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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顾觊之
释义

顾觊之(392—467)南朝宋大臣。字伟仁,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初为东迁、山阴令,后升任尚书吏部郎、御史中丞、湘州刺史、吏部尚书等职,并三任吴郡太守,卒时追赠镇军将军,谥号简子。

宋书文载

顾觊之,初为郡主簿,谢晦为荆州,以为南蛮功曹,仍为晦卫军参军,历王弘扬州主簿、卫军参军、盐官令、衡阳王义季右军主簿、尚书都官郎、护军司马,东迁山阴令,迁扬州治中从事史、广陵王诞庐陵王绍北中郎左司马、扬州别驾从事史、尚书吏部郎。孝武即位,迁御史中丞,出为义阳王昶东中郎长史、宁朔将军,行会稽郡事,寻征为右卫将军,领本邑中正,出为湘州刺史,征守度支尚书,领本州中正,转吏部尚书,加左军将军。出为吴郡太守,复为吏部尚书,加给事中,未拜,还为吴郡太守。前废帝即位,进光禄大夫。明帝即位,复为左将军吴郡太守,加散骑常侍,寻复为湘州刺史。泰始三年卒,年七十六,赠镇军将军,谥曰简子。

轶事典故

顾觊之有五个儿子,其中第三子顾绰“私财甚丰”,常年向贫困人家放贷,因此当地民众大多欠其债务。顾觊之在外任官时就多次劝诫,但都未能制止。顾觊之当上吴郡太守后,就诱骗顾绰说:“以前我常常劝你不要放债,主要是担心借债的穷人难以偿还。现在你已经放出大量债务,趁我在这里当太守,还可以帮你督促讨债,一旦我调离就更难讨回了!你赶紧把那些放贷凭据给我吧!”顾绰正愁无法及时讨回债务,因此就非常高兴地把放贷凭据交给顾觊之。拿到凭据后,顾觊之立即全部烧毁,并公告乡民说:“所有欠顾绰的债都不用归还了,因为所有的凭据都被我烧掉了。”顾绰伤心地捶胸顿足,可当地的百姓却奔走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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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