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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公贿
释义

所谓“公贿”,即公款行贿,指党政机关、国有及集体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小团体利益,用公款对用得着、攀得上或者有一定权力的单位和个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发布的信息表明,在经济犯罪案件中,“公贿”案件不仅占很大比例,而且呈上升趋势。这种行贿行为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公众利益或经济发展,但它所侵犯的是国有资产,腐蚀的是国家公务人员,污染的是社会风气,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和揭露,也就格外必要。

表现形式

目前,“公贿”已涉及股票上市、建筑工程项目承揽、银行贷款、土地审批、物品采购等经济交往中的诸多领域。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是请“吃喝”。每到逢节遇假,一些企业的“老板”、“经理”和下属单位便采取各种形式,宴请手中握有审批权、检查权和验收权的干部。最近,这种请客又有了新的发展,当事人不再出面作陪,而是到饭店买来宴席订单,作为贺礼送给有关领导和实权人物。二是送“贺礼”。一些地方和单位紧紧抓住春节、中秋节、领导过生日、子女婚嫁等机会,给上级领导和有关实权部门“进贡”、“随礼”。三是发“奖金”。一些下级单位在年终给职工发放福利、奖金、纪念品或是代币购物券(卡)时,为感谢上级领导对本单位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也给这些编外领导发放一份数额不等的“奖金”、“提成”。四是付“劳务费”。邀请上级领导和实权部门的负责人,前来参加开业剪彩、挂牌揭幕、题字等活动,给每位领导送上一份丰厚的“酬金”。五是提“中介费”。有些地方和单位在争取到项目和扶持资金后,专门拿出一部分资金,或者单位的几万股原始股票,作为给掌握审批权的干部和参与项目研究论证人员的“信息费”、“中介费”。

另外,还有的出资让受贿人携妻带子全家出国“考察”和玩乐;帮助其迁移户口,帮助其家属、子女出国留学;为其亲属上项目提供资金,等等,“公贿”的方式、方法可谓是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公贿高发点

近年来,“公贿”腐蚀的对象,主要是掌握资金经费、投资建设项目、人员编制等实权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具体办事人员。尤其是一些有发展前景的年轻干部,成为“公贿”者看好的对象。据调查了解,“公贿”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一是在争取建设项目或专项资金时,对于一个地区来讲,国家和省市投资建设的项目及专项资金是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便跑 “部”进“省”,个别地方为了争取到投资项目或专项资金,不惜拿出投资总额的5%—10%作为活动经费。1998年春节,湖南省国土测绘局向省党政机关149人赠送礼金礼物,其对象基本上都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是在不正当的市场竞争时,一些公司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往往不惜重金攻关,给有关领导和单位送礼。河北省邢台市原副市长段刚,分管土地和城建工作后,该市某房地产公司经理刘某等人,便借各种名义与段刚一起吃喝玩乐,后来为承揽工程及少交几百万元的城市综合配套费,四年间刘某等人先后送给段副市长贿赂款150多万元,段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是在评资格、资质和各种荣誉称号时,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采取“公贿”的方式来笼络评审人员。

四是在提拔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时,一些下属单位总会很及时地把自己的礼品和上报材料一并送上。广西的甘维仁,从1994年到1998年,每年春节都要给成克杰及其情妇送钱,少则2万,多则5万,每送一次,他就升一次官,直升到广西区政府副秘书长的位置。当然,他每次所送的钱财都是公款。

