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共屋邨 |
释义 | 简介香港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是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香港房屋协会兴建的公共房屋,惟以前者占大多数,本文亦针对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或其前身兴建的公屋。现时香港一半的居民均居于公屋。 由来1953年圣诞夜深水埗发生石硖尾寮屋区大火,令53,000名灾民无家可归。当时香港政府为了尽快为灾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附近兴建徙置大厦(俗称七层大厦)。此后,政府又在港岛及九龙各处兴建黄大仙、老虎岩、长沙湾李郑屋等徙置区以吸引居所简陋,卫生环境较差的木屋居民入住,自此开始香港政府大量建造公营房屋。 发展当时的公屋没有独立厕所或厨房。在顶层设有天台小学,方便住在徙置区的儿童上学。后来,政府不断加建学校,天台小学被淘汰,并改建为社区中心等公共设施。 里程碑1954年:徙置屋邨 1961年:政府廉租屋邨 1973年:十年建屋计划 1976年:居者有其屋计划 1987年:长远房屋策略 1998年:香港长远房屋策略白皮书 2002年:公营房屋架构检讨及有关房屋政策的声明 1960年代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推出公共屋邨,包括长沙湾苏屋邨、荃湾福来邨及牛池湾彩虹邨。 随著时代变迁,公屋类型推陈出新,楼层也越来越高。在1960年代兴建的公共屋村大多都只有16层,近年落成的公共屋邨楼宇大约有30、40层。除此之外,香港政府亦推出小家庭单位大厦及长者住宅以应付特别需要。 批评由于政府自1970年代麦理浩上任开始,就一直不断兴建公营房屋,使香港政府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业主,拥有总值最高的物业。因此,有不少学者及地产商人批评政府的公屋计划是一种干预自由市场的运作,令政府背负太多的财政负担之余,亦使地产商无利可图。他们认为住宅应由私人企业以市场需求主导兴建。不过,持相反意见者认为,香港过去数十年来正是因为地产商透过不断抬高地产物业的售价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已经使香港的物业超过一般人可以承担的范围。若不是政府一直插手干预的话,地产市场早已崩溃。直到现在,有关争议仍然未平息。 另外,由于工程庞大,香港公屋计划亦曾引起数宗贪污案,其中最轰动的为26座问题公屋丑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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