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封建中央集权制 |
释义 | 时代背景秦始皇顺应国家政治制度从君主制向专制集权制演变的趋势,首先树立了绝对的皇权。他为了避免列国纷争的历史重演,适应专制皇权合同一国家的需要,采纳廷尉李斯的建议,采取一系列政策,并逐步形成了系统的封建中央集权制。 主要内容首先,彻底废除分封诸侯的制度,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均为中央政府下辖的地方行政机关。 他又以秦国原有官至为基础,对官制进行了调整和扩充。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新的政府机构:在中央设有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卿(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治栗内史、少府、典客、宗正、奉常),可以对国家大政进行廷议,最后由皇帝裁决; 地方行政机构分为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县设令或长。并有相应的官吏考核制度。 为维护这种集权制度,秦始皇还颁布了严苛的封建法律,在全国统一实施。 中央集权的表现1)权力高度集中,首先表现为皇权至上。 2)“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是君主权力集中的另一体现。 3)确立了直接对皇帝负责的中央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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