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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东省作家协会
释义

广东省作家协会可追溯至1953年5月28日,其前身为广州作家协会,1991年9月改为现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受中国作家协会指导的全省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行政独立单位)。协会成立以来,作家们深受时代大潮的感召和浸染,创作了一大批贴近现实生活,反映改革开放,高歌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由此形成了广东主流创作的特点,受到全国文坛的注目。

发展沿革和状况

广东省作家协会前身是创立于1953年5月28日的广州作家协会,成立时有会员34人(含广东、广州部队、广西、香港、澳门会员);1955年有会员94人(其中全国会员22人);1959年有会员112人; 1976年12月文革后恢复活动改称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1979年有会员281人;1985年有会员603人(其中全国会员134人);1990年有会员873人(其中全国会员171人);1991年9月改称广东省作家协会;1993年有会员1151人(其中全国会员200余人)。据2005年统计,现有会员2230人,其中中国作协会员357人;领导班子10人(其中党组成员8人;主席1人;助理巡视员1人),主席团25人(其中主席1人;专职副主席2人;副主席11人;主席团成员11人);文学院受聘作家38人,省重点文学创作扶持资金签约作家8人。

机构设置

广东省作家协会内设5个部(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文学部(对外用文学院名义),创作研究部,人事部(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另有13个专业委员会:小说创作委员会,诗歌创作委员会,散文创作委员会,报告文学创作委员会,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杂文创作委员会,文学评论委员会,外国文学委员会,影视文学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事业发展委员会,校园文学创作委员会。

主要成就

事业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文坛在更新观念、改革体制等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在继承岭南文化的优良传统,弘扬文学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学氛围,出精品,出人才等事业上,广东省作家协会继往开来,不断进取,有多项重大举措在全国属创举。1980年,广东省作协率先创建文学院,扩大专业作家体制,后各省纷纷效法。1993年创办青年文学院,面向全国招聘青年作家,引起极大反响。2000年,省作协文学院大胆改革,在全国率先打破专业作家终身制,面向全省招聘作家,实行选题和合同管理。对文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工作也率先实行重大改革,将评定对象由专业作家扩大到全省会员作家(公务员除外)。这两项改革都在全国文坛产生巨大反响。

基于广东文学的历史和现状,基于广东文学在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国际笔会”在广州设立了“国际笔会广州中心”,成为全国三大国际笔会中心之一;广东省作协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曾多次组织对外文学交流活动,定期组织粤港澳三地文学交流,在构建粤港澳文学三地框架,构建对外文化交流和世界华文写作中心的平台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港澳台及东南亚乃至世界华文文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成为我国文学对外交流的中心之一。1995年,经各省作协无记名投票,中宣部、中国作协批准,在我省设立了“全国文学创作广东中心”,成为全国第一批六大文学创作中心之一。

作品

新时期以来,广东作家佳作纷呈,陈国凯的《我应该怎么办》、吕雷的《海风轻轻吹》、《火红的云霞》等获得全国短篇小说奖;秦牧的《秦牧散文选》、黄秋耘的《往事并不如烟》、杨羽仪的《水乡茶居》等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散文奖;李士非的《热血男儿》、郭光豹和向明的《爱情的凯歌》获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吴有恒的《当代杂文小粹·吴有恒之卷》、章明的《当代杂文小粹·章明之卷》分别获得全国优秀杂文奖。

近年来,我省有多部作品先后获得全国最高文学奖项:刘斯奋的长篇小说《白门柳》(一、二部)获第四届茅盾文学奖;林祖基的杂文集《微言集》获第一届全国鲁迅文学奖;杨黎光的报告文学《没有家园的灵魂》获“首届徐迟报告文学奖”、《灵魂何归》获第一届全国鲁迅文学奖、《生死一线》获第二届全国鲁迅文学奖、《瘟疫,人类的影子》获第三届全国鲁迅文学奖;程文超的文学理论专著《1903:前夜的涌动》获第二届全国鲁迅文学奖;魏微获第三届全国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鄢烈山获第三届全国鲁迅文学奖散文杂文奖;妞妞获第六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此外还有郁秀的长篇小说《花季·雨季》,林雨纯、郭洪义的长篇报告文学《天地男儿》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吕雷、赵洪的长篇小说《大江沉重》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彭名燕的《世纪贵族》获新闻出版署“八五”期间优秀长篇小说奖;吕雷、李兰妮等获中国作协、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文文学奖”;谢有顺获第二届“冯牧文学奖·青年批评家”奖;廖琪的《庄世平传》、贺朗的《蔡廷楷传》获首届中国传记文学奖,陈小奇的《跨越巅峰》、《又见彩虹》分别被选为首届世界女子足球锦标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运动会会歌等。

