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建省教育厅 |
释义 | 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教育概况福建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面对台湾,毗邻港澳。福建历史悠久,春秋时称闽越地,秦时设闽中郡,唐中期设福建经略使,始称福建,简称“闽”。南宋时设一府五州二军八个同级行政机构,又称“八闽”。现辖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9个设区市,85个县(市)、区,人口3581万人。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66.37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0863亿元,GDP总量和人均GDP分别由1978年居全国第22位、第23位,到目前上升为居全国第10位、第9位。五年多来福建致力于海峡西岸经济 区建设。今年5月,国务院颁布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国家区域经济格局中的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 目前,全省有各级各类学校2.31万所,在校生843.51万人。其中,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11117所,在校生594.4万人;幼儿园7508所,在园幼儿99.27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学校(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4511所,在校生149.84万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49.1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0.81万人;全日制学校教职工42.6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6.83万人;其他学校教职工6.5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98万人。 [基础教育]全省有小学8566所,在校生247.15万人,每万人口小学在校生690.17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99.97%;小学教职工16.9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6.03万人。全省普通中学1963所,初中在校生151.29万人,每万人口初中在校生422.48人;高中在校生74.88万人,每万人口高中在校生209.10人;普通中学教职工17.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5.13万人。全省特殊教育学校64所,在校生3.46万人,教职工1679人,其中专任教师1465人。全省幼儿园7508所,在园幼儿99.27万人,每万人口在园幼儿277.21人,教职工5.2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38万人。 [职教与成教]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350所,在校生数49.83万人,教职工2.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82万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注册学生人数达134.69万人。 [高等教育]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83所,其中:本科院校29所,高职高专院校54所(其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0所,高等专科学校4所);在校研究生2.71万人,本专科在校生56.26万人,本科在校生占本专科在校生比例为54.98%;普通高校专任教师3.36万人,副教授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数的34.63%。 [闽台合作]筹划成立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探索建立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试验区。组织实施15对闽台职业院校交流项目,3所中职学校与台湾职业院校进行实质性合作,引进台湾专业教材,聘请台湾院校教师任教,开展师生交流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两岸大学校长论坛”,进一步打造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品牌。成功举办了 “华夏园丁大联欢—2008海西之旅”活动。扩大8所本科高校对台单独招生,在闽高校就读台生达805人。开辟在闽台商子女就读绿色通道,进一步落实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有关政策,不断做好在闽台商子女就读服务工作。 领导班子鞠维强,男,汉族,1955年2月生,山东荣成人。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教育厅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财务、师资队伍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机关干部人事等工作。 郑传芳,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福建福清人。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负责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学校党建、高校干部等工作。协管师资队伍建设,机关干部人事、社团等工作;参与协管高校发展规划和财务等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工委组织部、人事处、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杨辉,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福建仙游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教育与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教育外事、国有资产等工作;协管财务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教科所、教育建筑设计院、出国留学管理中心、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刘平,女,汉族,1956年3月出生,福建闽清人。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督导等有关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高中会考办公室、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育出版社、教育杂志社、厅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 薛卫民,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福建闽清县人,美国伊阿华大学数学专业毕业,博士、教授。现任副厅长。分管科学技术与开发、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就业、助学等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科技处、高校学生处、高招办、自考办、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高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刘剑津,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山东黄县人。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分管办公室、统一战线、政策法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老干部、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办公室、工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研究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离退休工作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尉纬,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山东莱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大专班毕业,大专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纪工委书记、厅党组成员、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校务公开、行风建设、机关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分管的处室:教育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吴仁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福建龙岩人。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史专业毕业,博士。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分管高等教育等有关工作;协管发展规划、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高教处(学位办)、规划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后勤服务工作管理中心、厅属高等学校。 郭绍生,男,汉族,1956年 1月出生,福建省福安市人。福建师范大学历史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分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工委宣传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办)、教育电视台。 法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单位机关处室根据上述职责,省教育厅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综合协调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厅(委)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厅(委)机关及厅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及相关工作,承担对厅直属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由教育部门拨付的省属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承担厅(委)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厅机关效能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教育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担政策调研有关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普通高等学校和省属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出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依法承办高等学校设置、变更和终止等事项的审核工作;承担经费直管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民办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高校后勤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建筑安全工作;承担捐资办学表彰的有关工作。 (四)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按规定负责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承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表彰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财务处 按规定承担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省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厅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六)基础教育处 承担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工作;指导、管理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化建设;拟订中小学校学籍管理政策,指导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负责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承担厅属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工作;承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承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和招生政策;承担厅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相关考试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高等学校的建设,组织实施相关重点建设项目;指导、组织高等学校教育质量与教学工作评估;指导高等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指导、管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科学技术处 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组织高等学校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指导实施;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产学研结合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学校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省级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性的学校体育、艺术比赛和演出活动,并组织参加相关的全国性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省卫生厅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省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 (十一)对外合作处 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全省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的管理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外籍教师(外国文教专家)和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省中外(境内外)合作办学工作;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监督和管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承办在闽举办国际教育展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学生工作处 拟订我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指导、管理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承担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省财政厅拟订学生资助政策,统筹管理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教育督导处(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拟订全省教育督导规章、政策和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按规定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十四)学校安全工作处(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检查、督促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各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语言文字工作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活动;承担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承担全省推广普通话工作;指导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单位福建省高招办 福建省自考办 福建省会考办 福建教育出版社 福建教育杂志社 福建教育电视台 福建省教育生供办 福建省普教室 福建省电化教育馆 福建省教育建筑设计院 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福建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福建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第一中学 福州实验小学 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 福建省邮电学校 福建建材工业学校 福建理工学校 福建工业学校 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 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 领导信息鞠维强,男,汉族,1955年2月生,山东荣成人。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持教育厅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财务、师资队伍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机关干部人事等工作。 郑传芳,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福建福清人。福建师范大学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负责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分管学校党建、高校干部等工作。协管师资队伍建设,机关干部人事、社团等工作;参与协管高校发展规划和财务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工委组织部、人事处、教育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杨辉,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福建仙游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教育与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教育外事、国有资产等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生产供应管理办公室、教科所、教育建筑设计院、出国留学管理中心、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刘平,女,汉族,1956年3月出生,福建闽清人。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语言文字、教育督导等有关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督导室、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电化教育馆、高中会考办公室、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育杂志社、厅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 薛卫民,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福建闽清县人,美国伊阿华大学数学专业毕业,博士、教授。现任副厅长。 分管科学技术与开发、高校学生学籍管理、招生、就业、助学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科技处、高校学生处、高招办、自考办、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高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刘剑津,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山东黄县人。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统一战线、政策法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老干部、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办公室、工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研究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离退休工作处、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尉纬,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山东莱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大专班毕业,大专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纪工委书记、厅党组成员、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校务公开、行风建设、机关党建和工青妇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教育纪工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 吴仁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福建龙岩人。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史专业毕业,博士。现任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高等教育等有关工作;协管发展规划、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高教处(学位办)、规划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后勤服务工作管理中心、厅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郭绍生,男,汉族,1956年 1月出生,福建省福安市人。福建师范大学历史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厅党组成员。 分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 分管的处室和单位:工委宣传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安办)、教育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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