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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妇刑
释义

妇刑

许多审讯者挖空心思设计出了一套套专门对付女人的刑法,他们将其统称为“妇刑”。妇刑,可以说是现代法西斯的一大“创造”,是对人性的巨大摧残和人性兽化的充分体现。是对受刑人造成的伤害,都是令人发指的,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兽刑”。无论什么样的刑讯,第一步总是共同的──就是首先剥光受刑人的衣裤,让其裸露出全身肉体。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受刑时几乎没有不是光着身子的(出于种种原因,这一现象在当今大部分文艺作品中都没有得到真实体现)。这样做,绝不仅仅是便于打手们施刑,更重要的是利用受刑人的羞耻心理,对其施加精神上的折磨,并满足打手们的卑劣欲望。尤其对女性犯人的刑讯,剥光衣裤更是一套固定的程序。

打手们在审讯女犯时,往往问不上几句便会以剥光衣裤相威胁。如果女犯拒绝招供,打手们接下来就要实施刑讯的第一步──将女犯的衣裤剥光,对其赤裸的肉体施加各种凌辱,或者让她们光着身子观看对其他犯人的刑讯,以此来造成女犯的羞辱和恐惧心理、摧垮她们的意志。

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来说,没有什么比脱光衣裤、赤身美丽地经受刑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了。当女犯人光着身子站在审讯者面前,任凭他们肆意羞辱而无法抗拒,想到即将遭受的远非是一般的严刑拷打时,她们感受到的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这种折磨是任何一个女人所绝难忍受的。待到女犯羞辱不堪、精神极度紧张恐惧之时,打手们再施展出各种毒辣手段,对她们赤裸的肉体施加折磨,这样她们就会感到无法忍受,从而收到比一般严刑拷打更满意的效果。吊手指:就是用细绳或铁丝将女犯双手的大拇指捆扎在一起,悬挂在刑架或房梁上,然后将吊绑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地向上拉,最终使身体的重量全部落在两个大拇指上。这种刑法是很能折磨人的,常常两三分钟便会使受刑人大汗淋漓、浑身颤抖。这时,无论对女犯施加什么样的手段,她都无法抗拒。

悬吊刑

吊奶头:这是专门用于女犯的刑法,即用细绳拴住两个奶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

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

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

对乳房和私处的刑罚

在上述刑法的基础上,一些人还进一步发挥想像,不断创造出新的花样,的国民党特务机关就发明了一种叫做“飞机挂炸弹”的刑法。这种刑法是先将女犯的衣裤剥光,然后将其双手和双脚的拇指(拇趾)从身后捆扎在一起,面朝下悬吊起来(有的还用特制的铁钩勾住女犯的鼻孔悬挂于梁上,迫使其仰起头来)。行刑者一边审问,一边推动受刑人身体,使其在空中摇荡,这叫做“坐飞机”;如果此时女犯仍不招供,接下来便实施第二步:将两只竹编的小筐分别吊挂在女犯的两个乳头上,然后不断向筐内加入砖头、石块等重物,这称为“挂炸弹”。

由于女性忍受疼痛的能力较弱,有些在审讯男性犯人时很少使用的刑具,在对女犯的刑讯中却被大量采用。针刑便是其中的一种,其特点是简单、省力、疼痛感极强。最常用的针刑有下面三种:一种是刺指甲缝。行刑前,先将女犯的双手固定在木架、椅子扶手等物体上,迫其十指伸直。然后,将大号缝衣针一根根地从手指甲底下刺进去,刺一根,问一句,直到招供为止。这种刑法的疼痛感极强。俗话说“十指连心”,手上扎根刺尚感疼痛,而寸把长的钢针刺进手指,那种疼痛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在“中美合作所”集中营,女党员江竹筠便遭受过这种毒刑,只不过刽子手们用的不是钢针,而是削尖的竹签子。

另一种是刺乳头。乳房是女人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之一,被称为女人的“命根子”。对女犯的乳房施刑,是行刑者惯用的一手,而钢针刺乳头又是最常用的一种妇刑。一般情况下,打手们都是用大号缝衣针扎刺女犯的乳头,一场刑讯下来,女犯的两个乳头常常被扎得鲜血淋淋、惨不忍睹。如果这一招不能奏效,打手还会将更粗更长的钢针钉入女犯的乳房深处,从而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更大伤害。

