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甘茂军 |
释义 | 甘茂军,男,1983年出生,江西高安人,是一名年轻作家,代表作有《庄周梦蝶》、《胡铁花传奇》等。 个人简介英文名: Ripe Gan 昵称 :阿甘 感冒 生日:1983年10月28日 生肖:猪 祖籍:江西高安 民族:汉族 出生地:高安 身高:174cm 体重:62公斤 血型:B型 星座:天平座 学历:大学毕业, EMBA 家庭状况:父、母,妹 嗜好:运动、唱歌、游泳 写小说 浪漫 视力:200度近视 鞋子尺寸:8号 语言:广东话、国语、英语 喜爱的运动:踢足球、游泳 喜爱的衣着:牛仔裤、T恤、GianniVersace、Gucci、Fila 喜爱的卡通:唐老鸭、米奇老鼠 喜爱的影星:周星驰、迪卡尼奥,宋承宪 喜爱的歌星:艾莉婕、张学友 迈克尔杰克逊 喜爱的食物:大闸蟹、海鲜、咖哩鸡 喜爱的动物:长毛狗 喜爱的颜色:蓝、紫 喜爱的花:紫玫瑰、康乃馨 喜爱的地方:香港、北京 最难忘的事情:帮父母洗脚 初恋年龄:18岁 收集品:皮带、眼镜 择偶条件:有爱心、善解人意、有个性 人生经历⊕1983年,10月28日出生于江西高安,父亲是建筑承包商。 ⊕1989年,9月进入高安市东方红乡清湖小学读书 1996年,小学毕业 1997年,到东方红中学读初中,成绩优良。 2000年,高安二中就读高中。 写作经历2003年出书:<<庄周梦蝶>>我们的圣人之一,庄周:庄子,生于战国,宋国,家境十分贫寒,经常是家中无米,但为人逍遥自在。我有时候喜欢庄周脱俗的性格,因为它带我进入没有烦脑的世界,他的思想总是带人进入无我无生的境界。 有一天,庄子在家里织鞋垫,虽然他家时穷,但是他并不在乎,反倒乐此不疲。其实以庄子的才干想谋个大官决不是难事,当年魏王派人以重金千里迢迢请他相助,但他却视之如粪土,不为所动(插话)。织得也累,就是家中的园里闲步田间,走到一颗大树下,抬袍而卧,寐眼之时却不知道不睡意已浓,在园风林之中,鼾鼻而呼,噜噜,竟睡着了。 迷茫中烟雾蒙蒙,林间的小路上空中鸟雀横飞,追逐着自然而息,交错的通路,兽类奔驰,真的,但是不知道我(庄周)为什么能逃避兽禽的追捕呢?我毕竟不是强悍男人,以我一人之力断不可战胜这群野兽,为何我得以生存呢?我慢慢走了过去,不,不,我此刻的脚却不着地,手却不再有节奏的摇摆,我的手好像换来的是一阵阵有节奏的扇抖,凉风爽爽,原来此在我在空中飞行,但是我不再穿着穷长袍,换来也只是华丽的新羽装。因为我此刻已变成了一只蝴蝶,身边还有一只,好美,到底是我做梦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我呢?好香,我身边一朵花,略带酒味,有点酒香,我很有礼貌让了一步,因为身边不是我一只别蝴蝶,更何况身边这只蝴蝶有点带粉态,做为男士的我至少该懂得礼,我可是读过很多书的人,而且我爱女人,女蝴蝶也不例外。 小姐,你请吧,此花定是花中仙品,你若吻之定可成为仙物。 多谢公子,我找此花好多年了,真不知到了大圣人庄周家园之中才得寻获。难道说找东西也得看人家吗?为什么自然界没有呢? 小姐,你误解了,物尽适其生,当求其地,适者生存。自然而矣。决非若小姐般想的。南方善于长橘子,北方善于长苹果,此理是也。 嗯,是如此。