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汝骙 |
释义 | 冯汝骙(?~1911)清朝最后一任江西巡抚。字星岩,河南祥符(今开封)人,建筑学家冯纪忠祖父。光绪九年进士,历任四川顺庆、山东青州、直隶大名知府,湖北盐法道、甘肃按察使、陕西布政使、浙江巡抚、江西巡抚,武昌起义爆发,仰药殉清,清廷诏谥忠愍。 人物简介冯汝骙,光绪九年(1883)癸未科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户部主事,充任军机章京,累迁郎中。出任四川顺庆府知府,因母丧丁忧去职。守丧结束,起用为山东青州知府,调直隶大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迁湖北盐法道。次年,调任安徽徽宁池太道,又迁甘肃按察使。不久,升任陕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抚。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任江西巡抚,任内整顿税务,推行新政。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爆发,长江下游各省震动。南昌新军起事响应,推举汝骙为都督,宣布独立,汝骙坚决拒绝。于是被遣送离开省城。行至九江,服毒自尽,成为汉人官僚中为清朝殉节的第一人。清廷诏谥忠愍。 清史文载冯汝骙,字星岩,河南祥符人。光绪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户部主事,充军机章京,累迁郎中。出知四川顺庆府,遭母忧去。服阕,起山东青州知府,调直隶大名。三十一年,迁湖北盐法道。明年,调安徽徽宁池太道,迁甘肃按察使。未几,晋陕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抚。三十四年,移抚江西,整税务,省不急,官称治办。朝议方厉行新政,乃复察民情,量财力,从容施设,士民安之。宣统元年,御史江春霖上其溺职徇私状,事下安徽巡抚朱家宝覈覆,得白。坐疏忽干吏议,夺俸三月。 三年,武昌变起,下游皆震。南昌军相应和,胁汝骙为都督,号独立,峻拒之。赣人故感其贤,导之出。至九江,乃仰药以殉。诏旨轸惜,谥忠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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