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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西来宾假狂犬疫苗致男童死亡事件
释义

2009年12月底,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该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来宾市经几个月调查发现,全市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此外,还查获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抓捕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嫌疑人8人。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概述

事情简介

广西来宾市查获1000多份人用假狂犬疫苗,查获其他有问题的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其中一位5岁男童因在乡卫生院注射了假狂犬疫苗,病发致死。相关涉嫌制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2009年12月底,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家属随即向药监和卫生部门举报,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 来宾市公安局的调查表明:来宾市非法渠道进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查获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涉及货值金额47万多元。 经初步核实,查处的疫苗为假冒产品,属于地下窝点生产,销售使用假发票,案件涉及多家医疗机构,波及3个省份和广西境内南宁、贵港、来宾、玉林等地。目前,已经抓获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

男童发病死亡查出疫苗是假

“你们俩谁能吃完这碗饭,我就给他1元钱。”

9年12月4日晚,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村民叶显干给自己两个可爱的儿子设下了吃饭奖励的办法。4岁多的小建和3岁多的小华听了都很心动。叶显干心里清楚,奖励是为让大儿子小建多吃点饭而设的。

很快,小儿子完成了任务,小建则撇下剩下的半碗多米饭蔫蔫地对爸爸说,饭他实在是吃不下去了,1元钱他放弃。这话听着让叶显干的心里凉凉的,小建15天前被狗咬了,虽然已经到乡卫生院打了6针狂犬疫苗,但现在手肿、发烧,饭不吃、水不喝,医生开了退烧药说没事,但做父亲的他心里总是不踏实。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神情伤感的叶显干告诉记者,12月9日,他曾带儿子来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生看了之后,建议他立即送到南宁就诊。12月9日下午,在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部,叶显干发现快5岁的儿子已经口吐白沫。当晚住院治疗。10日凌晨2时许,小建就没有了生命体征。从被狗咬到死亡只有21天。

儿子没有了,这令叶显干怎么都想不明白:10月21日下午,发现孩子被狗咬之后,他立即把孩子送到卫生院打针了。虽然家里不富裕,他还是为爱子选择了最好最贵的那种狂犬疫苗:700元打7针,包括两针加强针。而儿子从手肿到发烧,乡卫生院医生都说没事。

为此,叶显干特地到正龙卫生院把孩子打剩下的那针疫苗和药取出来,拿去化验。2010年8月26日,来宾市兴宾区公安局给家里送来化验结果:送检的疫苗经过检验,为假药。而这份检验单上显示的日期是1月15日,结果早出来了,只是他们一直无法看到。

这一纸化验结果,让叶显干的妻子哭得死去活来。儿子出事的时候,叶妻在外打工,回来时发现活蹦乱跳的两个儿子就剩下一个了。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离开家,寸步不离守着自己的小儿子,果塘村里的狗确实很多。

院方说法

卫生院长不知疫苗真假?

叶显干的儿子小建在正龙卫生院出事后,来宾市有关部门还在该卫生院药房里查获了一批假疫苗。为此,时任正龙乡卫生院院长的肖建昌因“销赃假药”被公安机关拘留了38天。目前,他仍然作为一名医生在卫生院上班。

记者日前采访了这名前卫生院院长。“孩子发病死了,只不过是我们医院比较倒霉。因为很多家卫生院都进购了这样的疫苗,正龙卫生院的进货量比其他卫生院要少。”肖建昌对此事深感冤枉,因为出事后,他被摘去了卫生院长的职务,等待他的还有上级处分。

肖建昌告诉记者,2009年10月,正龙卫生院防疫组新进了同一个批号的狂犬疫苗,只有20人份,是来宾市信尔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正龙卫生院第一次与该公司合作购买疫苗,而此前,狂犬疫苗都是从来宾市疾控中心进购的。

狂犬疫苗属于二类疫苗,有资质的单位都能够进货。而来宾市有资质供应狂犬疫苗的单位只有两个:来宾市疾控中心和信尔医药有限公司。肖介绍说,因为在疾控中心拿不到货,于是改从信尔医药购买疫苗,且该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韦某已经从事六七年的医药销售了,比较熟。

