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释义

简介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省直律师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福建省直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始建于2001年,2001年7月召开了第一次省直律师代表大会,宣告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正式成立。

省直分会律师代表大会每届为3年,分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全部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4年5月,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对律师行业管理体制进行调整,设立了监事会,形成了以律师代表大会、监事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专业(专门)委员会为主的组织构架。协会现有团体会员36家,个人会员742人。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而奋斗。

办公地址: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90号闽星楼四层

邮政编码: 350001

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从个人会员中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向省直分会提出修改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建议,讨论和决定省直分会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会费收支情况报告,选举和罢免律师协会会长、理事等。

省直分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全部是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并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师行业公益活动的执业律师代表中选举产生。省直分会第二届理事会共有理事25名。

省直分会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是监督理事会、会长会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对违反《律师协会章程》和损害律师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省直分会常务理事会是协会的日常决策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会的日常工作。常务理事会向理事会负责。

省直分会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省直分会下设若干专业(专门)委员会。与秘书处相互配合,贯彻落实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各项决议,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

省直分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长:蒋方斌

监 事:童建炫、廖开展

省直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

会 长:郑新芝

副会长:王云英、王 建、许 明

常务理事:

徐 军、许秀珠、于宁杰、吴浩沛、杨 超

理事:

王江涛、左 平、许永东、刘国田、李伟民、吴 格、孟 祥陈永华、陈 壮、陈 涛 林 建、林柏冬、倪宏伟、姚仲凯、曹卫、潘传勤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9 16: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