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释义 | 机构简介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中心承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广东省招生办)是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它负责全省学生进入全国各类大学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此外还负责本省学生报考全国各地的硕士研究生、中专学校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中国联合招办)附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内,它主要负责内地高校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报名、考试、录取工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广东省自学考试工作的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广东省考委的日常工作(简称省考办)。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考试中心内。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主要职责(一)具体编制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的招生计划、自学考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以及中学会考、中学其他统一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 (三)承担全省自学考试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考籍的组织、管理工作; (四)受委托承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对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的计划具体拟订、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工作; (五)承担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教育的水平性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 (六)承担全省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 (七)开展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负责考试统计工作; (八)负责普通高考命题的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 (九)承担全省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机构设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设9个副处级机构。 (一)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中心工作协调、人事、文秘、保密、纪检监察、宣传、财务、后勤工作。承担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高等教育招生考试部 承担普通、成人高等学校,研究生,专科升本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对港、澳、台、华侨学生联合招生的计划拟订、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等工作。 (三)自学考试部 承担全省自学考试的计划拟订、报名、考试、评卷、考籍、社会助学的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教育水平性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的组织等工作。 (四)试卷印制监管部 承担试卷印制监管工作。 (五)技术统计部 承担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开展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承担教育考试统计工作。 (六)命题部 (七)高考研究部 (八)中等教育招生考试部 负责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社会考试部 负责我省社会考试或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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