第三种是刺阴蒂。除了刺手指和乳头之外,一些更为狠毒的打手为了发泄兽欲,还常常用钢针刺女犯的阴蒂。人们都知道,生殖器官是女人身体最珍贵、最脆弱的地方,而阴蒂又是女人性神经最集中和身体最敏感的部位,当尖利的钢针刺入阴蒂时,那种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任何女人都绝难忍受。同时,这种酷刑对行刑者产生的感官刺激也异常强烈,行刑者可以从中获得极大快感。。凡是女人身上的敏感部位,都可以用来施加这种毒刑。

公开示众及游街

女用囚车

这类囚车最早在宋代即被开始使用,可以说是所有后世示众刑罚之原型,一般并不独立作为一类正式的刑罚存在,而是一种用来在押送女囚犯时,发挥羞辱和禁锢功能的刑具。

一般这类囚车的型态,以运送用的平板车改装为大宗,上面装置有竖立于车底板上的两块活动合板,上成一圆孔,做为固定女犯人的颈枷使用,示众时,年轻女犯人被反剪双手后跪上去,颈项套在活动合板间的圆孔里被押着游街,这样的姿势使上面的犯人只能挺直着上半身,并将臀部略略撅起,让观刑的群众看清楚她的身分,脸孔和体态,对平日不轻易抛头露面的古代妇女是极大的羞辱,但由于对女犯的身体和人格损害较轻,一般只用于流刑以下的轻罪犯人。

虽然这类囚车设计的最初目的仅在于相对轻微的惩戒犯事妇女,但随着时代的演变及法治规范的漏洞,后世亦逐渐出现一部分非正式性质及附加性的手段,改变了此刑”薄惩犯妇,以正纲伦”的原本面目,而成为一种更为五花八门的刑罚。

根据地方志记载,有些较为不守纲纪的官府戒护人员,会在示众前接受受害者家属或相关人士的贿赂,在押解女犯上囚车时将女犯人的部分衣物褪去,以达到特别的凌辱效果。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女犯人的囚裤褪下至膝弯处,以暴露出她们的臀肉及大腿根部,或者将女犯的鞋袜抹去,使之只能一面将自己的三寸金莲展示出来一面被押送到目的地。更有甚者,若是贿赂的价钱足够,官府可以赋予施贿者在游街时以竹板抽打女犯屁股的特权,谓之”晾臀银",这种附加的刑罚则俗称"晒屁股",一般的贿价自百两白银至五百两不等。

有时因为逆伦常被判死罪的女犯人,也会被处以这类囚车的示众,这时则会将女犯的全身衣物剥光示众,可以说是开启了后世木驴游街刑法的先河。

骑木驴游街

骑木驴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初期的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女犯游街时,全身衣裤被完全剥光,阴户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由四名大汉抬着示众。而在明清期间,木驴刑具则成为一种更为残酷下流的刑罚。

在明清时代使用的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阴户里一下一下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阴户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明清时代,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先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阴户和肛门。示众结束后,受刑的女犯被强行架上木驴,将她的肛门阴户分别套在木驴背上前后两根一粗一细的木橛子上,游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的肛门阴户,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使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是对女犯人格的空前凌辱和折磨。

在游街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被插得一挺一挺而剧烈跳动,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屁股给百姓看。

木驴的折磨不同于一般的刑罚,女犯必须承受裸体游街示众的极度耻辱和身体上被粗木橛侵犯强奸的凌辱痛苦,骑完木驴的女犯往往感到自己的身体被”彻底洞穿”的绝望感,这样的强烈羞耻和极度的疲惫令年轻的女犯人盼望早些被处死,因此对骑完木驴的女犯行刑,会相对容易和顺利的多。

若是没有在游街前进行强迫排便的程序,将近有两成的女人,会在从木驴解下来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而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据传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

