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副主任科员 |
释义 | 职务简介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属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副科长(副乡长、副镇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四条规定:“(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 任职条件副主任科员应具备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提升主任科员条件提升主任科员,一般要求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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