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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Freddie Mercury
释义

Freddie Mercury(弗雷迪·墨丘利),是英国的音乐家。坦桑尼亚桑吉巴出生。皇后乐队(Queen)的主唱。身为歌手,他以高亢璀璨的音色与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闻名。身为作曲者,他则创作了许多皇后乐队的传世作品,例如《波希米亚狂想曲》(Bohemian Rhapsody)、《我们是冠军》(We Are the Champions)、《Killer Queen》、《Somebody to Love》等。1991年11月24日,他死于艾滋病所引发的肺炎,在他公开自己病情后的仅仅一天后。

中文名:弗雷迪·墨丘利

外文名:Freddie Mercury

别名:Farrokh Bulsara

国籍:英国

出生地:非洲坦桑尼亚

出生日期:1946年09月05日

逝世日期:1991年11月24日

职业:作曲家,演唱家,Queen主唱

代表作品:《Bohemian Rhapsody》、《We will rock you》

主要成就:世界十大摇滚乐队2001年摇滚名人堂

经典之作:《A Night At The Opera》

人物生平

1946年9月5号,非洲坦桑尼亚旁一个叫桑给巴雅尔(Zanzibar)的小岛上,居住在Stone Town的 Bomi Bulsara和他的妻子Jer Bulsara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他是一个男孩,襁褓中仿佛就有一种锐气潜伏着,他们给他起名Farrokh Bulsara ,Farrokh也就是后来的Freddie Mercury。Farrokh的父母之前一直定居在印度,由于工作调动的关系来到这里,这个信仰索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家庭的生活还不错,男主人是一个最高法院的出纳员,属于公务员级别的。

到了Farrokh一岁,他搬去印度投奔他的姑姑和奶奶,5年后他的妹妹Kashmira出生 。Farrokh进入盘尼加尼(位于孟买附近)的圣彼德中学(St Peter's English boarding school )就读,由于是男子寄宿中学,Farrokh有了充分的自由与空间做他想做的事情,除了对艺术独特的天分日渐展现,Farrokh还很喜欢体育,曲棍球、拳击、短跑样样精通,他是个左撇子(听说左撇子的创造力强),拳击很棒,大家都叫他“左勾拳”。但他最擅长的是乒乓球,10岁的时候他获得了全校的乒乓球冠军 。也就是在这里,Farrokh得到了绰号“Freddie”,在此以后,Freddie干脆变成了他的名字。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男孩的音乐之路以Freddie这个名字启程了。

他的艺术天分越发出类拔萃,12岁他为学校赢得了“全能少年”奖杯,并且参与了校园唱片的录制,他对音乐的疯狂痴迷以及才华使校长开始关注他,并且劝他的家长让他学习钢琴。事实证明校长的劝说有多么重要,否则我们今天知道的Freddie很可能是个乒乓球名将,而不是摇滚巨星了。Freddie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加入了学校的唱诗班(这意味着定期理发,而他非常讨厌理发)。这个时期他接触到的音乐以印度音乐为主,但由于圣彼得是英语学校,西方音乐开始对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当然了,他对古典的热爱毋庸质疑,古典,印度乐,波斯乐,西方音乐……多元的音乐元素给予Freddie充裕的音乐养料,也为他后期的辉煌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说,童年飘来荡去,颠沛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造就了Freddie。