听说此花是蝶恋花的一个品种,吻之气,可益寿延年,吸之汁,可恋蝶成仙。不知其祥,公子似有才得之士,能明示呼。 不敢,只是我认为益寿延年并非靠物质,只需求道于天地,得气取于自然,顺天而作,顺道修行,乃延年益寿之佳途。至于吸之汁,能否恋蝶成仙,小生决不能下结论,小姐,大可尝试,蝴蝶恋花乃天性,当可为。 公子果然有见地,小女子相形见绌了。 小姐何必自谦呢?有德有行当看修身养性。 公子。就让小女子陪君飞行一段(女蝴蝶眼睛里闪亮出美丽的火花,带着爱慕的眼色望着庄周),以前我只听说庄周才华横益,今见公子,断不会输于那位庄公子吧。 小姐过奖了,小生有何能耐,不敢当呀,能有小姐相随,真乃小生幸事一庄呀。 不知道小姐,贵姓呀。(庄周受了小姐的清爱,略带动情)道。 小女子姓周,名小蝶,公子即可叫我小蝶当可。(小蝶姑娘羞于脸,红于肤,本欲启唇欲问庄周姓名,限女子羞色,难启红唇) 哦,小蝶姑娘。你可叫小生,梦蝶。 梦少爷,你要去何处呀? 在下只是出游到此,随意追逐,见笑了。 他们一路飞,一路聊,感觉对方的优点,了解对方的才学,他们慢慢的飞,经过河流,飞入小径,看见一滩小勾水里旁,有一点小鱼正露在干地上,呼喊“救命”,庄周与小蝶闻声而至。 你有什么需要帮助吗? 我只求你帮我弄四五升水,救救我这欲止的生命,他日我当揭命相报。 你是哪里的小鱼呀?为何沦落到此呀? 我是东海里的一只报潮小使,由于劳累力疲,被鱼夫漏落于此。命你救我一命。 好的,我们马上赶到东海找大批民工开渠道引到此。 哼!!你们若无心救我,还不如把我交到菜市场上给鱼夫卖了。我现在只是救取四五口水当可活,等你到了东海,去个一年半载,我那时早已命丧黄泉。 哦,好的,我马上帮你弄水,你等着我们一下。 谢谢,你们真是一对好人,一对玉人。 有时候人真是胡涂,其实有许多事,都是应该救急却反倒是舍近求远。 我们救活小鱼之后,又慢慢的飞到了,森林,苍葱的大树挡信我们好大视,我们以为森林不是很大,所以一直低飞在灌木中,却不知道,这个森林,我们至少要飞上好几年。庄周有点儿不信,就一直往上飞,当我们飞到树颠之时,才发现,原先我们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哟。树林东南西北毫无尽头而言,绿色汪洋,此时才有点望洋兴叹的感觉。要是不去向上去看,我们一定要被笑于大方之家。 但是就在森林下面,却有一对夫妻带着小孩子,但是小孩子,却好像离他们有点距离,可能孩子并不他们的吧,所以并不关心他的死活,因为此时,正有一只老虎正盯着这两人,他们要想要爬上树,但是老虎一下子就跑过来,勇猛撕咬着他们,心虚的感觉,让他们一下子就在心理战了劣势,所以他们最终被当成是老虎的佳肴。奇怪事终于发生在一个小孩子身上,他慢慢的跑向老虎,停下来,又走过去,摸着老虎的胡子,还是不时发出笑声。 时间持续好一段,但是老虎最终没有耐心,被吓跑了。 我们见到了这么多事,真是应该明白一点,道其实就在生活之中。 我们应该回去了,这么多事让我足以令悟很多东西。 梦哥,你说我们现在飞了多长时间了,(小蝶好像跟庄周已是很熟的人一样)说道。 小蝶,我想我们一定飞了三四年吧,因为我太快乐了,忘了时间过的很快,就像吹眠在这个梦境里一样,你的那瓶花粉汁还在吧,你先喝了它,看样你的样精神不好,多喝点。 嗯,梦哥。一下子,小蝶就喝了一大半。你也来点吧, 对不起,小蝶,我忘了告诉你,我叫庄周。