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径比赛中,所有赛跑项目参赛者的名次取决于其身体躯干(不包括头、颈、臂、腿、手或足)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为止时的顺序,以先到达者名次列前。在任一赛次中,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时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则终点摄像主裁判应考虑有关运动员的1/1000秒的实际成绩。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在决赛中第一名成绩相同,裁判长有权决定是否重赛,若无条件重赛,则并列第一;至于其它名次成绩相同,按并列处理。
比赛场地为标准400米场地,内突沿外沿半径为36.5米。每条跑道宽1.22米(包含右侧分道线),分道线宽5厘米。跑进的方向为左手靠内场。分道编号应以左手最内侧分道为第1分道。即赛跑按逆时针方向进行,环形跑道从内向外依次是第1至第9号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