1958年,也就是在Freddie12岁时,他与学校的其他四个好友Derrick Branche, Bruce Murray, Farang Irani, Victory Rana 组建了他人生第一支摇滚乐队the Hectics,不过此时Freddie并没有发觉他的歌唱天赋,是作为钢琴手在乐队演奏的,而非主唱。即便如此,乐队其他成员还是觉察出了他的与众不同,“他暗含一种神秘的力量,收音机里的音乐,他只消听上一遍,就可以完整的把它弹出来。”他们的乐队得以在学校节庆,盛典,舞会时表演,但除此之外默默无闻,Freddie毕业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高中毕业后,17岁的Freddie回到了桑给巴雅尔岛,但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打破,1964年爆发的桑给巴雅尔革命(1964 Zanzibar Revolution)使Freddie全家被迫离开那个是非之地,这一年他们搬去了英国。动乱使本来还算宽裕的家境变的窘迫起来,他们住进了伦敦Feltham区的一个小房子里。Freddie则进入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Isleworth Polytechnic,后更名为West Thames College)艺术系开始学习。在英国的第一个暑假,Freddie打了很多份工,为的就是存够钱好上他心仪的艺术大学。他在养老院,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都找了工作,另外在Feltham房产交易所,他打了份扛箱子的工,不折不扣的体力活与他纤细的四肢显然不太配(他的腿那叫一个出奇的细啊~),他的工友更是为此感到奇怪。Freddie告诉他们他是学艺术的,为了学费才打这份工,结果工友们为之震撼了,纷纷主动帮他分担工作(Freddie这么大的时候,人格魅力已经开始显现……)……

Freddie学习非常刻苦,当然了,他对美学的兴趣比理论学大的多,最终他以艺术“A”的成绩从艾尔沃思工艺学院毕业,1966年9月,他如愿以偿的进入伊令艺术大学(Ealing College of Art)学习平面设计(graphic illustrating),那一年,他20岁。

这个时候Freddie有了自己的摇滚偶像Jimi Hendrix(超超超级吉他大师,据说能用N个身体部位演奏吉他,同时也是个酒鬼,感兴趣的朋友可以BAIDU一下),他对这位在当时红的发紫的吉他手痴迷不已,经常在任何他能找到的地方画Jimi Hendrix的素描,而在他的卧室墙壁上也…… 当时他住在他的朋友Chris Smith租给他的公寓里,该公寓位于肯辛顿(Kensington)。顺便说一下这个Chris Smith,他和Freddie交情非常深,自己也是搞音乐的,还差一点点取代John Deacon加入QUEEN,这段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下面John的介绍。

说到肯辛顿,这是个艺术爱好者的集中地(MS是因为BIMA商店和肯辛顿百货)。或许这个时期的生活对Freddie日后的音乐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吧。

前面说到Freddie的人格魅力,尽管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害羞的,内敛的人(不要被他的台风唬到了,纸老虎一个),与此同时又有着疯狂的幽默感(矛盾~),他的人缘还是很好。他很快和大学里一个叫Tim Staffell的贝司手成为了朋友,随着友谊的逐渐深化,Tim开始带着他去看他的乐队的排练,这个乐队就是Smile,日后Queen的前身。那时,Freddie第一次认识Brian May(吉他手)和Roger Taylor(鼓手),后来两人成为Queen的成员,是Freddie一生的朋友和最佳拍挡。并且由于被他们的才华折服,Freddie成为Smile的忠实歌迷,他尤其赞赏Brian出神入化的吉他SOLO。Smile给了他继续尝试做乐队的动力,他开始有意识的进行音乐训练,陪他一起训练的还有Tim,Nigel Foster,以及Chris Smith,他们3人,是Freddie惊人的绝美嗓音的第一批见证人和发掘者。“他的钢琴弹奏非常出色,很莫扎特,但更令我们惊奇的是他的声音,他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非常独特。他的创作大多都是即兴的,事先没有任何计划,只是坐在钢琴前,随着思绪弹,但效果迷人极了。”Chris说。

1969年六月,Freddie从伊令艺术大学毕业,带着平面艺术与设计的文凭以及报纸发表作品的稿费,他搬进了Roger Taylor的公寓,未来伟大的乐队的主唱和鼓手在这时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们一起在肯辛顿商场开了家店,卖一些艺术品和维多利亚风格的衣服,以赚点小钱。

同年8月13日,他经人介绍去了利物浦,与一支叫Ibex的3人乐队(吉他手 Mike Bersin, 贝司手John 'Tupp' Taylor,鼓手 Mick 'Miffer' Smith)见了面,他们很快被Freddie的惊艳嗓音折服,仅仅10天后,Freddie就加入他们,并和他们一起去博尔顿参加一个叫“Bluesology pop-in”的音乐节,在博尔顿皇后公园(Bolton's Queen Park),Freddie开始了他第一次在公众面前的正式亮相,表演非常成功,乐队上了报纸,拍了新闻照,而且表演还被Geoff Higgins录了下来。据Geoff Higgins所说,他们的那次表演有浓厚Jimi Hendrix和Led Zeppelin的味道,而二者都是Freddie的偶像。

