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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释义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的前身是广东书法篆刻研究会。它创建于1963年,1981年更名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92年改用现名。它不仅是我省历史上的第一个全省性书法艺术团体,而且是全国成立较早、成绩较大的书会之一。创建之初,即与北京、上海的书法组织一起,为活跃60年代的中国书坛作出了重要贡献。

创建

我会创建时,会员虽只20余人,但有14人在1957年的第一次中日书法交流展上露过头角,创作了全部100件作品中的18件,是一支颇为精干的队伍。他们以广州文化公园为阵地,短短的几年间,不仅成功举办过广东历代书法展览和历代碑帖展览,而且举办了毛主席诗词书法篆刻展、王杰日记书法展、援越抗美书法展和日本丰道春海书法展等重大展事,透过星期讲座、文史夜学院课堂和书法家各自家中的教学,把书坛搞得如火如荼,不仅开创了我省书法史上的一个黄金时期,而且为广东书坛培养了一支坚强的后备力量。就是在“文革”时期处于组织瘫痪的环境中,仍组织起1973年、1975年的省展和1977年的省妇女展,这与当初打下的基础是分不开的。

文革”过后

“文革”一过,我会工作迅即恢复。1979年第一期书法学习班,招生1700余人,创办时间之早、学习人数之多均居全国之冠,在全国书坛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由1979年至1984年的5年间,参加学习的达6500人(次),其蓬勃兴旺,可想而知。在此期间,我会不但成功举办了1981年、1983年的省展、1985年的篆刻专题展、举办了广东老书法家作品展、纪念孙中山诞辰120周年中外书法家作品展以及与广西、浙江的联展,而且积极参与全国第一、二届大展及第一届中青展、全国群众书法大赛、全国职工书展等全国性展览,并获得较理想的成绩。1984年《岭南书艺》创刊,既为广东书法理论建设开辟了阵地,又为推动中国书艺发展作出贡献。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可以讲是广东书坛的第二个黄金时期。我省的第一届书代会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召开的。

最新高潮

广东书协工作的最新高潮当在90年代下半叶至新世纪初。1988年广东青年书法理论研究会的成立,1990年肇庆、韶关两次书法理论研讨会的召开,1992年第二届书代会的举行、与香港人士合作为书协筹集基金、对台湾桃园书协的访问和定期交流关系的建立、以全省各市中青年骨干作品调展为主要形式的中青系列展等等,都为我会工作新高潮的到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广东书协在广东省委、省文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一定会更加兴旺、发达,更加昌盛、繁荣,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大的胜利!

书代会举行

在省文联的关怀下,第三届书代会于 1997年顺利举行。由于新的书协领导班子更注重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我会工作出现了生机勃发的新局面。首先是对外交流的扩大,与韩国联展并建立了定期交流关系、再度访台并扩大与台湾书法界的交往、与北京的联展、与港澳的联展、与贵州妇女的联展、中南五省(区)联展、与西部六省(区)合办的七省(区)联展等等,既促进了相互的切磋、学习,增进了兄弟协会间的友谊,又起到了让外界了解广东的作用;其次是抓展览、促创作,不但建立了省展、省青年展的定期定届制度,设立了省书法最高奖项“南雅奖”,而且还举办了小字扇面展、楹联展、篆刻展等专题展览,以青年展系列为主的“朝霞工程”与以金秋展系列为主的“晚霞工程”并举,既促进了创作,亦增强了书协的凝聚力;再是抓书法教育和理论建设,《书艺》的出版不仅为我省书法理论研究提供了阵地,而且以其优秀质量在全国书坛产生了很大影响。南海、顺德等大型理论研讨会的召开,每次展览后必带理论研讨座谈的习惯的形成,广东省书协书法培训中心的成立等等,都能起到为广东书法理论研究与创作水平的发展提高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次又一次展览的举办,一本又一本作品集和一期又一期《书艺》的出版,一个又一个省外代表团的到来和一个又一个本省代表团的出访,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主席第一次被选为中国书协副主席,三名会员担任了中国书协评审委员,三名会员担任了中国书协创作委员,还有三名会员分别担任了中国书协的教育委员、篆刻委员和学术委员,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已由当初的20馀人发展到今天的1200馀人,这不仅反映出我省书坛的繁荣,展示了广东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的实力,而且标志着广东书协在全国地位的迅速提高。这是广东书坛的真正黄金时期。

章程

总 则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第一条 本会名称:广东省书法家协会(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第二条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书法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书法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广东省文联的管理监督。

