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共和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共和县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隶属于海南州国家税务局,是正科级全职能局,主要负责管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共和县国家税务局现有职工84人,其中:女职工33人,占职工总数的39.2%;30岁以下8人,30—40岁40人,40—50岁30人,50岁以上6人,平均年龄38.5岁;大学本科30人,占总人数的35.7%,大学专科36人,占总人数的42.9%,研究生结业11人,占总人数的13.1%,中专以下7人,占总人数的8.3%;党员54人,占总人数的64.3%;县局领导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4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36人,科员40人,工人2人;少数民族干部24人,占总人数的28.6%,其中:藏族17人,回族1人,土族3人,蒙古族2人,保安族1人。 共和县国家税务局2007年共组织税收收入174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8.81%;2008年共组织税收收入1818.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4.18%,2009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50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9%。三年间税收平均增长率为21%。 机构荣誉2005年共和县国家税务局被中共海南州委、海南州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共和县委、县政府授予“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授予文明单位;2006年我局被中共海南州委、海南州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2007年县局被青海省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被青海省文明委授予2005-2007年度“文明单位”;2008年县局被海南州国家税务局授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海南州农业普查办授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县局办税服务厅被青海省“创争”活动协调小组授予全省学习型标兵班组,2008年-2009年跨入政风行风建设免评行列;2009年县局被中共海南州委、州政府再次命名为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被海南州统计局授予“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机关党支部被共和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党支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海南州国家税务局和共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共和县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能,相应设置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级别均为正股级。 (一) 内设机构 共和县国税局内设机构8个,级别为正股级。 1、办公室 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负责管理财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党群工作。 3、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惩防体系建设;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4、政策法规科 组织协调涉及多种税、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备查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局外涉及多种税、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并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等流转税业务;负责有关税种日常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初审,组织落实本地出口货源征税情况并负责对外复函等工作。 5、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 6、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办稽查案源的移送工作。 7、税源管理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各类欠税调查管理、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8、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二)事业单位 共和县国家税务局设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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