1969年九月到十月份左右,在Freddie的坚持下,Ibex更名为Wreckage。紧接着又发生了成员的变动,乐队原先的鼓手由Mike 'Miffer' Smith换成了Richard Thompson,这似乎预示着乐队根基的动摇,很快,演出越来越少,最后,当John Taylor, Richard Thompson 和Freddie选择留在伦敦,而Mike Bersin因父母之命必须回利物浦读大学时,Wreckage宣告解散。

此时的他继续搜寻新的乐队,很快,在一个叫Melody Maker的音乐交流会上,他看到了Sour Milk Sea乐队的主唱招聘启事,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而这支乐队的其他成员也很欣赏他声音的穿透力和音域的广阔。不仅如此,同样使他们无比惊奇的是Freddie的舞台表现力。“他的台风充分展示了他人格中最为华丽张扬的一面,日后每次看到Queen的LIVE,我都会想起他在Ibex的第一次演出,那种超凡的表现力从那时器就展露无余。”Ken Testi回忆道。这话不假。台风不是什么可以培养的技能,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与灵性,Freddie懂得如何将他这种天分与他的声音,造型,音乐技巧,审美融合得浑然天成,水乳交融。而这一点,也是让后来Queen的现场成为LIVE典范的重要原因。

1969年底,Freddie正式加入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包括 主唱兼吉他手Chris Chesney on vocals 贝司手Paul Milan,主音吉他手Jeremy 'Rubber' Gallop,以及鼓手Rob Tyrell。他们在一起排练了一段时间,紧接着又去牛津作了几场演出。

那时Freddie和Chris都是17岁,他们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没过多久Chirs就搬进了Freddie与Smile成员合住的公寓(位于Ferry Road, Barnes)。这引起了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的嫉妒和不满,乐队的未来也越发模糊。仅仅过了3个月,Jeremy带走了他所有的乐器,Sour Milk Sea正式解散。

辗转数支乐队,结果都是解散,Freddie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实现他的梦想了。但随着Tim Staffell(也就是那个让Freddie认识了Brian May和Roger Taylor的朋友)离开Smile,转机,或者说一个划时代意义的开始来了。1970年,Freddie正式加入Smile,与Brian May和Roger Taylor共同构成了Queen的基本雏形。Freddie将Smile改名为Queen,并与Brian May,Roger Taylor创作了Queen最早的作品,

在写完《Fariy Queen》之后,Freddie决定将自己的姓由Bulsara改成Mercury,个中原因Brian May在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说的:“《My Fariy King》由Freddie谱写词曲,其中歌词中有一句“Mercury妈妈,你对我做了些什么?”(“OH MOTHER MERCURY,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他对我说这歌是写给他妈妈的,‘我是Mercury妈妈的儿子,干脆我改姓Mercury吧’。于是Freddie Mercury诞生了。我认为是从这时开始,他脱胎换骨,变成了那个伟大的传奇的Freddie Mercury。这没有改一个名字那么简单,我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种力量,指引这一切的发展。”

在这一年,Freddie也遇见了他的生命的挚爱Mary Austin。(他与Mary Austin的故事,下一篇会具体介绍,故略过)

1971年2月,随着贝司手John Deacon的加入(这段故事参考吧内John的资料),我们所熟知的Queen正式形成。随着《Queen I》《Queen II》的发行,Queen横空出世,而他们发行的第三张专编辑《Sheer Heart Attack》正式奠定了他们的乐坛地位。在乐队专辑中,Freddie负责了大量词曲的编写,《Queen II》中Freddie创作的《Seven Seas Of Raye》成为 Queen的第一张热门单曲,《Sheer Heart Attack》中的热门单曲《Some Body To Love》也是由Freddie创作的。与此同时,Freddie与其他三人的合作也越来越炉火纯青,从这三张专辑中我们不难听出Freddie这个时期的嗓音特点,光润,清透,爆发力强,但略显单薄。不过第四张专辑《A Night Of The Opera》的发行,宣告了Freddie嗓音完美时期的到来,也宣告了Queen时代的来临。