不过,这批20人份的疫苗直到事发,肖建昌作为卫生院院长都还没有看到购买疫苗的单子,也不清楚这些疫苗进货价是多少。事发后,他才了解到,和他们同一批进购该疫苗的还有北五、高安等来宾市兴宾区4家卫生院。据他所知,来宾市兴宾区80%以上的卫生院和韦某是有业务往来的。

肖建昌说,假疫苗对身体并没有什么害处,只是没有起到疫苗应有的作用而已。发现疫苗是假的之后,今年1月,有关部门从来宾市防疫站重新拿来了真疫苗给在卫生院打过假疫苗的群众全部补种。目前,正龙卫生院仍然为患者打疫苗,没有因为假疫苗事件停止该项服务。平均每个月打狂犬疫苗的有几名群众。

“事发后卫生院曾将问题疫苗的批号拿到网上查询,在假药名单里并无这一批号的问题记录。”对此,肖建昌感到很无奈。日前,他接到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的告知书,检察机关准备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他。这令他寝食难安,他很不解,这么多家卫生院进购了假疫苗,为什么唯独他要被起诉。

13家卫生院20个诊所查出假药

记者从来宾市有关部门对这一案件的查处中看到,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经于2009年11月在该市某家卫生院调查到,其疫苗购进票据、材料均为假冒的。12月15日,接到正龙乡卫生院狂犬疫苗报告后,检查发现正龙卫生院提供的疫苗购买票据和材料预期相似。初步确定,二者出自同一销售人员之手。

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31日,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出动执法人员,检查辖区内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88家次,药品批发企业14家次,药品零售企业362家次,村卫生所(个体诊所)458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家次;分别向8个省(市)局发函协查10个品种15个批次的药品,向2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协查购进药品的渠道。

经查,来宾市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所(个体诊所)20家,涉嫌非法销售疫苗12人。涉案“问题”人用狂犬病疫苗1000多人份,涉及货值33万多元;此外,还有其他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涉及货值金额47万多元,是来宾市建市以来查处的最大一起非法销售药品案。

假药是如何流进来宾市医药市场的呢?记者采访了来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和公安局,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疫苗的质量由药监部门管理,但是疫苗的流通归卫生部门管理。目前,全国只有一家狂犬疫苗的检测机构,在北京。通常,市级药监部门对疫苗的监管,只限于对疫苗售药企业的资质、进货票据和材料等进行检查,而疫苗质量本身是否有问题,没有设备检测。来宾市信尔医药有限公司确实是来宾市药监部门认定的具有销售狂犬疫苗的资质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经初步核实,查处的疫苗为假冒产品,属于地下窝点生产,销售使用假发票,案件涉及多家医疗机构,波及3个省份和我区境内南宁、贵港、来宾、玉林等地。目前,已经抓获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

假狂犬疫苗系开水兑药

狂犬疫苗开水兑药制成,1656人接种,一男童注射后死亡,此恶劣事件发生在广西来宾市。据来宾市卫生局最新通报,经过数月侦查确认,当地13家卫生院和20家诊所使用的狂犬疫苗,均为毫无作用的假疫苗。目前,这些假疫苗已经被大量接种。

当地药监部门介绍,上述假疫苗由来宾市信尔药业有限公司购进。信尔药业副总经理韦某,非法发货,将假疫苗直接推销给各医疗机构,甚至未开具发票。来宾市卫生局的通报还称,这些假疫苗到韦某手中时已转手数次,从一文不值变成了100多元/人份。

市卫生局人士介绍:“公开的信息都已经通报了,更多细节要问药监局。”而来宾市药监局办公电话则始终无人接听。

据了解,“疫苗紧缺”是这一悲剧酿成的导火索,多家医疗机构甚至不辨真假买入假疫苗。国家加大疫苗生产管理的同时,造成了新一轮的市场空白。 卖出假疫苗的是信尔药业,是来宾当地物流配送的龙头。

案件背后

市场供不应求的事实

2010年年8月23日,乌鲁木齐疾控中心称,新疆狂犬疫苗告急;8月26日,焦作市疾控中心表示,河南省国产疫苗数量不足,各市均无国产疫苗供应,患者只能购买进口疫苗。2007年席卷国内的狂犬疫苗紧缺潮,在今年再次袭来。