据不完全统计,1995—2001年间,广东作协会员共出版长篇小说167部、中短篇小说集158部、诗集277部、散文集308部、评论集122部、传记和报告文学162部(合计1194部),以及儿童文学、杂文、译著及其它作品一批,并创作出一批影视剧,影视界也纷纷把广东作家的作品改编成影视剧,搬上了荧屏,较好地发挥了文学“联系社会面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广东作家生活在改革开放前沿的热土,深受时代大潮的感召和浸染,创作了一大批贴近现实生活,反映改革开放,高歌时代主旋律的优秀作品,由此形成了广东主流创作的特点,并因此受到全国文坛的注目。为此,中国作协、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和广东省作协于2002年底,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发展先进文化与广东小说创作理论研讨会”,与会的全国著名评论家对我省九部反映改革题材的长篇小说给予高度评价。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金炳华在讲话中指出:广东作家“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第一线,使广东文学始终保持着与时俱进的优秀品格,”“成为中国文坛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喜爱。”

2003年全国突遇非典疫情袭击,广东省首当其冲,在抗击非典期间,省委宣传部要求广东省作协组织作家采写报告文学,为抗非英模著书立说。广东省作协班子反应快速,很快制定“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精兵强将、精品力作”工作目标,组织33位作家奔赴抗击“非典”第一线。与此同时,迅速调配人力物力,为到抗非一线采访的作家安排专门写作间。作协领导班子中五位同志直接到抗“非典”前线采访,党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广东作家的壮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作家协会发来慰问信,赞扬广东作家深入一线,挑重担,涉险地,积极采访,刻苦写作,废寝忘食。《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艺报》等中央报刊用大篇幅的重要版面刊登报道,给予广东作家高度评价。

这批讴歌抗非英模的文学作品,以显著版面和篇幅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报刊和省报刊上刊载30多篇。长诗《天使颂》在南方日报发表后,改编为音乐诗,在广东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播出,并被全国17个电视台转播。讴歌抗非英模的大型报告文学集《守护生命》得到广东省委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亲自为该书作序。《守护生命》的出版,再度在社会引起广泛强烈的反响。6月下旬,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作协、省出版局、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举行《守护生命》研讨会,来自北京、上海及广东省的专家们高度评价该书。全国10多家报纸、广播电视台、主流网站发布了有关的评论的消息,就连发行量排行世界前几位的日本报纸《朝日新闻》也发了消息。该书在2003年度获国家图书奖特别奖。

广东作家奔赴抗非前线,用手中之笔讴歌广东人精神,讴歌抗非英模的壮举,得到省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省作协文学院被评为省宣传系统“抗非”先进集体;两位作家获一等奖;五位作家获二等奖;六位作家获三等奖,还有14位作家被评为积极分子。

旗下刊物、网站

广东省作家协会现在出版发行了一系列很有影响力的报纸、刊物,并开办了自己的网站:

《作品》杂志

《作品》杂志创刊于50年代,一直是我国文学界有影响的刊物之一,以繁荣文学创作、扶持文学新人为己任。创刊50年来,刊发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扶持过众多的文学新秀,为全国文坛所关注和广大读者喜爱,是广东文坛的一面旗帜,是培养作家的摇篮,是当代文学期刊中的著名品牌。60年代初,杂志率先进行版面改革,打破国内文学杂志均16开的统一面孔,创新采用大32开,并着力提高所刊发作品的质量,引起全国注目,深受读者欢迎,发行量大幅上升;70年代,打倒“四人帮”后不久,便陆续刊登对极左路线的批判文章,同时发表陈国凯的《我应该怎么办》、王蒙的《最宝贵的》、吕雷《海风轻轻吹》等一批文艺思想解放的作品,在全国引起巨大的反响,发行量高达70万,一时洛阳纸贵。改革开放后,《作品》秉承“文学性、当代性、南方性”的办刊宗旨,注重可读性、有品味、高格调;关注当代人生,贴近广大读者,具有现代气息,蕴含睿智的启迪,视野开阔,不断求新、求变、与时俱进,始终保持比较好的发展态势和较高的艺术品质,刊发的文学作品颇受全国的文学选刊关注,每年都有不少作品入选。1991年被评为广东省十佳期刊,2001年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期刊。

《少男少女》杂志

《少男少女》杂志:《少男少女》杂志自1987年创刊以来,就预见了少男少女族群庞大的阅读需求,并不断地开发青少年的成长、文化、信息、休闲、娱乐的阅读领域。自2000年起,少男少女开设全国第一家少男少女青春站,出版系列化杂志,从创刊时的双月刊发展至2003年月发行七刊,多种刊物的出版,多元化的领域,为少男少女青春成长注入无限量的阳光与风采。1991年获广东省十佳期刊奖,2001年获广东省第三届优秀期刊奖。1999年、2003年、2005年连续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国家期刊奖。