木驴刑法的另一可怕之处,在于女犯的身体在行刑游街时受到了相对上的保护,尽管疼苦但却不会对她们的阴户和肛门造成严重的伤害,然而,在众目睽睽下受到木橛子的持续抽插,这样的凌辱足以让每个女犯人精疲力尽,大部分的犯人在游街之初往往还意图以夹紧双腿和屁股的方式逃避木驴刑具的冲击,但这样的做法反而使她们的体力更快耗尽。到最后,几乎所有年轻女犯都只能一面被木驴在身体里残酷地抽插,一面淫叫着被送到处决的刑场。

坐木驴

有一型的木驴仅为单纯负载女犯游街的囚车,用在那些被判处裸体游街,但罪名较轻(通常为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此一类的游街因没有木橛侵犯凌辱妇女身体的缘故,一般称为坐木驴,以与重罪女犯的骑木驴相区别。

此类木驴虽有木驴之名,但其实只是普通的平板车而已,于其上树立起一根斜向后的长木桩,另于板车较前方树起较短的两根木桩。

游街时,受刑的女犯先背靠斜木桩仰躺着,她的两只膝弯则捆绑在身体前方左右的两根矮木橛上,使其双腿不能自行收拢,暴露出下体需要示众的部位。最后执行者调整女犯身体仰躺的角度,让她的肛门和阴户正好能十分清晰地向前方的观众展示,最后在犯人的颈部、乳房和腰部附近各揽上一道绳子将上身固定住,并将其长发盘在头上绾成大圆髻的样式,避免遮挡到其乳房的示众。便可以开始游街,此一类型的木驴不会对犯人造成任何生理上的伤害,但裸体示众的阴影仍然难以避免。

站砖

站砖是一种专对女犯进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缠脚女子的鞋、缠脚布去掉,让差役架着她赤足站砖,古代女子几乎都要缠脚,缠脚后骨头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脚是根本无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个小时,便会觉得身体好像重的很,脚就有点撑不住了,在过一会儿,便会觉得身体有几百斤重,在过一阵,就好像有千斤重,两只脚发酸发抖,身体开始歪斜,但两旁有衙役架着,再站一段时间,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来,人就立即瘫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烙刑和电刑

烙刑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当然,“炮烙”毕竟是一种极刑,只是在治人死罪时才采用。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刑具有烙铁、菸头、蜡烛、灯泡等等,凡是能够产生灼热的物体,都可以用来对女犯施刑。例如:用烧红的铁条或点燃的香菸头烙烫女犯的乳头、大腿、脚心、阴唇等敏感部位;用点燃的蜡烛流下的烛液滴在女犯的上述部位;或者将电灯泡接上电源后塞进女犯的阴道,利用灯泡产生的灼热烙烫其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四十年代末东北的土匪还发明了一种叫做“点天灯”的灭绝人性的兽刑。烧杀抢掠之后,土匪将抓获的解放军伤员和一名年轻的女卫生员作为“战利品”带回山中。在匪窟里,被俘的解放军战士受到了骇人听闻的摧残,尤其是那名年仅十九岁的女卫生员,更成为土匪们疯狂报复和发泄兽欲的对象。土匪将女卫生员剥得精光捆绑起来,先是轮番jianyin,接着又对她施以各种酷刑,疯狂地摧残她稚嫩的肉体。最后,他们采用了这种“点天灯”的兽刑:天黑后,受尽摧残的女卫生员被土匪们拖出洞外。残暴的土匪将女卫生员双脚分开,赤身吊在树上,使其头朝下地倒悬起来。然后,将一只点燃的蜡烛插进女卫生员的阴道,让滚烫的烛液不断滴落在姑娘的阴部,烙烫她身体最娇嫩、最敏感的部位。年轻的女卫生员疼得死去活来,不住地哭喊惨叫。但兽性大发的土匪仍感到不过瘾,干脆将一截竹筒插入姑娘的阴道,向里灌满松油,然后用火点燃。那支用人的肉体做成的“天灯”燃烧了半个多小时,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地在山谷中回响。最后,可怜的女卫生员终于惨死在土匪的这种兽刑之下。