第三条 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和组织全省书法家,为繁荣书法篆刻事业,为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按自身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文艺方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针政策,学习文化艺术知识,努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书法篆刻艺术水平。 第六条 本会鼓励并采取有效方式组织会员坚持深入生活,密切联系群众,在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传统基础上开展理论研究,进行艺术探索和创新;积极开展创作经验交流和艺术观摩及展览活动;对优秀的书法家及其创作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大力推动书法艺术的研究和理论活动,提倡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的自由讨论,保障批评和反批评的自由。

第八条 本会加强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省内各市书法家协会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书法活动,密切与广大会员的联系,努力培育书法人才,使书协真正成为全省书法家之家。

第九条 本会努力促进全省书法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基础上的大团结;积极加强同台湾、港澳以及海外侨胞中的书法组织和书法家的联系,积极开展同各国的书法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书法家的友谊和团结。

第十条 依法维护会员的著作权以及宪法和法律赋予书法家的一切权益。

会 员

第十一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本省书法家,书法理论、教育、组织活动家,具有一定的书法艺术水平和显著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所属市文联或书协推荐,经本会主席团或主席团委托的机构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具体入会条件可参照本会发展会员标准细则)。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交纳会费的义务;有选举权、被选权;有对本会工作及领导人的建议、批评和监督权;有参与本会为会员举办的各种福利活动权;会员有退会自由;有维护本会名誉和本会工作正常进行的义务。

第十三条 本会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违法犯罪、触犯刑律,即终止其会籍;被剥夺公民权者开除会籍。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必须定期向本会缴纳会费,凡连续两年不交者,作自动退会处理。

组 织

第十六条 民主集中制为本会的组织原则。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当然代表(上届理事会理事)和当选代表、特邀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理事、主席团成员每届任期为五年,分别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主要由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书法活动家组成。

第十八条 主席团设正主席一人,专职副主席一人,兼职副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若干名;另设正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席团通过任命,协助正副主席处理日常会务工作,本会根据需要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经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批准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召集,每年举行若干次。理事会每届召开若干次。

第二十条 本会领导成员均应积极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或无故三次不参加主席团会议的主席团成员,本会可通过民主程序和组织程序,作自动离任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会视需要设立名誉主席、顾问、艺术委员、名誉理事等职务。原则上由本届理事会聘请上一届主席(因年龄缘故不再担任主席职务者)为名誉主席;上一届副主席(因年龄缘故不再担任副主席职务者)为本会顾问。名誉职务为期一届。

第二十二条 本会对本省各市、县书法组织进行联络、协调和服务。

经 费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1、国家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4、其它合法收入。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址设在广州市。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行。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000年二月

现任主席团成员名单

主 席 张桂光

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纪光明

副主席

王楚材

卢绍武

丘仕坤

张桂光

陈初生

连 登

苏华

李小如

欧广勇

周树坚

历届领导机构名单

广东省书法篆刻研究会(1963-1979)

主任委员:侯过

副主任委员:容庚 商承祚 胡根天

广东省书法篆刻研究会(1979-1981)

主任委员:容庚

副主任委员:任泊生 商承祚 胡希明 胡根天 吴子复 秦咢生 麦华三 吴三立 苏 怡 吴仲禧

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81-1985)

主席:容庚

副主席:商承祚 麦华三 吴三立 吴子复 秦咢生

1983年,容庚逝世,商承祚继任主席。

中国书法家协会广东分会(1985-1992)

主席:秦咢生

副主席:李曲斋 杨和明 王 琢 杨奎章

1990年,秦咢生逝世,李曲斋代主席。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1992-1997)

主席:陈景舒

常务副主席:廖启良

副主席:陈永正 张桂光 梁鼎光 卢有光 苏 华(女) 周树坚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1997-2000)

主席:陈永正

常务副主席:王楚材

副主席:张桂光 梁鼎光 卢有光 连 登 苏 华(女) 卢绍武 李小如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2000-2005)

主席:陈永正

常务副主席:王楚材

副主席:张桂光 连 登 苏 华(女) 卢绍武 李小如 陈初生 欧广勇 周树坚

本会从创始以来,得到刘田夫、寇庆延、吴南生、欧初、杨奎章、朱森林、陈绍基等老领导的大力支持,并曾先后担任本会名誉主席及顾问。

顾问名单

朱森林 陈绍基 寇庆延 吴南生 欧 初 杨奎章 王 琢 卢有光 梁鼎光 关振东 张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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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6 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