平时不好说,我不忘过早知道我就是你心中的大才子。 啊!!有一点惊喜,有一点在意料之中。我不会怪你的,你先喝了这点汁吧。 谢谢你的谅解,这下,我可以喝了。一下子,庄周把剩余的全部喝了。 他们停在花蕾上面休息,在太阳底,甜美的熟睡起来了。 小蝶!小蝶!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都变成了人形。 女人,真是个大女人,美,雅,矜,感。几个代表女人专用个体字,在小蝶身体现的淋漓尽致。加之她身上蝴蝶装,果然是蝶恋花之态,花恋蝶之美。若已是打扮好的新娘,穿着蝴蝶衣裳般的婚纱。 男人,满身书香味的男人,标,魅,直,才,几个代表男人专用个体字,在庄子身上也是搭配的若天来之词。加之他身上巧借梦衣还身,果真有才子形有神,天下迎才子。仿佛已是拔地而起的青年,穿着梦衣革皮般的新郎装。 尾序:巧借天缘随风逐, 安知天意托梦相。 今朝梦蝶成双侣, 来世游湖做梦鸳。 2005年新作<<胡铁花传奇>>楼中遇客 它较之竹叶青,名更柔,义更刚;较之白兰地,更入心,更思愁。 女儿红,以前在我不知道它是酒名时,却胡思为处子之红,那是第一次激情之作。 小胡子,胡铁花,一个成名的流浪剑客,我没有见过他,但却把它比作梁朝伟式的男人。 我是这样描述他的:一天,在苏州城里,满城飘香,酒气横飞,浓浓是花香,淡淡却是酒香,城里闭并没有风,但却是满天落尘,两只如风的影子如电而过,白衣服一位稚气而高雅,执扇如飞胜似鹰,巷子里的达官贵人,平民俗夫,视之而起掌,簇拥而上,原来是名满天下的香帅。而紧随其后的一位黑衣服剑客,一脸风尘,嘴角微起,眼神若喜若忧,在黑亮的发丝之下略显迷茫。 三年前之,当时年级尚轻的小胡子,如今己近三十了,他本是胡博胡太爷晚年得的贵子,家中万金,挥之不尽。有一天,他带着家奴三十余名,穿着景衣玉袍,气宇轩昂,帅气十足,大行于街市之上,人人敬而畏之。将他的公子哥之气派散布在万人空巷里。人人都在议论着,有的人厌恶着;有的人羡慕着;有的人喝着,比梦露的影迷还疯狂。就在这时他走进了苏州最著名的酒楼——酒香如婴。 花少爷,你好久没有光顾小店了,这可想煞老朽了,一看便知道是这店的老板。 朱老板,今日可有什么好酒献花呀。算了,你先走一边去,我只想现在一个人喝几口。 这店相当我们现在的五星级酒店,所以上得了这个档的也不是一般的角。 就在店里和花少对角面的一张桌子上,坐着一位秀气公子哥,非常漂亮, 旁边还跟着几位随从,个个看来功夫不弱,但是他们身上穿着却极与他们不配,不了解的人,绝对察觉不出。因为他们看起来更像一些富商。 花少当然不同了,他在很小就由他父亲送到世宽有“沙漠孤鹰”游满沙家中学习异类功夫,他的功夫如何,江湖中与他交过手的人最清楚。 看看他的战绩吧:十二岁时,一个人因为与师兄“千叶独风”不和,一个人逃离沙漠,迷失在沙漠中近一个月,不曾受饿,双手击毙恶狼七匹;十五岁时,面对前来家中失窃,与“神偷”司空摘冠(司空摘星的祖爷)大战百回不落下风。 二十五岁之前共斩杀江南大恶一百二十个。 今天也是他的第二十六个年头,人要知道后事的话,他倒宁愿不想人生有二十六岁。这也是第二十六年的第十二月份,如果人要知道后面会发生什么事的话,倒宁愿不想有这样一个十二月。因为有情却造怨,有怨就有恨,由恨而人变。 你们当可不知道后话吧,请听我细细道来. 