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花镇 |
释义 | 简介高花镇是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辖镇。1956年属辽中县,1960年属铁西区,1962年改高花公社,归于洪区,1984年置高花乡,后建镇。位于区境西部。面积37.2平方公里,人口1.3万。辖大高花、小高花、南荒、沙河、青台、东狼、西狼、车家、夏家、张福安10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烟花、食品、镀锌、印刷、酿酒等厂。农业主产水稻,兼产西瓜、香瓜、地瓜、花生。古迹有广州城遗址。 历史沿革1956年属辽中县,1960年属铁西区,1962年改高花公社,归于洪区。1984年置高花乡,后建镇。1996年,位于于洪区西部,面积37.2平方千米,人口1.3万人,辖大高花、小高花、南荒、沙河、青台、东狼、西狼、车家、夏家、张福安10个行政村。 2001年撤乡设镇。2007年由铁西新区代管。2010年正式划归铁西区。 行政代码210106102: ~001 121高花社区 ~200 121大高花村 ~201 122(2009年为121)小高花村 ~202 220青台村 ~203 220南荒村 ~204 220沙河村 ~205 220东狼村 ~206 220西狼村 ~207 220车家村 ~208 220夏家村 ~209 220张福安村。 财政状况沈阳市于洪区高花镇,2001年6月4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于洪区高花乡,设立高花镇。 1、高花镇2006年财政收入:4,220,000元。其中:税收收入2,040,000元,非税收收入2,180,000元。 2、高花镇2006年财政支出:3,931,600元,其中:职工工资奖金1,939,670元,电话费69,220元,差旅费85,000元,办公费95,880元,医药费30,000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0,000元,电费16,490元,招待费98,000元,农副产品、房屋修缮等138,600元,取暖费117,960元,会议费30,000元,报刊杂志15,860元,车辆维修燃油费用360,000元(其中还往年陈欠200,000元),食堂费用80,000元,困难户补助80,000元,信访费用200,000元,职工保险费145,000元,其他支出285,000元,决算结余383,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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