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甫家自然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甫家自然村隶属于金鸡乡甫家村委会,属于半山区。位于金鸡乡北边,距离甫家村委会2 公里,距离金鸡乡4公里。国土面积2.14平方公里,海拔1900米,年平均气温15.5 ℃,年降水量1100毫米,适宜种植包谷、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503亩,其中人均耕地.96亩;有林地620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有农户116户,有乡村人口523人,其中农业人口523人,劳动力25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50人。200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2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1500 元。该村属于 (贫困村或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8年底,已实现通水、电、路、电视、电话,没有路灯。全村有116户通自来水。有116户通电,有14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9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12.07%和77.59%);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3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0户(分别占总数的25.86%和25.86%)。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4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4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3辆,摩托车20辆。 全村装有太阳能农户10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00亩,有效灌溉率为39.76 %,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19 亩。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7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11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98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1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40万元,占总收入的17.08%;畜牧业收入86万元,占总收入的36.72%(其中,年内出栏肉猪420头,);渔业收入4万元,占总收入的1.71%;林业收入65万元,占总收入的27.75%;第二、三产业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8.54%;工资性收入19.2万元,占总收入的8.2%。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3.5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50人(占劳动力的 9.56 %),在省内务工20人,到省外务工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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