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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枫桥经验
释义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经验渊源

“枫桥经验”之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为此,枫桥在各居委会、村,甚至在一些重点企业都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近年,枫桥镇共成功调处民间纠纷1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97.2%,其中80%的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了解决。 此外,枫桥镇在健全普法工作网络的基础上,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法制宣传教育,并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的人员,坚持“不推一把拉一把,不帮一时帮一世”的原则。

“枫桥经验”之二

帮扶刑满释放人员。

五年来,枫桥2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改好率达99.15%,有的人成了致富能手,有的人还入了党,当上了村干部。

“枫桥经验”之三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

随着经济发展,枫桥镇还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推出新的管理模式,统一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每年还评比“十佳外来优秀青年”,授予中高级人才以“荣誉镇民”称号。

平安建设

由来

2008年11月24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使得生活在今天的读者感到一头雾水。因为人们对毛泽东批示的内容并不了解。按理新闻报道中应当有所交待,然而《人民日报》的报道却是语焉不详。本人经过查找,终于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册第416页找到了出处,这就是《对谢富治在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发言稿的批语(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内容抄录于下:

富治、彭真同志:

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毛泽东

十一月二十日

注释

后面有四条注释:

1.谢富治,当时任公安部部长。

2.彭真,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3.此件,指谢富治准备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稿。

4.诸暨的好例子,指浙江省诸暨县的经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把“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内部肃反的方针用来处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揭发出来的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

抄到此处,还是没有搞清楚什么叫“枫桥经验”。于是再查地图,发现诸暨辖区内有个枫桥镇,猜想“诸暨的好例子”大概讲的就是枫桥的做法。经过这一番考证索引,算是对“枫桥经验”的由来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

众所周知,自从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发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以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开始大力度推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形成的“枫桥经验”,难免带有极左思想,专政思维。读者只要对以上3、4两条注释稍加分析,就不难得出结论。“枫桥经验”的精髓,说到底,就是发动群众,加强专政。令人不解的是,本来是用于对敌斗争的“枫桥经验”,今天又为何挂上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招牌,这中间又经过了怎样的语义转换?

补充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谢富治于1966年8月被补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候补委员。1967年任北京市革命委员会主任、北京军区政委、北京卫戍区第一政委。1969年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同年被选为中共九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1971年任中共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参与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1972年3月26日于北京病死。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其党籍并撤销原《悼词》。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中国有“不因人废言”的古训。所谓的“枫桥经验”,虽然是谢富治总结的,但他当时还不是罪犯,而且受到毛泽东的赞扬,我们没有必要视其为“大毒草”。

枫桥经验”创造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而毛主席当年在了解到“枫桥经验”之后,非常重视,亲笔作出了如下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45年来,“枫桥经验”不仅为枫桥镇、浙江省、乃至全国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参考。

周年纪念

周永康发言

11月24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浙江省委在浙江绍兴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永康强调,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当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一心一意保增长,千方百计保民生,全力以赴保稳定。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周永康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浙江省和全国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几十年来,“枫桥经验”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创新发展,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是发挥政治优势,相信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减少消极因素,实现和谐平安。这是一笔宝贵财富,要一以贯之坚持,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

周永康强调,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要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关心群众疾苦,把扩大内需的投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上,全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夯实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起来,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基层的力量资源有效整合起来,使基层组织成为维护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体作用,使平安建设成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建设、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

周永康强调,要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与充分发挥我国调解制度的独特优势结合起来,减少诉讼对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与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形成人民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诉求、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周永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认真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加强思想教育并重,千方百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随时掌握社情民意,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积极疏导、有效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坚决防止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到位,使个体矛盾演变成群体矛盾,让小事情发展成大事件,坚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不当、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主持会议。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在会上就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情况发言。会前,周永康、孟建柱等还参观了"枫桥经验"在浙江图片展。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出席会议。

创新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市枫桥镇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随后,中央又两次对“枫桥经验”作了批转。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

48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根据毛泽东同志的批示精神和中央在不同时期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对这一典型进行具体指导,对全省各地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把学习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架网络,明责任、强保障,使“枫桥经验”在全省城乡基层单位全面推开,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2003年11月,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党的十七大以来,省委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把深化“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致力于关注民情、改善民生、发展民主、维护民安、促进民和,每年都召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有关会议,坚持每年集中力量突破一、两个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

新世纪以来,我省广大干部群众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积累的基础上深化,创造“立足基层组织,整合力量资源,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的新经验,建立“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平安联创”的新机制,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体现了“枫桥经验”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

如今,“枫桥经验”,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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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3: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