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赣南科学院 |
释义 | 赣南科学院院况为加快赣州市在江西省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步伐,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科技、科研整体水平,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赣州市市直10个科研单位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管理体制落后、资源配置浪费、科研任务不足,科研成果不多,与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严重不适应的局面,赣州市委、市政府结合“十大体系”建设,做出《关于印发〈赣南科学院组建方案〉的通知》(赣市字[2005]34号)的决定,并于2005年7月26日挂牌成立赣南科学院。 赣南科学院为赣州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科技局的指导,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赣南科学院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部、科研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监察审计室。下辖赣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赣州市柑桔科学研究所(江西省脐橙研究所)、赣州市烟草科学研究所(赣州市旱作物研究所)、赣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赣州市畜牧研究所、赣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赣州市水产研究所、赣州市甘蔗研究所(江西省甘蔗研究所、赣州市花卉研究所)、赣南树木园、赣州市农机所、赣州市钨业研究所、赣州市稀土研究所等12个科研机构。赣南科学院办院方针:科技立院、产业兴院、人才强院、开放办院。 赣南科学院主要职责1.根据国家科技发展的方向,围绕我市优势产业,主要从事科学技术应用开发研究,重点解决产业发展中应用开发的科技问题。 2.坚持科研与推广并举,着重科研成果的转化,提高科研成果的市场利用率。 3.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对重大的科技问题发表专业性学术意见与评议。 4.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建立开放的科学技术研究基地。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路38号 邮编:341000 下属科研机构赣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江西省脐橙研究所 赣州市柑桔科学研究所 赣州市烟草科学研究所 赣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赣州市畜牧研究所 赣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赣州市水产研究所 赣州市甘蔗研究所 赣南树木园 赣州市农机所 赣州市钨业研究所 赣州市稀土研究所 领导班子黄林海同志(院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吕小林同志(副院长、党委委员):分管纪检、财务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具体分管计划财务部,监察审计室; 吴海洋同志(副院长、党委委员):分管宣传、人事、劳动、职称、群团、维稳和信访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宣传群团口)和中心实验室; 朱恩华同志(副院长、党委委员):分管组织、科研、产业化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分管科研管理部、党群工作部(组织干部口)和科技发展中心。 内设机构为加快赣州市在江西省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步伐,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升科技、科研整体水平,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赣州市市直10个科研单位分别隶属于不同部门,管理体制落后、资源配置浪费、科研任务不足,科研成果不多,与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严重不适应的局面,赣州市委、市政府结合“十大体系”建设,做出《关于印发〈赣南科学院组建方案〉的通知》(赣市字[2005]34号)的决定,并于2005年7月26日挂牌成立赣南科学院。赣南科学院为赣州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科技局的指导,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赣南科学院内设办公室、科研开发部(合作与信息部)、财务部。院直属机构现有赣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赣州市烟草科学研究所、赣州市柑橘(脐橙)研究所、赣州市水产研究所、赣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赣州市钨业研究所。赣南科学院办院方针:科技立院、产业兴院、人才强院、开发办院。 1、办公室 负责院内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调研、科技宣传、机要档案工作;负责内外接待,制定实施院内规章制度、后勤事务及资产管理;负责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2、科研开发部(合作与信息部) 根据国家技术发展方向,围绕我市优势产业,研究制定科研计划。指导协调直属科研所的科研开发及管理工作;按照有关科技成果的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组织本院及直属科研所科技成果的鉴定、奖励、推广、专利管理的工作;指导、协调直属科研所的科技体制改革以及科技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3、财务部 负责直属科研所科学事业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院科研费用的预算、结算,监督、调控经费的使用管理以及院内行政财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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