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省文物局 |
释义 | 甘肃省文物局成立于1992年9月,是主管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由甘肃省文化厅管理。主要职能是研究起草甘肃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制定有关的规章、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勘探、发掘等业务工作。 机构简介甘肃省文物局成立于1992年9月,是主管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副厅级建制,归口省文化厅管理。 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制定有关规章、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抢救、勘探、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和世界文化遗产。负责省内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令、申报、审核审批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省文物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 (五)指导、规划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 (六)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省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负责全省的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七)对社会文物进行宏观管理;审批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全省文物商店和文物鉴定机构的设立、撤销工作。 (八)指导全省文物学术和科研工作;负责全省重大文物学术课题的选定和科研项目的协作公关及组织对成果的评审工作。 (九)按规定编制全省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港澳台地区文物合作与交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省文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二)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合理利用的相关经济政策。指导管理文博单位的文物产业开发和多种经营。 (十三)承担省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设置甘肃省文物局设有办公室(加挂计划财务处牌子)、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文物保护处、博物馆处、安全督查处6个职能处室。 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能:协助局领导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和领导讲话;负责文秘、信访、信息、保密、提案及建议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省文博系统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审计;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省文物系统文物拍摄的审批管理工作;草拟全省文物合理利用的相关经济政策;协调、指导、监督文博系统的文化产业和多种经营工作;负责全省文博信息化建设,制定和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管理和维护局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局机关同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承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同《丝绸之路》杂志社的联络、协调工作。 主 任: 柴生璋 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能:起草有关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组织全省文物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在管理权限内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职称评聘等工作;安排全省文博系统的基础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全省文物对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工作;审核申报全省文物外展项目。 处 长:郑兰生 文物保护处主要职能: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与抢救维修工作;负责文物调查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四有”建设管理工作;审核、申报、推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会同省建设部门审核、申报、推荐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管理考古发掘工作;负责编制全省文物保护维修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全省文物维修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文物维修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协调文物保护技术和科研项目的计划安排和协作攻关;组织文物保护学术研究及相关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奖、宣传和应用推广工作。 处 长:肖学智 博物馆处主要职能:编制全省博物馆、纪念馆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博物馆、纪念馆建设设计方案和重要陈列的设计方案;审核博物馆、纪念馆的改建、扩建、维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博物馆、纪念馆文物藏品和标本的鉴定及科学保管;组织协调全省博物馆、纪念馆业务交流、专业培训和学术研究工作;承办藏品交换、调拨、借展和复制工作;负责全省文物流通领域的管理、稽查和监督,承办文物经营单位的审批;指导抢救、回收社会流散珍贵文物;归口管理全省行业博物馆和社会博物馆;管理文博系统的学术团体。 副处长:白 坚 安全督查处主要职能:制定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制定并实施培养、提高全省文物安全保卫人员业务素质的计划;负责协调、组织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及文物执法的监督、检查;对有关部门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负责与地方政法部门搞好协同配合和联合执法工作,加大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承办与省公安厅联合审批二、三级风险单位的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审批和检查、验收文物技防、消防工程建设项目。 处 长:贺养州 机关党委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思想政治保证和监督作用;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干部任职、职称晋升或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机关各处室做好所属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负责机关统战、共青妇等工作,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专职副书记(正处级):刘自福 直属文博单位甘肃省文物局共有10个直属文博单位,其中敦煌研究院为地级单位,甘肃省博物馆为副地级单位,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文物商店、甘肃省文物保护维修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资料信息中心、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为县级单位,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北石窟寺文物保护研究所、甘肃大地湾文物保护研究所为科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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