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明先 |
释义 | 冯明先(1914—1973)同州梆子演员。小名夏娃,陕西耀县人。自小喜爱戏剧,劳动间经常在野外哼哼乱弹。家里人见他有这爱好,加上家境贫困,便于民国十九年(1930),送他到洛川剧团学戏,拜驰名花旦迷三县朱林逢为师,学须生。他常常起鸡叫、打半夜地练功吊嗓。由于他学习刻苦,感动了老师,在很短时间内,就手把手地给他教会了启蒙戏《刘备祭灵》。登台演出,一鸣惊人。他嗓音苍劲浑厚,扮相清俊端庄,老师很器重他,因此很快成了剧团挑大梁脚色之一。他名扬遐迩,妇孺皆知,演唱会戏,指名要有夏娃。如他不到,不是退戏,就是要降低戏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冯明先闯荡江湖,四处奔走,先后在洛川、黄陵、蒲城、韩城等地搭班演戏。拿手戏有《大报仇》、《文卫扯纤》、《卖画劈门》等。尤以《伍员逃国》中的鞭扫灯花特技最为著名。三十年代演戏,晚上挂清油灯,演员在武打戏中,用鞭梢掠过灯焰,扫下灯花,而灯不灭,油不泼,是一种高难度的特技。每当他干净利落地扫下灯花时,台下掌声雷动,喝彩不已,并多次为他挂红。 十多年的戏剧生涯中,他受到了群众的赞赏,也饱受了地主、恶霸和有权势人的欺凌,他不甘含屈忍辱,便于民国三十一年,谢却粉墨,解装归田。1949年铜川解放后,他即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农会主任、区长、县工商科副科长等职。1957年由西安文化补习学校结业以后,任铜川市秦剧团团长。虽因年老体弱,不再登台,但仍起早睡晚,督导演员练功习唱,为演员校正唱腔,传授技艺。并组织力量,将古典戏《移花接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改成《白玉梅》,成为秦剧团久演不衰的剧目。 1962年4月离团,先后任石柱、王家砭公社党委书记。1973年6月病故,终年五十九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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