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榔村 |
释义 | 公榔村为行政村,隶属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威远镇,村委会距镇政府所在地12公里,到镇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城12公里。辖公榔、芒玉、河口、井水河等10个村民小组。至08年底有农户448户,有乡村人口1837人,其中农业人口1837人,劳动力1398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1229人。全村国土面积47.68平方公里,海拔1300米,年平均气温17℃,年降水量1350毫米,适合种植水稻、甘蔗等农作物。全村耕地面积3942亩,人均耕地2.15亩,林地56127亩。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529.2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4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公榔村有耕地总面积3942亩(其中:田1432亩,地2510 亩),人均耕地2.15亩,主要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拥有林地56127亩,其中经济林果地666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3.63亩,主要种植桉树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 1448亩,其中养殖面积20亩;其他面积10003亩。 基础设施截止2006年底,全村已实现通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全村有448户通自来水。有413户通电,有313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391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92%、70%和87%);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383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64户(分别占总数的86%和59%)。 到镇道路为柏油路,距离集贸市场12公里。全村共拥有汽车24辆,拖拉机24辆,摩托车207辆。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249亩,有效灌溉率为100%,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199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65亩。 到2006年底,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223户;装有太阳能农户50户;建有小水窖25口;已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223户。全村有10个自然村已通自来水;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有10个自然村已通路;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视;有10个自然村已通电话。该村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4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36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30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全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29.88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277.9万元,占总收入的51.47%;畜牧业收入 64.48万元,占总收入的11.94%(其中,年内出栏肉猪 784头,肉牛41头,肉羊57头);林业收入123.3万元,占总收入的22.84%。农民人均纯收入224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0.6万元,常年在省内务工106人。 人口卫生全村至08年底有农户448户,共有乡村人口1837人,其中男性951人,女性886人。其中农业人口1837人,劳动力 1398人。该村以傣族、汉族为主(是傣族、汉族混居地),其中傣族1447人,汉族331人,拉祜族59人。2006年底,全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877人,参合率47.74%。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该村距镇卫生院9公里。该村建有公厕、垃圾集中堆放场地,建有村内生活排水沟渠设施。 文化教育该村建有小学1所,校舍建筑面积1490平方米,拥有教师12人,在校学生111人,距镇中学12公里。目前整个行政村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138人,其中小学生111人,中学生27人。 全村建有图书室3个,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1988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云南省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村民委员会”称号;1999年被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的称号;2003年被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村”的称号;2004年被思茅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安全文明社区”的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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