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淳监狱 |
释义 | 江苏省高淳监狱位于江苏省高淳县境内,建于1969年,始称江苏省第十七劳动改造管教支队,1994年更名为江苏省高淳监狱。监狱下设五个押犯监区和14个职能科室。 长期以来,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总目标,圆满完成了监狱工作各项任务。 监管安全牢固确立新的监管安全理念,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积极构建监管安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民警直接管理制度,对罪犯实施科学化、人性化管理;加大硬件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监管安全的物质保障水平,确保实现了监管改造秩序的长期安全稳定。 文明执法始终把公正文明执法作为监狱工作生命线,坚持公正、文明、严格执法,不断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对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四公开”,聘请地方人大、政协委员担任监狱行风监督员,积极实施监狱执法评议制度,直接接受全体罪犯及其亲属和全社会监督。 教育改造认真按照因人施教、分类教育和以理服人的原则,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在罪犯中全面开展法律道德、政策前途、文化技术教育,在加速罪犯思想改造的同时,为罪犯劳动改造和刑满就业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帮助罪犯彻底纠正不良的心理和思维定势。积极开展社会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教育改造的社会化,确保罪犯遵纪服法率和改好率达到并超过规定要求。 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加强了监狱民警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知识化建设,积极与南京师范大学、江苏警官学院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不断提高民警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在省厅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监狱党委的科学决策和全监狱民警、职工的共同努力,监狱工作实现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得到上级机关的一致肯定:近年来监狱连续四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被省司法厅党委评为“全省监狱系统‘三好’班子优胜单位”,连续两届被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高淳监狱热忱欢迎每一位锐意进取、志向高远的热血青年报考人民警察,献身崇高的监狱事业,在改造人、教育人的工作中一展身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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