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归纳公理 |
释义 | 归纳公理是由皮亚诺提出的关于正整数的五条公理中的第五公理: 设S是正整数集的一个子集,且 (1)1属于S (2)如果n属于S,那么n+1也属于S 那么,S就是正整数集。 作为归纳公理的直接推论,数学归纳法的应用十分广泛。 又称"归约公式"。在证明论中归纳公理是皮亚诺算术系统的一个公理,按照证明论的表述可写为: F(a), —→a,F(aH) F(o), —→a,F(s) 其中aH是a的后继,a不在F(o)或a中出现,s是注意项。 F(a)称为归纳公式。数学归纳法是归纳公理的特殊情况,可表示为P(o)D(P(s)→P(s+1))→CⅩP(x)。常用来证明关于自然数的性质。归纳公理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可以证明对自然数o有F性质,且任一数a有能推出后继有F性质,那么对于任一项都有性质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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