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腐败后遗症 |
释义 | 腐败后遗症就是当官员因为腐败被捕后留下的影响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的各种遗留问题。这种症状会引起老百姓对官员和法律的不信任感增加。 表现1、因腐败造成的豆腐渣工程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 2、腐败官员被捕后,其在任时的作风给当地经济、思想、体制和社会风气造成的影响仍在继续; 3、在处理腐败官员的时候,有些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策”使一部分的贪污腐败官员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因此,在他们身上的腐败任在继续; 4、当一位法官在审判案件的时候选择了金钱而放弃了法律,那这个案件的受害人就会无处伸冤,当这位法官被捕后,也会因为长时间的冤案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 危害1、当一个官员因为贪污腐败而给社会和百姓造成了极大的不便,那么老百姓就会对当地的政府官员都抱有极大的不信任感,认为当地的官员都是贪官,可以说是“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饭”。 2、当一位法官因为贪污导致冤案,那就会使百姓对法律失去信任,认为这是有钱人玩的游戏。 反思官员腐败表面上看受损害的是官员自己,但往深处分析,由于官员大都与他那个地方的工作相联系,因此一旦案发,受害的却往往不单是官员自己,而是当地社会与无辜民众,而且,由于腐败案发后的遗留问题需要时间才能逐步肃清,这就使官员腐败后遗症不仅广泛而且久远,它一定不会随官员成为阶下囚而立即消失,一定会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作,时不时地折磨着每一个人。 所以说,官员腐败祸国殃民一点也不过分。腐败后遗症,疼在社会身上,疼在百姓心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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