《人间》杂志

《人间》杂志是公开发行的大众文学月刊。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省作协公安分会协办。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繁荣广东省文学创作,为广大作家尤其是公安政法战线的作家提供发表的园地,为广大读者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产品。《人间》杂志自2002年7月创刊以来,在省作协党组领导下,杂志社领导班子以开拓务实、积极进取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向全国著名作家组稿,不断提高刊物质量,扩大发行量。《人间》杂志虽是新创刊的文学杂志,已有广泛影响,读者不断增加,体现了基层公安干警对《人间》杂志的喜爱。广大文学爱好者不断登门订阅或购买。

《新世纪文坛》

《新世纪文坛》是由广东省作家协会的机关报。大4开4版,每月出版一期。从1991年10月8日创刊至今,发行对象主要是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新世纪文坛》的前身为《岭南文报》。从创刊至1998年12月的7年时间里,作为省内刊号公开发行。自1999年1月1日起,根据省新闻出版局规定,省作家协会将《岭南文报》更名为《新世纪文坛》,改为“连续性内部资料”印行,对会员实行免费赠送。《新世纪文坛》坚持“以繁荣发展文学创作为中心,加强党的领导,加强为会员服务”的办刊宗旨,是我会与会员、各地市作协、公安、检察分会、兄弟省作协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中国作家协会和上级领导也通过该报了解我省文学界的情况,已成为我省传递文坛信息的重要窗口。它还是我省文坛发表文学评论文章的重要阵地。在研讨名家名作、推介新人新作、倡导积极健康的创作方向和调动作家评论家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广大会员的好评。

《广东作家网》

《广东作家网》是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的网站,从2003年创办至今,积极宣传广东作家的最新成就和广东活跃的文学活动,成为作家间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

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受中国作家协会指导的全省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省作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广东省作家协会在工作和活动中坚持民主、团结、服务、倡导的原则。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作家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推动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八条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鼓励和帮助作家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作出贡献 。

第九条 发现和培养我省各地区、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第十条 努力办好本会所属的报纸、杂志和网站。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十一条 加强与各市作家协会、各行业作协分会等组织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广大会员的沟通和联系,使本会真正成为全省文学工作者之家。

第十二条 加强同全国各地区、各民族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在爱国、进步的原则下,增进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作家及海外华人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第十三条 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增进同各国作家的联系、交流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十四条 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加强协会管理,加强会员自律,维护会员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活动的自由。

第十五条 加强为会员服务的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为会员从事创作、评论和其他文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举办作家的福利事业,积极帮助会员解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会 员

第十六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在广东省生活、学习或工作,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的文学作品、文学批评、翻译作品者,或文学编辑、教学、文学组织工作有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有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七条 凡外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家协会会员迁来我省者,办理转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调离我省至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者,本会负责将其会籍介绍给该省、直辖市、自治区作家协会。

第十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并有相当数量本会会员和健全的创作办事机构的市作家协会和全省性的行业作协等,向本会提出申请,经主席团审议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或分会。

第十九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接受本会委托的工作,缴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享用本会的福利设施,要求本会保护其从事文学活动的合法权益等权利。本会会员、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二十条 本会对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托,负责代为联系本会在该地、该行业的会员。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员如有因犯罪受法律制裁、被剥夺公民权者,取消其会籍。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破坏本会工作者,经本会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创作成果、著作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予以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员必须每年向本会缴交会费。

组 织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以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领导本会工作。

第二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各团体会员参加理事会实行团体理事制。各地级市作协、行业作协分会的主席成为团体理事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及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成为团体理事;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如有地级市作协、行业作协分会的主席职位在各自团体内发生更替,则团体理事职务自动更替,由新任者接任。副省级市作协的主席及驻粤大军区文学创作机构负责人由大会主席团选为各自代表所在团体的省作协兼职副主席;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副省级市作协的主席、驻粤大军区文学创作机构负责人如在各自团体内发生人事更替,由新任者接任省作协兼职副主席,原兼职副主席自动去职,保留理事职务。凡发生上述变动的团体应及时向本会主席团申报,由主席团按有关程序审批。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理事会时,主席团必须召集之。

第二十七条 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及成员由主席团选举产生。主席为主席团会议的当然召集人。主席团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会员会费;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广东省作家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广东省作家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附 则

第三十条 广东省作家协会简称广东省作协。本会的名称“广东省作家协会”,英文译名“GUANG DONG PROVINCIAL WRITERS’ASSOCIATION”。英文缩写是:GDWA。

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址设在广州市。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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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