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北陵 |
释义 | 高北陵,深圳市康宁医院医学鉴定室主任,医学博士。自1990年以来一直担任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要职。2009年12月郭俊梅等就奖金分配方案争议向深圳市政府信访办投诉,高北陵借“上级工会领导”的身份与郭俊梅谈话,诊断郭俊梅为“偏执性精神障碍”。郭俊梅否认其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于2010年8月将高北陵告上法院。最终郭俊梅获胜。 中文名:高北陵 出生日期:1957年10月 职业:医生 毕业院校:湖南医科大学 性别:女 学历:医学博士 职称:主任医师 人物介绍高北陵曾任湖南省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副主任;湖南省心理卫生协会秘书长。现任深圳市康宁医院医学鉴定室主任、深圳市司法精神病鉴定组组长、深圳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司法精神病学研究室主任。并系湖北同济医科大学法医系兼职硕士导师。社会兼职有:《国外医参·精神病学分册》特约编辑、《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专家编辑委员会编委、深圳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鉴定人、深圳市医务劳动鉴定专家、深圳市康复医学会理事。从事精神卫生与精神病学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20余年,擅长于临床精神病学及临床心理学专业,尤其对精神科疑难杂症的诊断和治疗的医术较好,诊断符合率高。 人物履历1982年12月于湖南湘雅医科大学本科毕业,1987年获医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临床心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8月—1999年11月,系美国德州精神病院及美国南加州大学心理系访问学者。 自1990年以来,一直担任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要职,并培养了十余名司法精神病学干将。1994年以来,担任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省级课题的主要负责人,2001年获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课题一项,2002年获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科研项目一项。主持“伪装智力低下评估方法的研究——二项必选数字记忆测验的编制和应用”的研究项目获2003年深圳市科技成果进步三等奖;参研课题获省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各一项。 近几年来在国际、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第一作者的论文或综述30余篇;6篇专业论文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展示;参编全国高等学校统编教材《法医精神病学》和其他专业著作5部。2001年荣获“深圳市十佳医务工作者”,2002年被评为“深圳市名医”。 从事精神病学和临床心理学临床、教学和科研20余年,并从事司法精神病鉴定15年,获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及其成果奖多项。在国际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40余篇,2001年获深圳市“十佳医务工作者”称号。 误诊病人事件缘由2009年12月郭俊梅等就奖金分配方案争议向深圳市政府信访办投诉,康宁医院精神病学主任医师高北陵借“上级工会领导”的身份与郭俊梅谈话,据此填写门诊病历,注明诊断结果为“偏执性精神障碍”,建议住院治疗。 2010年1月深圳市二院调整绩效工资核算办法,郭俊梅等拒绝接受。深圳市二院领导陈斌等,在其他同事在场情况下,告知郭俊梅诊断结果,通知其调动工作岗位,但郭俊梅否认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不同意调岗。 2010年8月郭俊梅以“被医院领导当众宣布有精神病,损害名誉”为由,将深圳第二医院、康宁医院及高北陵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 法院判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为,郭俊梅在深圳市二院工作期间并无任何工作失误,亦未出现因精神问题做出不当行为,深圳市二院因其与院领导发生争执就认为其存在精神问题,在未征得其父母及其近亲属同意情况下,聘请康宁医院精神病专家为其诊治,其行为本身存在不当之处,是造成郭俊梅名誉受损的主要原因。 法院还认为,康宁医院医生高北陵仅根据与郭俊梅的一次谈话,就初步诊断她患偏执性精神障碍;深圳市二院凭此初步诊断,就为郭俊梅调整工作,行为过于草率。此外,院方向媒体讲述郭俊梅患偏执性精神病,高北陵亦违反保密义务向媒体披露郭俊梅的情感隐私和患病情况,这种行为必然导致郭俊梅的社会评价降低,侵害其名誉权,给其造成精神损害。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郭俊梅胜诉,深圳市二院被判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康宁医院及医生高北陵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