公贿账目

虚开假发票“冲抵”。所送出的钱物不便在财务上公开“反映”,于是行贿单位纷纷开假发票“冲抵”或报销。如某国有企业为争取早日成为上市公司,送给其主管单位领导一辆价值26万元的别克轿车及20万元的办公经费,在财务上却是企业购买机械设备的发票,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账中报销。不少部门和单位给各级领导送钱送物后,套开基建修缮费、餐费或汽车维修费、汽油费等发票报销冲抵。私设“小金库”作弊。有的单位领导怕公款行贿在财务上列支后,给受贿领导及个人带来麻烦,传出去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于是便违规违纪私设“小金库”用于其公款行贿的开支。到下属单位索要。有的部门和单位财政状况并不宽裕,礼是送出去了,但账却平不上,而这些“公贿”领导自有他的绝招,把部分费用转嫁到自己的下属部门和管辖单位身上,有的甚至变本加厉,加倍索要。1997年春节前,广东省阳春市原市委书记严文耀以过年发奖金和春节慰问为由,向市交通局长刘某索要人民币20万元,据为己有。无可否认,确实有少数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正当权益能顺利实现,不得不采取请客送礼等方式,来“联络一下感情”,疏通一下关系,但更多的是慷国家和集体之财,为个人升官发财铺路。

问题的根源

“公贿”拉拢腐蚀了党员干部队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污染了社会风气,助长了弄虚作假之风,害莫大焉。那这种现象为何屡禁不止呢?

“公贿”屡禁不止,其原因是比较复杂的,有个人功利的影子,有经济体制上的弊病,也有思想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

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有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公贿”的性质和危害认识不清楚,往往将其视为出于公心、情有可原、工作需要,他们错误地认为“公贿”的目的不是个人捞好处,而是为本地区本单位谋利益,集体实施的违法行为就难以追究个人责任。还有的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必要手段。有些群众也认为,能用 “公贿”手段为本地区本单位跑来项目,争来资金,谋得利益的干部有胆略,有路子,是能人,于是送者心安理得,收者有恃无恐,观者处之泰然。

资金管理上的漏洞。“公贿”严重的单位,大多数设有账外账、小金库。小金库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公贿”支出钱物方便,不容易暴露,出了问题也难以查证,为“公贿”提供了资金支持。打击措施不力,惩处力度不够。近年来,在一些地方,遏制“公贿”的招式大同小异,但“花架子”多,管用的少。同时,对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监督机构虽然存在,但往往不能真正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有的干部考虑个人得失,宁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于缺乏民主决策机制,有的干部提了不同意见也往往发挥不了作用。从法律层面讲,虽然规定,行贿与受贿同罪,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重视打击受贿者,忽视打击行贿者,尤其是忽视打击“公贿”者的现象。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受贿者被依法严惩,而行贿者则被充分“理解、同情”,宽大处理了。实际上行贿与受贿是一对互为孪生的孽种,必须依法严惩才能根治。

严惩措施

“公贿”是社会风气的毒瘤,必须从严整治,专家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教育外,可采取以下措施:创新完善机制。“公贿”现象与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各种资源配置的非市场化给权钱交易、不正当竞争留下了空间。因此,必须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重点要落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够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如立项、股票发行上市、工程发包、土地使用、政府采购、资本运营等要坚决通过市场机制来公平竞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减少领导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如收费罚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问题必须严格审批,不允许随便变通。同时加大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化程度,把各项审批置于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强化审计监督。凡是领导干部离任,都要对其任职期间的所有经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凡审计结论未出来以前,组织部门不得公布其新任职务。凡经审计经济账目不清或用公款请客送礼等经济问题比较严重的,应一律暂行免职,待问题完全查清以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理。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管理好预算外资金收入,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和“会计委派制”等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切断“公贿”财源。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财务上发生问题的,不仅要追究财务人员的责任,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上级监管部门也要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责任。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把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干部的责任心调动起来,才能共同把好财务关,共同制止“公贿”等腐败现象。

“公贿”何以能“公行”?