《A Night At The Opera》(1973),任何一个了解Queen的人都奉之为传世经典的一张专辑。它的封面由Freddie亲自设计,白色背景下,是狮子,室女,凤凰,火焰,巨蟹围绕一个花体“Q”组成的精致Logo(这些东西分别代表4个人的星座。两个室女代表他自己, 两头狮子代表Roger和John,一只巨蟹代表Brian),而这个logo被Queen后来一系列专辑封面沿用(《A DAY AT THE RACE》《GREATEST II》等)。

在这张专辑中最为歌迷和评论界津津乐道的就是那首《Bohemian Rhapsody》了,这首歌是Queen诡异绚烂风格的完美典范,有一点歌剧,一点古典,一点金属,一点疯狂,甚至教堂唱诗班的味道。它光洁华丽的曲调,繁复磅礴的吉他solo,令人猝不及防的变奏与跌宕起伏的走向……当然了,这其中最为耀眼的依旧是Freddie裂帛般的嗓音带来的震撼,作为这首歌曲的创作者,Freddie所投入的情感带有一种神经质而沉溺的迷醉感 ,这首歌的歌词所讲述的内容也被争论了好几十年,它的主旨是是什么??这一切是否就是讲述Freddie自己的痛苦与纠葛,或者仅仅是一次建立在虚构基础上的创作??没有人知道,Freddie把这个秘密永远带进了天堂。值得一提的是,这首传世经典,居然是Freddie用钢琴花了仅仅十几分钟时间即兴创作而成的。《Bohemian Rhapsody》取得的商业成绩丝毫不逊色于它的艺术价值,这首单曲在英国排行榜冠军位置上逗留了九个星期!

关于《Bohemian Rhapsody》还有一段趣事,这首歌录好后,Freddie将拷贝带作为礼物送给了他的DJ朋友Kenny Everett(那时这首歌还没有公开发行),并且Freddie一再叮嘱Kenny,这是私人礼物,不可以在电台节目上播放。而事实上,Kenny听完它并被震撼后,两天内完整的把它在自己的电台节目上播放了14遍……

当然了,除了《Bohemian Rhapsody》,Freddie还包揽了专辑中其他4首歌的创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ove Of My Life》,它的柔情与动听是很多Queen新FAN的最爱.而实际上,这首歌如同标题,正是写给他当时的女友Mary Austin的。尽管之后二人便分手了,Mary早早嫁人生子,Freddie也在十几年后离开人世,但物是人非磨灭不了这首歌的情感与动人,那像一个印记,代表他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而且那段爱也是他一生最美的回忆。

这张颠峰之作发行后,Queen紧接着发行了《A Day At The Race》这张专辑从封面到曲风都像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姐妹篇,但这不代表它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复制品,换句话说,它是一次经典的延续。随后发行的《Jazz》《News Of The World》同样秉承了《A Day At The Race》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整个70年代,是Queen的“狂想曲时代”。

1975年Queen空降日本开始了他们在亚洲的第一次表演,一下飞机他们便被歌迷的尖叫和鲜花包围了,他们没有想到Queen在日本可以受到与Beatles同等的待遇。演唱会反响空场热烈,在演唱会上的两套服饰也是我个人认为Queen的LIVE中最精致的两套。

摇滚上的辉煌燃烧的同时,Freddie也终于有机会完成自己的夙愿——进行一次芭蕾表演。作为一个芭蕾狂热粉丝的他,一直希望能够有一次自己的芭蕾演出(这从他前期演唱会的紧身服饰可以看出来,非常具有芭蕾舞富风格)。1979年10月7日,随着《Bohemian Rhapsody》的背景音乐,Freddie与英国皇家芭蕾舞团一起,在他的一位FAN家门前进行了一场芭蕾表演,表演受到了热烈的欢呼与喝彩。

