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学院法学院 |
释义 | 总体简介贵阳学院法律学院是贵阳学院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单位,由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王蜀黔教授担任院长,毕业于南京大学的张立新担任党总支书,教职工20人,其中教授任1 人,副教授3人,讲师6 人,助教10 人,博士(含在读)4人,硕士(含在读)15 人,市政府津贴专家1 人,硕士生导师2 人,校级骨干教师1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8人。教师年富力强,大多教师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湖南大学等名校。还特聘了武汉大学孟勤国、蔡守秋教授等担任客座教授。 教学科研教师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出版学术刊物3部,参编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省级课程2项,校级课程9项,获省市科研奖励多项,承担法律诊所教育和国家法双语教学两项校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民商法学为校级首批重点建设学科,民法为校级精品课程。 实践实习法学院现设有三个教研室,拥有多功能的模拟法庭、司法摄影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法学诊所、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等16个实习基地。同时还承担了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得工作。另外,贵州省环境资源法设在法学院。 我院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学生500多名,并承担贵州省本科自考民商法学专业和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的主考工作。秉承“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原则,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实训实习环节建设。培养出既有扎实专业基础,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1届法学院毕业生中,李蓉蓉、郎荣昌等同学考上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研究生;邱淞洁、郑传波、佟子才等同学考上清镇市法院、黔西南州、黔南州检察院的选调生。其他同学在毕业之前都找到了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 教学、培养方案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为宗旨,以本校在经济、管理、人文等学科方面具有的交叉综合优势为依托,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强,能广泛适应社会需求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学生毕业后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专业与课程: 法学(本科):培养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法律专业思维、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能够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社会服务团体等,从事法律实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修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 自如运用法学知识来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学科与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四、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 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课程学习。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数为130分,其中必修课110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 2.实践环节。包括军训、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为25学分。 3.课外活动。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各种学科竞赛、等级水平考试和科研活动等,学生应修满的最低课外学分为3学分。 五、学制、学位与毕业 学制4年。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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