电刑,可以说是各种酷刑中最“现代化”和最“科学”的一种,它的特点是可以造成受刑人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与其它刑法造成的疼痛不同,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即使是再坚强的人,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也会禁不住狂喊嘶叫。同时,电刑还可以造成受刑人神经系统的紊乱,使其不由自主地招供。一个人如果遭受两三次电刑,便会变得神情呆滞、反应迟钝,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另外,电刑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持续进行,不会像有些酷刑那样,当痛苦达到极点时会产生麻木的感觉。当对受刑人反覆施用电刑时,其痛苦程度将会一次比一次强烈,而且如果掌握得好,即使受刑人痛苦到难以忍受的地步,也绝不会昏迷过去,这对刑讯是十分有利的。开始时,电刑所用的刑具是普通的手摇电话机,行刑时,用导线将受刑人的身体和电话机接通,利用手摇发电机发出的电流来刺激受刑人的肉体。后来发明了专门的电刑设备,电流和电压可以任意调节,从而使电刑更加方便可靠。女性犯人,电刑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毒刑。审讯者为了满足其卑劣心理,对女性施用电刑时,不但仍旧剥光她们的全身,而且常常采用一些特殊的手段,其残忍程度更加令人发指──打手们在对女犯施刑时,一般不是将电线接在手指上,而是选择女犯的乳头、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用刑,借此来发泄兽欲、寻求刺激。

如果没有亲眼目睹,人们很难想像得出女性遭受电刑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女犯人被剥去衣裤、光着身子躺在刑床上,手脚被皮带紧紧固定住,电极接在乳头上或者插入阴道中,强烈的电流刺激着她们身体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使她们赤裸的肉体发出剧烈颤抖。在这种酷刑下,即使是再坚强的女性,也往往被折磨得泪流满面、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狂叫。

强迫排泄

对于”聚众谋逆””谋杀亲夫”等犯了重罪,或在被捕之后企图反抗,不愿驯服的女犯人,执法人员则用一种最酷烈的方式来惩罚她们的身体和打击她们的自尊—这类的女人会在被押解到示众地点后公开强迫其排泄,通常使用浣肠的残酷手段。

在公开浣肠时,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着,在挟持下被强迫趴跪在示众台上,她的屁股将高高撅起,后方清楚暴露出来的肛门正对着为公开浣肠准备好的沙台,为了防止女人挣脱,犯人的双手被反剪在背后,两腿被拉开固定在示众台的镣铐上,呈现”人”字型被压制住。

接着负责执行的执法人员用专门的木制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门,用木桶取来略低于人体温度的清水,一次以约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肠道里,另外的人员以一类浣肠专用的擀面杖型长圆木棍,垫入女人小腹部和示众台面的空间中来回擀动,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无法克制的强烈便意,通常女犯无法坚持很久,便会在一阵阵身体和肛门的强烈痉挛中,将肠道中的大量液体喷射到身后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喷射后,女犯会被允许休息约半刻钟的时间,然后重复第二、三次浣肠的进行,而一般在进行完三次浣肠后,女犯身体里的粪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净,此时犯人便会被架起来,由执法人员为之彻底清洗身体,阴户和肛门。

浣肠示众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刑罚,对女犯的身体造成极大的损害,有时受刑的女犯甚至被折磨到当场晕死过去。

其他残酷的妇刑

女英雄赵一曼被俘后便遭受过这种酷刑的折磨。据敌伪档案记载,日本宪兵为了逼迫赵一曼供出抗联的机密和党的地下组织,对她进行了残酷的拷问。刑讯前后进行过四次,采用的酷刑多达二十几种,其中就包括电刑。那是在第二次刑讯中,日本宪兵将赵一曼的手脚从背后绑在一起,将其一丝不挂地吊在刑架上(当刑讯一开始,日本宪兵就将赵一曼的衣裤全部剥光,这一事实在文学作品中没有得到真实反映),然后将电极一端夹在赵一曼的乳头上,另一端插入阴道内,对她施以惨绝人寰的电刑。据当时的审讯记录记载,在两个多小时的刑讯中没有喊叫一声的赵一曼,这时忍不住“发出厉声惨叫”,而且“叫得越来越厉害,身体剧烈抖动”。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刑法是何等地残暴和难以忍受。为了借刑讯之机更充分地发泄兽欲,刽子手们不满足于折磨女犯的肉体,而是想方设法使刑讯过程变得更富刺激性。于是,一些人别出心裁地想出了各种花样,其中一种用得十分普遍的刑法叫做“跳美丽舞”。所谓“跳美丽舞”,就是将女犯的衣裤脱光,吊起双手,然后在脚下放上一张通了电的铁板。在强烈电流的刺激下,女犯会禁不住狂喊惨叫、赤身美丽在铁板上剧烈跳动。那样一种场面,不仅残忍无比,而且极具刺激性。