花少心中诂蓦了一下,走了对面,胜带有礼的说道:“公主气集于眉,秀丽于目,定非男中池物呀。 这位公子何以出此言,在下不明君意,还望明示。 花少嗅了一下鼻子,更明白自己所测非虚,断无差错,我说你定非男中池物,当然是说你非男人中的角色,而且是大角色,男人的反角色。 秀气公子也聪明之人,一听觉得对方可能察出自己身份,不敢抬头,只是悄悄说道:“公子好眼力,还望保守。 公子既然不方便说出来,某也不敢强人所难。对了,不知道公子到此有何事,需用着胡某否。 多谢了,只是此处非讲话之处,不便明说,望兄见谅。秀气少年恭手作揖道。 好说,好说,不如到在下所坐之位喝几中,以让在下有贴地主之宜。 这胡铁花真是风趣,这店非他家所开,更何况店朱七宝也是江湖中早已成名的人物,只是限于杀孽大重才归隐到此,过几年清闲的生活,小胡子还倒反客为主了。 不过花少请客在他店也是头一回,朱老板倒是很高兴的样子,胜似以之为荣。跟着花少笑道:“花爷头一回请客,真乃本店荣幸呀,您今日若有什么吩咐,本店一定满足。 朱老板你也别客气,这个账我分文不少,只要你们店里菜烧的好,酒气芳香够辛辣,我一定有多无少,要让我们这位爷喝的开心。 唉,一定办到,一定。 你可以出去了,小胡子挥手着说。 回头又对秀气少年说道:“兄弟,请教如何称呼。 秀气少年踌躇了一下,说:“某姓莫,名恨男。 花少道:“在下胡铁花。 哦?公子就是就是江南第一公子中的胡公子呀,果然百闻不如一见呀。 公子也如同一般俗人呼,他人如此称呼在下皆因畏惧在下胡家。公子不需如此客气,相交不分贵贱。 胡公子果然是爽快之人,好,就依公子之言。 就在此时,桌上上了好几个菜,唯却酒。 花少怒道:“为何上菜不上酒,快上来。 对不起,并非不上酒,只是此内厨之中无好酒,怕担代不起。 这伙计还没说完,楼下己传来声响。 酒来了,让各位久等了,此刻楼口中闪出一人,快步赶来,不知是由于来的匆还是什么缘故,酒一到桌前,人扑了个空,酒壶高高扬起,空中溅出一口,香气四飞,在他人快斜倒于地时,一个“倒转三百六”,利用脚尖之力,瞬间人己相安无事,酒壶掉落快要着地之时却像被粘住一般竖立于这来的脚后跟上,空中飘浮的酒也是听话般的回到了壶之内,连散于空的酒香也刹那间凝于壶之内,空气并无并点酒息。一连窜惊险动作就在眨眼间化险为夷,紧结着是阵阵掌雨。 这是三十年封坛的精品女儿红,不知花少爷满意否。 香浸于酒,酒溶于水,水净若处子。不可触鼻而闻,只需望眼而穿。好酒,好酒。莫公子觉得如何? 嗯,未入口气却进丹田,未碰肤色却染幽容。不虽用口,眼望而足以在心中品。 好酒,好酒。 说的好,说的好,莫公子看样也是爱酒之人呀。 非也,非也,虽品千种酒,却独尊女儿红。 女儿红名优高雅,但相思情多,不可受男子享用,送酒轻年人补道。 老朋友不好话说久,今日却来玩弄于我,不要坏我好事。花少好像认出这个伙计似的年轻人。 家伙你果然好眼力,不妨你们,请受用。说着他没有离开倒是坐在不远处的桌子一个喝起竹叶青来。 莫公子,叫上你们下手来吧。 不用客气,胡公子他们只需在旁边坐着当可。对着花公子说道。 你们先自行坐着旁边喝酒。回头对下手说道。 那我们先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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