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感冒灵颗粒 |
释义 | 药品名称1、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2、汉语拼音:Ganmaoling keli 成份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性状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规格每袋重10克(含对乙酰氨基酚0.2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重复用药可能发生出血,急性肾衰、嗜睡、疲劳、口干、少尿、贫血、肾绞痛、胃痛、多汗、膀胱颈梗阻、紧张激动、焦虑、兴奋、失眠、头痛。 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 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复合膜;每盒装9袋。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典业发(1998)第115号文件所附质量标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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