“公贿”发展到“公然”甚至“公开”的地步,当属一种“新景象”。据《中国青年报》3月11日报道,两会期间有12名委员联名提案,要求铲除“公贿”现象。所谓“公贿”,指的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用公款对握有实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感情投资”、送礼行贿。

首先,大凡实施“公贿”的,都能找到一个令众人默认的借口或幌子,即名义上都是在为公家跑门路、办事情。“公贿”的动机、出发点,都是为了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所以,尽管“公贿”仍是“贿”,却往往能够赢得相关人员的“谅解”甚至支持。其次,“公贿”之所以能“公行”,还在于其几乎到了笑“贫”不笑“贿”的程度。再者,财经纪律松弛、阳光理财缺位,为“公贿”盛行创造了外部环境。时下的“公贿”中,不管是请吃请喝送礼,还是为实权人物发劳务费,大都是“一把手”一人一杆笔就能彻底搞定,尤其是一些单位有大量账外资金做“后援”,“公贿”条件“优良”。

所以说,要铲除“公贿”,就必须从观念上纠正对“公贿”的错误认识,不管“公贿”的动机如何“纯良”、借口如何“充足”,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完全可以隔“公”打“贿”,不允许“公贿”现象挑战党纪国法。

“因公违法”的根源是权大于法

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布了5起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据3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报道,与涉案官员分别落得被捕、降级、警告、记过下场的新闻相比,国土资源部披露的“80%的违法用地是地方政府行为”,“矛头毫不客气地直指地方政府”的态度,更出人意料,甚至颇有几分惊人。报道中说,有些不合规定的批地都是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被称为“因公违法”,所以一些地方在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上,只要“没有把钱装在自己的腰包”,要么批评了事,要么补齐手续了事,“对土地违法审批责任人的处理历来太软”。甚至更为奇怪的,在这次披露的5起案件中,“一些违法批地的官员居然有了更好的位子”。

土地审批中“因公违法”现象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是因为在某些人看来,法律是屈尊于权力的,即权大于法。“因公违法”,再怎么说,也是违法。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政府及其部门违法,规定了从行政到刑事的严格的法律责任,对有关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也是十分明确的。但事实是,所有这些并没能形成强大的约束力。一说“因公”,就可以规避法律,就可以让党纪国法的威力消减甚至化为无形,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重就轻,“批评了事”——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及主管领导的默许,这可能吗?

“因公违法”的背后,实则是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甚至小团体利益在作怪。从公款行贿,到土地审批中的“因公违法”,都直接挑战着党纪国法的威严。如果我们任由这些“因公违法”现象泛滥,很可能会助长某些人的侥幸心理,导致更多的人打着“因公”的幌子,为本地区、本部门谋取好处,牺牲国家及民众的整体利益,践踏党纪国法的尊严。(据 《工人日报》)

相关改革

1、北京将试行“两书两考”选任领导干部

从今年开始,北京市决定试行“两书两考”的干部任用和聘用方式,力争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两书”指职位说明书和干部推荐书。市有关部门制定部分代表性领导岗位职位说明书,进一步明确、规范职位定义、任职资格、职位职责、工作目标等。个人或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时,必须填写干部推荐书并署名;“两考”指领导干部职位任职资格考评与组织考察,实行考任分离。领导干部任职人选必须首先通过考试和素质测评后才能取得任职资格,然后由组织部门优中择优。为此,北京将组建领导人才考试评价中心,实行独立司考,促使考评专业化。

2、瑞安推出干部任用民主提名制度

2002年8月,瑞安市委推出“民主提名”制度,先后在水利局局长和仙降镇镇党委书记等多个岗位试行。2003年4月,市委出台 《民主提名考察对象人选实施办法》 ,并结合上半年市政府部门换届工作,对25个部门重点管理岗位实行民主提名,使这项制度得到全面实践。这一作法的核心内容是,30名市委全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参与干部人选差额提名,让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们提前介入干部选拔。具体操作方法是:领导岗位空缺时,首先由组织部门根据群众民主推荐和干部日常考察,每个岗位提出两名以上参考人选名单,送市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核;其次,组织部门将拟任职务、任职条件和参考人选名单等基本情况,提交市委全委会成员,由其以个人名义参与差额提名;第三,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群众民主推荐和民主提名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第四,组织部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任免方案,同时报告民主提名结果。民主提名制度一开始确定的适用范围是,担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建制镇党委、政府中市委管理的正职领导干部人选。

