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共同灾难条款 |
释义 | 共同灾难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 收益人受领寿险死亡保险金的权利,通常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仍然存活为条件。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在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则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但是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一意外事件中死亡,并且没有死亡顺序的明确证明,就会产生由谁来受领保险金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按照一般法律规定,应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以便同时死亡的人之间彼此不产生受益关系。如果推定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则使得保险金可能被受益人的继承人所得,这违背了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或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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