所谓阴刑(淫刑),是指那些专对女性阴部即生殖器官所施加的种种折磨,这是所有妇刑中最残酷和最令人发指的刑法,是人性兽化最极端的表现之一。 通过前面所例举的事例不难看出,出于极其卑鄙的目的,刽子手们在刑讯女犯时,一般不采用过于剧烈的刑法,而是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专挑女人身上最敏感、最脆弱和最富刺激性的部位用刑。其中除了乳房之外,女性生殖器官是用刑最集中的部位,几乎一半的妇刑都是针对这一特殊部位进行的。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大多数审讯者都具有一种性虐心理,他们审讯女犯绝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借审讯之机、通过对女性肉体的折磨来寻求刺激和发泄兽欲。同时,也由于生殖器官是女性最敏感和最感珍惜的部位,对这一部位施刑,任何女人、尤其是未婚的年轻女性都难以忍受,滕条抽阴户:这是德国人发明的一种妇刑。行刑时,首先剥光女犯的衣裤,将其上身捆绑在椅子上,然后由两人分别提起女犯的双腿,向两侧打开(或者用绳子捆住双脚向上吊起)。接着,行刑者手持滕条照女犯的阴部使劲抽打,待打得皮开肉裂之后,再将盐水或酒精洒在伤口上。

钢丝捅尿道:与上面刑法类似,将女犯的双腿打开,然后将一根细长的钢丝插入女犯的尿道,向里面猛戳乱捅。由于女性的尿道狭窄而短小,在钢丝的捅扎下,不仅会产生极大痛感,而且会使神经产生竭斯底里的颤抖。火烧曹营:用打火机或火柴烧烤女犯的阴部,或者将火柴、纸卷等插入阴道后用火点燃。刷洗阴沟:用牙刷或特制的铁刷子伸入女犯生殖器,在阴道壁上用力摩擦,然后再向里面注入盐水或辣椒水。

冲下水道:将胶皮管子插进女犯的阴道,然后接在自来水龙头上,开足水向里冲灌。有时也将胶皮管子接在装满辣椒水的橡皮球上,然后挤压橡皮球,使辣椒水进入女犯的阴道。拉大绳:这是我国东北的土匪发明的一种刑法,即是将女犯剥光后吊起,然后将拧成股的麻绳夹在女犯的两腿之间,由人在前后拉动,直拉得女犯的阴部血肉模糊。 老鼠钻洞:将装着老鼠的大口瓶扣在女犯的阴道口,然后用火烧烤瓶子。为了躲避灼热,瓶内的老鼠便会连嘶带咬地钻入女犯的阴道。生孩子:这是东南亚一带常用的妇刑。刑具是一种伸缩性很大的特制胶管,用刑时,将胶管未开口的一端抹上润滑油,插入女犯的子宫。然后用气筒朝另一端打气,待插入子宫内的胶管如皮球般膨胀起来之后,再慢慢地向外拉出。 除上述刑法之外,用棍状物捅扎女犯的阴道,更是一种使用十分普遍的妇刑。在此基础上,一些刽子手还进一步发挥创造,发明了许多特制的刑具和特殊的刑法。总之,上面所列举的只是近百种妇刑中最一般和极特殊的例子,但仅此便可以看出,一旦人的兽性毫无节制地迸发出来,各种悲剧便会发生。而在这中间,最悲惨的莫过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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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1: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