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更多的人获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展了党内民主。浙江省组织系统一些领导干部和有关党建专家认为,瑞安“民主提名”制度的实践,是针对当前干部选拔任用薄弱环节的一项创新,对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的用人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

3、全国义务教育推行“一费制”只收杂费不收学费

我国义务教育收费制度将进行重大改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从今年秋季起,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将推行“一费制”的办法。据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一费制”的收费标准还在研究当中。据介绍,所有行政性收费一次性收取的“一费制”,往年只是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初中实行,它对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和遏制教育乱收费蔓延起到了重要作用,据测算,自2003年推行以来,为贫困地区学生家庭减负17亿元。教育部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办法。 (据新华网)

公贿案例

某省检察院从2001年至2002年,受理的649起经济案件线索中,涉及“公贿”的就达399件,占受理线索的61·5%。

1、18年冤案今昭雪 “海南汽车事件”林桃森案改判

海南原行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桃森18年前被错判的“投机倒把”案于2004年2月26日改判。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宣判林桃森无罪。

林桃森案始发于“海南汽车事件”期间。1986年5月22日,原海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被告林桃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追缴非法所得3.6万元。原判认定,1984年9月下旬及11月中旬,林桃森与李玉林倒卖进口小汽车共31辆,非法经营额达271.9万元,牟取非法利益6.4万元,其中林桃森共分得赃款3.6万元。林桃森不服原判,提起上诉。1986年6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上诉。此后,林桃森以其没有投机倒把的故意、没有接受倒卖汽车赃款为由,一直申诉。1996年11月,林桃森病故后,他的家人继续申诉。

省高院再审认为,原判在林桃森构成投机倒把罪的认定上,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林桃森犯有投机倒把罪。

2、整顿市场揭惊人黑幕礼品回收三成利润五成假货

近日,济南市工商局采取专项行动整顿礼品回收市场,一举取缔6家非法经营窝点。检查发现,礼品回收店的平均利润率有三成,销售的商品假货占五成。

在济南市无影山路,一家礼品回收店店面仅20平方米,但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人头马等名酒一应俱全,还夹杂各种精装茶叶和保健品。当执法人员打开茶叶盒,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装着的却是成条的“中华”、“小熊猫”等香烟。原来是店主为掩人耳目,故意把香烟藏在茶叶盒里,以逃避检查。而在另一家礼品回收店,销售的饮料有12个品种,但部分奶制品已严重过期。经济南市工商局检查,这些礼品回收店中的商品五成为假货。

据济南市天桥工商分局的孙哲介绍,礼品回收店多集中开设在医院、大机关和居民小区附近,回收的商品以烟酒、饮料和保健品为主,间或回收茶叶和衣物。礼品回收店将商品回收后主要转卖给其他零售商店,少部分自己销售。根据查获的价格对比清单,礼品回收的平均利润率能达到30%,实际利润空间可能会更大。(据新华网)

3、尼加拉瓜前总统涉嫌腐败锒铛入狱

新华社马那瓜3月20日电(记者杨文正)尼加拉瓜前总统阿诺尔多·阿莱曼20日凌晨被防暴警察从家中押送到监狱服刑,成为这个国家历史上第一位蹲大狱的前总统。

受理阿莱曼一案的马那瓜第一刑事法庭女法官胡安娜·门德斯19日晚宣布,由于阿莱曼涉嫌参与正在审理的国家电视6台财产流失案,她决定把这位前总统由其家中移送到国家监狱服刑。

根据已揭露的材料,在阿莱曼执政时期,一些政府官员侵吞了国家电视6台约130万美元的资金。其中一部分落入阿莱曼及其亲属的腰包。

阿莱曼1997年1月至2002年9月先后担任尼加拉瓜总统和国民议会议长。他被指控在执政期间犯有洗钱、诈骗和侵吞公款等罪行,于前年底被逮捕,去年底被判处20年徒刑。根据当时的判决,阿莱曼一直在其马那瓜市郊的家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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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0: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