各地在提到疫苗紧张的原因时都认为,国家对狂犬疫苗生产标准的提高,导致部分企业停产,使疫苗供不应求。

2009年初,大连金港安迪狂犬疫苗添加违法物质事件曝光,随后的当年年底,江苏延伸和河北福尔两家企业狂犬疫苗价效不足而被取消生产资格。连续不断的疫苗安全性事件令生产企业人人自危。

中检所批签发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国内仅有辽宁成大、大连汉信、宁波荣安、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广州诺诚、河南普新、广东双林、山东泰邦8家企业生产过狂犬疫苗。除此之外,患者只有选择进口的德国凯龙和法国赛诺菲巴斯德两家公司的产品。

经国家药监局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批签发国产狂犬疫苗18745624人份,进口1449941人份。实际批签发总量已经接近去年全年的水平,而市场仍供不应求。

市场空间引起企业争夺。9月17日,长春高新公告称,其投入4000万元研发的狂犬疫苗正式获批,首批已完成批签发10万人份。而广州诺诚也表示,今年上半年因狂犬疫苗的优异表现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业内人士表示:“狂犬疫苗每年只有几个月适宜生产,而且往往是按需生产,在年初的时候,由疾控部门将一年的需求计划报给生产企业。市场需求是不确定的,因此疫苗生产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不过自从2007年以来,国内狂犬疫苗一直无法满足需求。长春高新等一批企业的加入是否能够扭转这一局面,目前无法估计。同样,这些企业也面临着未知的市场空间。

再曝药品监管软肋

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劣质狂犬疫苗的出现,药品监管漏洞都是一个无法忽略的原因。在客观环境难以改变,药监部门力量配置暂时难以理想的情况下,执法创新能力的提高,无疑应该是眼下最值得重视的突破口。

目前药品监管的创新,主要应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通过立法,从体制上“动手术”,国家药监总局或其它国家级执法部门,应有权统一调配各地药监执法力量,实行随机、异地执法,飞行抽检。目前的“本地执法部门监管本地企业”的做法,很难抗拒经济利益与人情干扰。公开的监管执法,也容易让企业弄虚作假,导致监管徒有虚名。随机、异地、飞行抽检,有望避免这种现象。

第二,各执法部门实施联动,从兄弟部门的执法信息中获得监管对象是否违法的蛛丝马迹。药监与卫生、经委、商贸等部门之间建立协作机制,互为通报各自的检查执法情况,公布涉嫌造假的相关信息,通过对监管对象的原料采购、生产控制、物流走向等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掌握监管主动权。

第三,借鉴物流连锁企业电子信息化管理的某些经验,对监管对象实行最大限度的运转控制。从技术角度来看,物流连锁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处理集中与分散的矛盾中有了很多创新。而从药监的角度看,在法律法规能够厘清药监部门对药企的控制范围与力度范围内,对监管对象实行必要的流程控制,技术上的问题应该不难解决。

加强药监部门监管能力建设,是解决类似“劣质狂犬疫苗”事件的重要一环。而从体制入手,向技术要效率,应该是目前比较现实的切入点。除了处罚造假企业外,从药品生产到流通环节的各个监管部门,作为药品质量的“把关人”,出了问题也必须追究行政管理中的责任而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必须把板子实实在在地打下去。

一审判决

新华网南宁12月19日报道 记者从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来宾假狂犬疫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判处8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另外,此案几名被告自愿补偿死者家属16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12月间,被告人杨彬从陈某(在逃)处以每份10元购买假人用狂犬疫苗,转卖给张达志。张达志购进人用假狂犬疫苗530份后,转卖给何某。何某将所购进假疫苗再转卖给了多人,有的又进行了再次转卖。狂犬疫苗的批签发合格证、批号和日期均系张达志伪造。

来宾市一家药业公司副总经理韦某在购进假狂犬疫苗后,以每份160元转卖给来宾市兴宾区正龙、高安、五山、北五等多个卫生院和其他个体医师,并伪造广州一家药业公司销售的清单。其后,一名5岁男童在正龙乡卫生院注射假人用狂犬疫苗后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张达志等8人销售假狂犬疫苗,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法院依法判处张达志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分别判处杨彬等7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800元至3.5万元不等。

去年10月21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正龙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同年12月10日病发致死。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经广西各级公安部门全力侦查,破获了这起假狂犬疫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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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4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