单,提交大会通过,产生正式候选人名单。 (3) 推荐选举工作人员,负责监票、唱票、计票工作,候选人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 (4) 按出席大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发选票。 (5)在填写选票前,说明填写时的注意事项。 (6) 宣布投票次序。 (7)由选举工作人员开箱验票并报告选举是否有效。(选举有效的原则: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9)计票。 (10) 宣布计票和选举结果。 (11) 将当选的支委会人员名单报院团委批准。 5、支委会分工 新支委会选举产生书记,书记主持分工,并写出报告,报院团组织(报告在一周内呈报)。 6、院团委批准 (1)审批支委会(接到选举报告后,在一个月内批复)。 (2)发文并抄送下一级党组织,找新当选团支部书记谈话。 7、公布 (1)将上级团委批复向全体团员公布。 (2)召开支委会议,按正式分工开始工作。 第五章推优制度 认真开展团员推优工作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评优办法 第十条 为了鼓励先进,引入竞争,提高协会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一条 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评优项目主要包括优秀志愿者分会、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工作部门、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其他各种级别的优秀评选。 第十二条 优秀分会、优秀工作部门评选参照本条的三项标准进行: (一)对各部各分会日常工作检查。理事会负责对各部工作及效果进行监督、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干部例会上通报,并以此作为评优标准之一。 (二)对工作的创新。对工作上能有创新突破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分会、部门,将在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计划的完成。学期第一周各分会、各部将本期工作计划报理事会认定,期末由理事会综合考核各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结合各方面综合绩效,评出优秀工作部门。对没有完成工作计划的部门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十三条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参照本条的如下程序进行: (一)由校团委、协会理事会确定优秀青年志愿者总名额,并按比例及工作表现分配到各分会、各志愿者服务队、协会各部门。 (二)各分会、各志愿者服务队、各部负责人依照以下标准确定推荐人选: (1) 参加日常工作表现积极。 (2) 遵守志愿者章程。 (3) 个人先进事迹。 (4) 对志愿者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 第十四条 各分会、各志愿者服务队、各部门将候选志愿者的个人材料交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办公室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提交协会理事会审查并报院团委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推优形式 协会团支部的推优工作是在上级团总支制定的标准的基础之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的。评优工作采取自我推荐和他人推荐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候选人在平时活动中的表现,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对推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并进行公示,接受团总支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 同时,协会团支部积极动员支部团员学习团章、党章,通过团章、党章学习小组的形式,择优推荐团员进行业余团校、业余党校的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修订后的章程提交全委会讨论认可后具体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请示学校有关部门后,直接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向全委会通报。 第十九条 有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出修改或补充章程的要求时,可由常委会讨论后,交全委会表决。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贵阳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委员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09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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