1980年Freddie改变了自己的造型,他剪掉起先的长发(包括后期好看的短卷发),并且留了胡子,这个造型也是后来被Queen迷最为熟悉的造型。与造型一起改变的还有Queen的音乐风格,他们在不断的尝试中给音乐加入了更多的流行舞曲元素,这一次的改变是褒贬不一的,更多的评论界给与了消极的评论,认为Queen丧失了摇滚的风格与力量,很多歌迷也这么想,专辑的销量开始下滑,Queen也第一次进入了低潮期。其实平心而论,这一时期的专辑中也不乏好歌,我们在听的时候应该相信自己的口味与判断,不必被评论界的声音所左右。我们不能说风格的改变对Queen来说是一种失败,我们只能说这一次改变不对大多数人的胃口而已。当然了,由这一时期风格的热门单曲也不少,《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就是一个典型。

那么Freddie对于风格的转变起到了主导作用么?首先,Queen内的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是坚持硬朗风格的,而贝司手John Deacon则更倾向于流行风格。Freddie呢?他是个多面体,他喜欢Led Zepplin和Jimi Hendrix,也喜欢Beatles和Aretha Franklin,对于Michael Jackson也很欣赏,甚至与他合作过歌曲。我们不知道风格改变是不是他决定的,只能说这次的对峙中,他倾向于改变。

1982年,受到Queen低潮影响,四个人达成共识,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发展各自的事业。在这个时期Freddie萌生了发行个人专辑的想法,他在慕尼黑的Musicland租了一个工作室,并且开始在里面为自己的个人专辑进行筹备。在这个时期他认识了为科幻电影Metropolis剧组工作的Georgio Moroder,并且接受邀请创作并演唱了电影主题曲《Love Kills》,这也是他唯一一次以个人身份为电影演唱主题曲。

1983年,Freddie出席了一个名为Verdi's Un Ballo In Maschera的演出,在那里他第一次认识了西班牙著名女高音歌唱家Montserrat Caballé,并且被她的演唱所折服,这为后来二人合作演唱巴塞罗那奥运会主题曲《Barcelona》埋下了伏笔。

1984年9月10日,Freddie的第一首个人单曲《Love Kills》发行。

第二年4月9日,Freddie的第一张个人专辑《Mr. Bad Guy 》发行,这张专辑的封面上Freddie留着他80年代经典唇须,戴着一个超大墨镜。看看这张封面上的他,再想想70年代时他清秀妖艳的装扮,不仅感到时光之流逝,而Freddie在这流逝中,也渐渐与过去的自己告别。他的声音不再单薄,也不再清亮;他的装束向阳刚简洁趋近;他的心……恐怕额没有人能知道。值得一提的是,这张专辑中也诞生了《I was born to love you》这支热门单曲,日后,它被收录在Queen最后一张专辑《Made In Heaven》中。

第一张专辑的发行并未使Freddie从此走上单飞的道路,或许他感到,在Queen中他的光芒才能释放到最大化,其他三名成员显然也这么想。1985年,他们重聚了,并且参加了对于他们意义重大的一场演唱会,Live Aid。那是一场成功的演出,注定被永载史册,在温布利体育场(Wembley Stadium),面对着72000名观众,Queen的光芒盖过了所有参与的摇滚明星,四位成员在这场演出中似乎也重新找回了一些东西。

1987年初,Freddie发行个人单曲《The Great Pretender》。

1987年3月,Freddie在巴塞罗那与西班牙著名女高音Montserrat Caballé会见,他送给她一盒录有他几首歌的带子,这位西班牙女高音被Freddie的音乐深深陶醉,甚至在伦敦科芬园(London's Covent Garden)演唱了其中的一首,Freddie非常高兴,答应他会与她一同演绎一首歌曲。

在历届最佳奥运歌曲榜单中,有一首歌一直榜上有名,那就是《Barcelona》。这首歌不仅气势恢宏曲调瑰丽,美声与摇滚的完美结合也给所有听过的人也难以磨灭的印象,这正是Freddie与Caballé的杰作。1988年10月8日,在巴塞罗那拉尼特音乐节(La Nit festival)上,他们共同演绎了即将发行的专辑中的三首歌,其中就包括这首 《Barcelona》(其余两首分别是《How Can I Go On》和 《 The Golden Boy》)表演由Mike Moran钢琴伴奏,顺理成章地获得巨大成功。同年10月10日,这张万众期待的专辑终于发行 。

