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 |
释义 | 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受省商务厅委托,管理全省酒类商品的工作机构,在省商务厅的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酒类商品管理法规和政策;协调解决全省酒类商品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酒类商品管理措施和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定全省酒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研究提出酒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名优品牌的意见;负责全省酒类商品市场形势的分析预测;汇总全省酒类商品生产销售经济指标;发布酒类信息,指导生产,引导消费。 (三)、承办全省酒类商品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各地、县酒类商品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承办酒类商品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和整顿和规范。 (四)、承办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不含白酒)的监制、审核、发放和酒类商品零售的备案工作。 (五)、承办监督检查全省酒类商品打假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酒类商品违法案件;受理消费者的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协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生产、销售的酒类商品质量进行认定并定期监督检测。 (七)、负责职权范围内酒类商品执法的监督检查和对有争议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承办全省酒类商品执法人员的资格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省酒类商品协会工作。 (九)、负责全省酒类商品专业会议、会展及酒类商品广告宣传的审核及咨询服务和宣传名优产品工作。 (十)、承办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胡勰彬: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 韩仲林: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宪民: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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