《Barcelona》倘若Freddie舞台上最后的光芒,10月8日,没有人会想到这是他最后一次舞台上的表演,罹患艾滋病的Freddie此刻早已知自己命数将尽,却并未对外宣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甚至继续着工作,作曲,演唱,拍摄MV…… 很多迹象显示,《I'm Going Slightly Mad》的MV是他最后的杰作 。MV中他顶着蓬松的头发,化着中性浓妆,疯癫与自嘲的姿态中含着一丝悲凉 ,这首歌无论是歌词,曲调,配乐都显出一种辽远与诡异,其中穿插着Freddie放肆而不羁的笑声。

1991年,专辑《Innuendo》发行,这张专辑是Queen一次奇迹般的回归,他们80年代在电音与舞曲中的迷失不再,而是重拾了70年代恢弘华丽的重金属风格,专辑销量节节攀升,人们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属于皇后们的时代重现…… 然而,这却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回光返照,是花朵灰飞烟灭前的最后一场绮丽绽放,因为,死神已向Freddie的身体逼近。

Freddie绝代的嗓音与灵感最终属于上帝。

1991年11月24日,Freddie在伦敦自己的别墅中因艾滋病与世长辞。死前有包括男友Jim Hutton在内的几位密友在其旁侧(无其余皇后成员),根据遗嘱,死后他的大部分遗产留给前女友Mary Austin,其中包括伦敦的那套别墅。骨灰去向至今是一个谜,有一说是留给Mary Austin保存,也有一说是洒在瑞士日内瓦湖中(就是那个著名铜像所在地),还有一说,是骨灰被其父母带回了桑给巴亚尔岛,那是Freddie出生的地方。

1992年,由Queen其余三位成员发起的“纪念Freddie Mercury演唱会”在伦敦温布利体育场举行,重回温布利,那个1986年Freddie穿着经典黄色外套引吭高歌的地方。一切物是人非,斯人已逝,取而代之的是众多圈中好友的鼎力演绎,其中不乏摇滚乐坛举足轻重的地方。那种气氛,悲鸣与激情交织的人群的欢呼,是无法用任何文字描述的,歌迷们依旧高举着写有Freddie名字的旗帜大声喊着他的名字,Brian哽咽地唱着《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Robert Plant,这位led zeppelin乐队主唱也到场了,led zeppelin是Freddie生前的偶像,而Robert Plant此时却唱着Freddie的歌,以缅怀逝去的他……

1995年《Made In Heaven》发行,这是拥有灵魂Freddie Mercury的Queen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张专辑,大部分曲目是Freddie临终前在病房里录制的,专辑一经上市被歌迷抢购一空。

一切或许都没有意义了,Freddie Mercury已经看到了生命尽头的光。他在弥留之际,录制了最后一张专辑。

一场真正的谢幕演出,主角只有Freddie一个人。他的激情、遗憾、泪水、骄傲、不屈,他灵魂的所有都倾注在《Made In Heaven》中。《Heaven For Everyone》《Made In Heaven》《Let Me Live》《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那是一种呼喊,一种挣扎。那种光辉,那种最后的光辉顷刻间照进所有听众的灵魂。我不敢用言语阐述《Made In Heaven》的内容,除了Freddie自己,任何人的任何阐述对于这张专辑都是一种亵渎。曾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新闻,有一种技术,可以将去世之人的骨灰制成钻石。那么《Made In Heaven》便是这颗钻石。将诡郁锋利的光,刺进每个人的心扉。

我不知道用何话语去结束这篇生平简介。文字是苍白的,甚至音乐也会变得苍白——在生命面前。我不敢说Freddie的死是一种永生,他生前曾那么的眷恋甚至沉溺于这个世界的种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这个世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摇滚的一整个时代。

Miss you,Freddie。

(作者:游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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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